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局之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
感悟:律法的普适性,并不以个体行为为参考,更多的是针对群体现象。
2.无须问何以人们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感悟:个体层面,哪怕权威至皇帝,也会朝令夕改。但一群人是难以出尔反尔的。
3.人民永远是愿望自己幸福的,但是人民自己却并不能永远都看得出什么是幸福。公意永远是正确的,但是那指导着公意的判断却并不永远是明智的。
感悟:所以有时公意处在人们的潜意识中,等待明智的判断将其唤醒?(有点艰涩,不太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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