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情感生活中,爱情这两个字似乎离我最远,每次想要抓住,却都逃跑了,以至于它的概念,在我脑海中是混乱的。那时候,有一对神经病小孩,我们姑且把它称作爱情吧。
壹 你去哪里了呀?那是三年级下学期,我来到那个学校。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学,还有我从未接触过的寄宿生活,它们站成一排,双手叉腰,显露狰狞地笑容,挡在我面前,好像在说:“怕了吧?怕了吧?”
当然害怕。
于是我把自己扎进书堆,也不与新同学交流,只想他们把我当成透明的就好。
“新同学你好呀!”耳边传来一个稚嫩的女声。
“你……你好。”我怯怯地说。
“在看什么书呢?”她轻轻地抬起我的书,看了看封面又放下,“这本书我也看过!”
“嗯。”
记忆中的那个女孩,矮矮的,留着一个学生头,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很萌,我唤她小不点。
她坐在我的后面,相当喜欢文学,可以用入迷来形容,在那个不懂宗教的年纪,却整天神经兮兮的把“耶稣基督保佑你”挂在嘴边。她也会推荐给我看,多数时候是直接把自己看完的书借给我。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尝试着接触更多种类的书,这样,我们也渐渐有了共同话题,有时候会一起去图书室,偷偷躲在最后一排吃东西,然后讨论那个敲钟的驼背怎样智斗法官,或者那个女人究竟是叫“爱丝美拉达”还是“爱斯美娜达”,影响算是深远,以至于我初中的时候,已经读了很多所谓的名著。
“你最大的梦想是什么?”
“我吗?”她冲我做出一个可爱的表情“我想当一个作家。”
意料之内的回答。
“那小柒你呢?”
“我想做一个天文学家。”
“哇。”她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看着我。
“那小不点你得加油了哦,没准以后可以拿个诺贝尔奖呢。”
我转而用一种打趣的表情看着她,说到:“下面有请本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不女士上台领奖!”
我兴奋地鼓掌,她佯怒着推我一下。
从那以后,我更喜欢叫她不女士。
她是老师的孩子,她的妈妈和爸爸都教初中,当我们小学周六放假的时候,初中还在上课,我就去她家玩,她会煮一种类似于酸辣粉的东西给我吃。然后两个天真的小朋友就会抱着碗围在电脑面前看口袋妖怪的剧场版,偶尔也会玩玩游戏,日子安静地流淌。
我们经常一起跳房子,记得有一次游戏时,我嘲笑她的口音nl不分,她竟然哭了起来,吓得我不知所措。但我们的玩耍大多数时候还是很和谐的。比如体育课一起捉蝴蝶和豆娘,装到墨水瓶或者蚊帐里面,就算是养起来了,再后来发展到丧心病狂地捉树蛙,还发动全班的同学一起在体育课上捉,事后举办选美大赛,获胜者送上我亲手编织的中国结奖章。
“你很喜欢她吧?”皇同学问我。
“是啊。”我微微涨红了脸。
“我也是。”他说。
小考结束,也就意味着小学结束了吧,那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去她家玩,记忆中的那天下午,我们坐在电脑前,安静地看着动画。
“小柒你知道吗?”
“你的数学考了100分呢!”
“你怎么知道啊?”
“因为我妈妈是改卷老师啊。”她顿了顿,又说,“我也是满分!”
“厉害!”
“那个……”
“嗯?”
“我初中要去广东中山读了。”
“不知道那是个怎样的地方呢。”我说,“不女士一定要好好加油哦。”
“嗯!”
离别的那天终于还是来了,爸爸把我从校门口接走,我坐在车上,她站在校门口挥手。
“不女士再见!”我突然钻出车窗冲她大喊,回忆中的那天,她的嘴角还是挂着甜甜的微笑。
坐在车上,怅然若失,想要挤几滴眼泪出来,忽然发现自己还没到感受离别的年纪,那天我爸告诉我,我初中还要在光华学校上。
那天以后,我就失去了她的消息,这个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QQ和空间都没有了她的消息。只是那时候初中的生物老师是她的干妈,因为生物老师对我很好,还会有同学戏称她是我的干丈母娘,这大概就是她留下的最后的痕迹。
偶尔也会去她家以前的院子里逛逛,那里杂草未丛生,如今却已经住进去了别人,回忆就会翻卷而来。
“你看你看,帕鲁奇亚和迪亚鲁加出现的曲子好像婚礼进行曲哈哈哈哈。”
“是的,好好听的旋律。”
“我们以后也会结婚吗?”
“是吧。”
十九岁生日的那天,我的空间莫名其妙的多了一条与我相关。
“对不起哈,我才学会用这玩意儿。”
时间是五年前,我在她空间的留言:“不女士,你去哪里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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