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生活

作者: 疯子_bda9 | 来源:发表于2017-06-26 22:14 被阅读229次

    这是个演讲稿(ー`´ー)

    宪法,国之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一提起这东西大家可能会想:哦,这个听起来挺耳熟的,好像在书上见过,然而这东西有什么卵用呢!宪法一词听起来似乎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但是大家可能不太了解,宪法其实正是服务于我们的生活的,它影响着我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的方方面面。哦?有人不信,希望等听我说完后你还能坚持自己的想法←_←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宪法,这里有宪法的概念: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是不是听的有些迷糊呢,这就对了,这也是我们把宪法与生活分离的原因之一,这种概念是对宪法内容进行的概括,有一些专业性的话语让我们一下子听不懂在说什么,以为很遥远不敢去接触。你们很幸运遇到了我,这里有另一种方法来描述其内容,我自己想的有版权哦!请听宪法的作用: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什么,有人这样想了:维护国家权利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要好好的生活就行了和这些有什么关系!的确这是一般人的想法,但是我们要知道国家是人民建立的,我们先祖吃饱了撑得为什要建立这个国家,因为生存和生活呀!我们想要更好生存需要强大的力量,我们想要更好的生活需要强大的保障。只有大家聚集起来各分其职才能发挥出强大的实力才能保证我们稳定的生活,这一聚集便形成了国家,这里有必要的小小普及了下国家建立的原因和必要性。我们国家要运行必须有个运行体质,这个运行体质告诉我们我们整体的运行方法和前进方向,这个运行体质便是宪法。毛泽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但是它也更是为了组成我们这个国家的每个人的利益,不然,我们人类为什么要弄这些东西,我们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吗!宪法服务于生活!

    还有我认为值得补充的一点是关于卢梭的《论社会公约》里的一部分内容“创造一种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个保证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在这种结合形式下与全体相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而且同以往一样的自由。”这个共同的力量就是社会公约,我认为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认为的宪法,我们每一个人都把我们自身和我们的全部力量置于公意的最好指导之下,而且把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都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大多数人都把城市看做一个城邦,把一个市民看做公民,他们不知道城市是由家庭构成的,而城邦是由公民构成的。在《社会契约论》发表不久出现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也就是1787年的美国联邦宪法,我想宪法成立的初衷也是不过如此吧,成之于人心所向,责任为为人民的利益服务,价值为为了人们更好的生活而存在!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这里阐述宪法的地位,其实之前也一直在阐述这个思想宪法所处的至高的地位。这种至高的地位存在的原因是为了更好的管理我们的国家,而我们都应该已经知道管理好国家是为了我们更好的生活!宪法从来都不遥远!宪法服务于生活!

    一池雨露,满目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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