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一书中说,要尽量简化消费者的决策过程,甚至可以鼓励他调动想象后再做决定。
其实,把消费者换成想影响的人,也是完全可以的。
还以我的工作为例,说起打官司,一般民众可能会倾向于认为:这应该很麻烦、很耗时间吧?
实际上,这话明显是老百姓朴素的认知,只对了一半。 是不是耗费时间和麻烦,这得看案件类型、标的额(涉及财产价值)大小、证据,以及能否找到被告(民事、行政案件)或被告人(刑事案件),等等。
有的案情很简单,或者涉及金额很少,或者对方态度好,以及别的各种原因,很快就结案了。比如,有的可能很快就调解或和解结案了。
在一般民事纠纷中,一直都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起诉前、起诉后开庭前、开庭后都可以。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或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简单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
以很常见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也就是俗称的交通事故的案子为例,看下我们是怎么打动受害人愿意委托的。
在生活中,绝大数人没发生意外被车撞过,即使有也基本都是一次,多次被撞的情况是极少的。 因此,他们往往对怎么打这种官司很迷茫,最多是从别人的经历中听说过一点。
首先,要解答他的各种问题,并告诉他案子处理的基本流程。这些基本都了解后,他们还是没主动委托,一定是有别的顾虑或疑惑。
那绝大数人的主要顾虑是什么呢?怕时间长,麻烦,耽误自己工作或生活。
这时,我们就要告诉他,哪些是需要他做的。
一旦委托律师后,绝大数人是不需要出庭的,除了法院认为他不出庭,可能查明不了案情的。当然,他想出庭也是完全可以的。
麻烦也是律师麻烦,当事人只需要配合就行了,比如告知信息、提供证据、必要时出庭等等。 必须出面的基本只有鉴定伤残程度,还有就是领钱了,中间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跟我们沟通。
律师费呢?可以协商,并后收费,即拿到赔偿款再付。时间不能保证,一般是几个月到一年左右,这得看案子具体情况。当然,我们肯定会尽量争取最多的赔偿,也想尽快结案。
说到这,打官司对他们来说,不禁比想象中简单多了。这时,委托的可能性就多了不少了。
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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