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有所感,世间之中,“我”字未除者,皆难逃一个苦字,究其原因有二。
对于他人犯错,一是心生怨憎,二是隔离推责之心。
一、他人有错与己无关,推责,核心潜台词是他的不是我的。关键利害之时立马分割人我,划清界限,何等冷漠无情。如此心胸狭隘,与圣贤之路背道而驰。若他人有德,又曰我与他是何关系云云。皆是人之颠倒行为。心欲做好人,实为大贼王而不自知。
其二,他人有错便嗔怒大起。潜台词是伤害到自己利益及面子,得不到利益或无希望。如果他好吾亦好,顺风车占便宜多好。自私自利明显,有利就分,无利就怒。如此行径与盗贼何异?
如此种种,曝显人性自私自利,不惜落井下石,只为自保推责。以此“我”利益为核心,绝对轮回苦集难行。圣人说,自私苦真是极对的真理。
所以佛言佛法之“三法印”,诸法无我,诸行无常,涅槃寂静。
愿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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