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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活着》读后感

作者: 素心如简_1dd0 | 来源:发表于2018-08-09 17:28 被阅读0次

    读余华的《活着》,中途有多次读不下去的时候。叹,余华你真是个“铁石心肠"的作家吗?否则,怎么能把如此的苦难悲情,这么冷静客观的叙述下来,可,这“铁石心肠"里又分明有着对人的悲悯。

    如同《红楼梦》,极像一面镜子,你看不到作者对每个人的态度,你看不到作者对人物的喜恶。你只看到了故事本身,忠实于事实的叙述,简洁朴实而又有特色的语言风格,无一华丽之句,而又无一不是精彩之句。

    书中第五章节选:

    “有一次都下雪了,他还是光着脚丫在雪地里吧哒吧哒往学校跑,让我这个做爹的看得好心疼,我叫住他:

    “你手里拿着什么?”

    这孩子站在雪地里看着手里的鞋,可能是糊涂了,都不知道说什么。我说:

    “那是鞋,不是手套,你给我穿上。”

    他这才穿上了鞋,缩着脑袋等我下面的话,我向他挥挥手:

    “你走吧。”

    有庆转身往城里跑,跑了没多远,我看到他又脱下了鞋。

    这孩子让我一点办法都没有。”

    看,有庆是个多么朴实健康,善良乐观的少年呢,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为了省下一双鞋,一个十岁的孩子,抱着鞋,赤脚奔跑于家与学校的路上,一天要往返五六十里,特别是大雪天,也不肯穿上鞋跑,这一幕,是多么令人辛酸。可有庆不觉得呀,他无论冬夏的赤脚奔跑,倒让他成了长跑健将,这让在体育上获得了殊荣。可这长跑也害了他呀,他第一个跑到给县长夫人献血的医院,他的血型又那么巧的和县长夫人吻合,他心里高兴能为别人献血。可善良的孩子呀,你没有看到人性的丑陋啊,人啊,血型再一样,也不能摁着一个孩子,使劲抽呀,难道普通人的生命真如草芥吗?  有庆的死,是我感到最震撼的章节,作品有着极大的讽刺,人心得愚钝的何种程度,才会吸干了一个孩子的血。

    怪不得那个时代的鲁迅会弃医从文,灵台无计逃神矢,听鲁迅从心底里呐喊出那句振聋发聩的话:最需要医的不是人的身体,而是麻木的灵魂!

    作者以平实的笔触,记录下了福贵儿子有庆的死亡。作品好在这平实,你在文字看不到作者的怒,但每一个字缝里又都能读到怒和悲凉。!

    就像鲁迅说翻开历史书一查,字缝里写满了“吃人”!哪一本书也没写着“吃人”二字,但又分明满本都是。

    文章是这样的描写:

    “验到有庆血型才对上了,我儿子高兴得脸都涨红了,他跑到门口对外面的人叫道:

    “要抽我的血啦。”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后来连嘴唇也白了,他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

    抽血的人对他说:

    “抽血都头晕。”

    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

    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

    “你真是胡闹。”

    就跑进产房去救县长的女人了。”

    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是整段的关键,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在胡闹中葬送了,  整个献血的过程完全就是一场闹剧,  为了救官太太,  医院饥不择食的竟然找来了一群孩子,一群十二三岁的完全没有献血能力的小学生,  更不惜把一个孩子的血抽干,  一切就是一句胡闹了事。怎能不让人怒火满腔?

    我原先以为,能对笑魇如花的孩子下手的“自衣天使",只不过出现在小说里,电影里罢了,而现实啪啪打脸呀,想起这些天满屏的疫苗事件,事实就摆在面前,而不是写小说呀。

    钱,权,一切都是这两样做怪吧,一百多年前有如此麻木愚钝的灵魂,一百多年过去了,被唤醒的灵魂,又有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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