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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决定禁售电子烟,是什么逻辑!?

香港决定禁售电子烟,是什么逻辑!?

作者: 奶娃 | 来源:发表于2019-01-04 14:20 被阅读17次

    2018年10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第二份“施政报告”宣布香港将会全面禁止电子烟。今日头条就此做了报道,并提到: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早前曾委托香港浸会大学抽验了市面13款电子烟成分,首次发现电子烟含有化学物质多溴联苯醚(PBDEs)。市民直接吸入会干扰甲状腺分泌,影响胎儿脑部及神经发展;男性有可能不育,甚至致癌。”

    国内报告大多有个毛病,一是不写出处,二是断章取义。为了搞清来龙去脉,我在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了这次事件的罪魁祸首——香港浸会大学在2016年7月发布的《电子烟分析测试报告》[1]。报告指出,“香港浸会大学于2015年8月收到了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呈递的13份电子烟样品”,也就是说试验样品并非是测试方随机抽取的,是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送检的。但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是如何选取的这13个样品,报告中没有任何说明。众所周知,电子烟种类繁多,各个品牌之间更是存在较大的质量差异,如果委托方故意挑选质次价低的样品,必将会导致结果失实。因此,这里首先存在取样是否科学的问题。

    其次,根据报告,香港浸会大学还购买了两包传统香烟,同样也检测出了相似浓度的多溴联苯醚(PBDEs),但今日头条的文章对此只字未提。仿佛多溴联苯醚只是电子烟独有的有害物质一样。

    更重要的是,多溴联苯醚没有文章中提到的那么可怕,他的急性毒性很低[2],目前也没有任何研究表示对人类是明确的致癌物。不仅如此,多溴联苯醚还是全球范围内使用最广的阻燃剂,比如电脑,手机,纺织品,家具中大都含有这种物质。

    当然,这不意味多溴联苯醚是完全无毒无害的——就像炒菜做饭也会产生大量的有害物质——只不过谈及危害不能离开剂量。香港浸会大学作为一个专业的学术机构,还是知道这点的,所以,在报告中引用了美国的权威数据:

    “根据美国环保局2014年对多溴联苯醚中最常见的同系物的安全参考剂量的规定,如果以所测13个电子烟样品中多溴联苯醚的最高值为样本,一个60公斤的成年人,每日吸入的安全上限是282次。”

    但是请注意,报告中选用了13个样品中测得含量的最高值为计算数据。如果看过报告原文,就能一眼发现问题,被用于计算的最高值是1490ppb,而剩下12个的平均值仅为60ppb,近乎是25倍!若以其余12个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每天吸食将近7050口才能达到美国环保局的安全参考上限。香港浸会大学选用明显高度异常的异常值作为计算数据,而非平均值,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和考量!?我们有理由怀疑,该样品可能是故意放置的低劣产品,否则正如前文所述,为什么报告不给出样品的选择标准和方法?

    就算按照这个极为异常的最高值计算,电子烟的正常使用频率一般在每天200口左右,也完全不必担心。有意思的是,香港浸会大学非但却没有得出上述结论,反而在报告中进一步假设电子烟产生的多溴联苯醚也为同系物中危害最高的,并以此推出每天上限不能吸食多于4次的结论!

    这个假设就非常可笑了,即使香港浸会大学不能测定出其同系物的具体类型,也可以查阅资料得知,十溴联苯醚是最为广泛添加的阻燃剂,约占阻燃剂总量的75%以上[2]。以十溴联苯醚的安全性计算才是合理的推测,而十溴联苯醚恰恰是同系物中毒性最低的。

    看到这里,我们可以得出香港浸会大学出具的该电子烟报告是明显不客观的结论。香港以此类明显不客观的报告为依据,决定禁止电子烟,而不禁止确定会致癌的传统香烟,是明显不逻辑。

    1.《电子烟分析测试报告》http://smokefree.hk/UserFiles/resources/about_us/cosh_reports/COSHRN_C20.pdf

    2.百度百科:【多溴联苯醚】https://baike.baidu.com/item/%E5%A4%9A%E6%BA%B4%E8%81%94%E8%8B%AF%E9%86%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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