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张嘉佳的书,哭得稀里哗啦~
人至中年,回望走过的日子,虽不敢说经历过大风大浪,可身边人的生老病死、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颇尝到一些,看似温和平静甚至柔弱的外表下,曾经的天真质朴渐行渐远,多了很多世故和坚硬;曾经充沛热烈的感情经了漫长时间的冷却,越来越收缩,内敛成高密度的一块藏在心底,一般的故事很难撩拨到它。
可这次,我彻底沦陷了。
其实这是个特别不真实的故事。刘十三是云边镇上的一个普通少年,毕业后去大城市漂泊,工作不顺、爱情不遂,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外婆王莺莺开着手扶拖拉机奔波一晚上,将十三带回小镇,此后他在小镇偶遇曾经的小学女同学程霜,“认领”疯子的女儿球球,开始了在小镇兜售保险的生活;通过他的眼睛,小镇人物的悲欢逐步呈现,而就在他自己开始体会到最美的亲情、爱情,生命刚刚有了质感,却又不得不面对失去…
外婆王莺莺美好的不现实。她性格彪悍,所有的挑衅都会被云淡风轻的怼回去,磨难从来不曾损耗一丁点儿她对生活的热情;她打理小卖部,做全镇最好的酒酿,烧最好吃的鲫鱼汤,为十三选了最好的姑娘;她打的一手好麻将,抽得烟,喝得酒,忍受得住寂寞,藏得住忧伤;她背身咽下生活给的所有苦,转身给十三以最贴心的依靠,给世界以善良。
女同学程霜傻得不现实。她因为身患绝症从大城市来到云边镇,父母只为了让她换个环境,在生命结束之前过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哪想到她成了班上的女霸王,天天下课路上拦路打劫,刘十三成了主要对象;不知怎么的,她跟他成了死党,她陪着他借酒浇愁,陪着他去结束无果的爱情,陪着他照顾“女儿”球球,陪着他在生活的泥潭中爬起,一起享受跟王莺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她完全忘记了绝症,只想着给十三以光亮。
刘十三幸运的不现实。他虽说不上顽劣,但也绝不是别人家的乖孩子,从小到大没少惹王莺莺生气;女同学程霜从小学就开始惦记他,多次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挺身而出,而他却一直念念不忘跟了别人的前女友,对程霜一直都没有爱情的欲望;正是这两个女人,用无私的爱,给了他生命中最美的光亮,让他的生命有了质量。
如此不现实的故事,能打动人心,除了文笔清新自然,语言有趣,人物形象丰满之外;更重要的是书中人物暗合了我们内心的欲望:生活在城市,我们会怀念小时候乡村中随处可见的麦田、院子里的桃花、放学路上乐趣无限的玩耍;在生活里,我们学习着不犯错,多了思前想后的周全,少了书中人物我行我素的勇敢。
用世俗的眼光看,书中的人物很难说是幸福的:王莺莺没有看到刘十三结婚,程霜没有收获爱情,而刘十三在失去她们之后才真正懂得她们爱的深重。
可书中人物的生命是有质感的,真诚、自由、执着让他们的生命不同于曾经有过的任何一个生命,他们是独一无二的自己。
愿我们不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