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是古人对外祖母的尊称
姐,篆文(女,母亲)+(且,即“祖”,起源),表示祖母。
造字本义:名词,“祖女”,即母亲之母,古人对外祖母的尊称。
在古代,“姐”是对外祖母的尊称;客家话至今称外祖母为“姐”,称母亲为“伊”。
古代富贵之家未出嫁的年轻女子,养尊处优,地位可比外祖母,故称“千金”或“小姐”,因此古称中的“小姐”有“得罪不起的小奶奶”的意思。
《说文解字》:“姐,蜀谓母曰姐,淮南谓之社。从女,且声。
意思是:姐,蜀地人将母亲叫作“姐”;而淮南地区的人则将母亲称作“社”。字形采用“女”作边旁,采用“且”作声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