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想活着,没有想到的是我竟然心平气和一口气读完了它,心底暗暗地流动着压抑感,但绝对没有撕心裂肺的那种被蹂虐感。
听妹妹讲,她读得时候是越读越人,“气”是她表达出的读后感。
也许我是因为早有了对悲情的防备心理,反而觉得这样命运多舛之人在我们身边也不少见,也许不像福贵这样接连不断为亲人收尸埋葬,但一辈子遭遇坎坷不幸,在世人看来几乎没有一个可以让人活下来的理由的人生轨迹是一样的。最后像福贵这样选择安然活着,我想这也是大多数人自然的选择,我们不必说这是伟大的壮举,我想这是人性的本能。
俗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人不论在什么处境中,总会给自己找一个活着的理由。这是普通人对生死的理解。
《活着》本来讲得就是草根人生,草根面对生活没有高瞻远瞩的预见,没有把握自我命运的能力,随波逐流是他们活着的常态。书中好多处的描述令我不由自主发出阵阵笑声,笑着笑着就发愣半天,《三毛流浪记》的灰色幽默感让人笑着想哭,笑人物无知,笑社会荒诞,最后哭着理解所有发生的一切。
当福贵讲诉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的儿女都是好孩子,还有他女婿、外孙、老黄牛,在他们相伴走过的岁月里,总有点点滴滴温馨感人的时刻,这些时刻就是生活赐予人生最好的礼物,那是幸福!
所以余华说“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情”是人世间闪闪发亮的珍珠,有感人的情感在心里流淌,那生活就是暖的,是幸福的,即使让你感动的人已离你而去,但幸福已经在心里驻扎。活着依然能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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