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吧睡吧,我亲爱的baby。
我上中学那一年。很皮。皮实耐操,调皮捣蛋的皮。具体说明,我几乎挨过每一科蜡烛(老师)的嘴巴子亦或教棍的击打。那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像台国产的架子鼓。
呯呯呯,啪啪啪。数理化、史地政、英数语,轮番上阵挥舞着他/她们手上的鼓锤,硬生生的把我操成了一只,营养不良的纤细排骨少年。
他/她们时不时的会因为我看课外书而把我赶出教室,且每次在我出教室门之前都要讲一番大道理:“曹凯呀,你就不要好好学习!我看你怎么毕业!”他们口口声声的嫌我学习不好,却还要我站在教室外面壁思过。蜡烛们的逻辑可真是够操蛋的。
我思了整整中学一年里的无数节课,却还是没思出个所以然来,学习成绩还是像那烂泥一样扶不上墙。可是蜡烛们让我思,我就必须思出点什么来才好,不然怎么对得起墙呢。
之后的日子里,我便根据自己看的课外书中的办法,学习明代王守仁先生的经典案例。他老人家格竹七天七夜,我便格墙无数节课。所谓格物致知。
我在格墙冥想了断断续续五六节课后,总能听到教学楼里别的班上音乐课时传来的歌声,我尽量竖起耳朵去听。将那些音符与本班蜡烛们的各个学科结合起来听以后。还真别说,那结果确实挺神奇。
在音符的作用下,我面对着墙壁上课的态度也变得积极起来。我自己班里的大门紧闭着,里边的动静我什么也听球不见。里边的人像是要故意把我排除在外,用蜡烛们的话来说,我这号的叫做糟粕。
所以说,我的各门学科是别的班的音乐老师和我课外书里的人物们教的。比如说,保尔·柯察金与哈姆雷特。再所以说,托蜡烛们的福我没有变成一台考试机器,却照样做了一个小小的文化转播者。所以我得好好谢谢那面墙。
那年,政治课实在无聊。我有聊无聊的翻看马尾女同桌的课外书《三重门》,看着看着我竟睡着了。
睡梦中我想象着自己也像林宇翔似得,意外的遇到一位,美丽可人的Susan。说来也惭愧,那次大概是我第一次做春梦吧。
这些年,我一直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地想要接上那场美梦。只因那位在我梦里出现的可爱姑娘,实在是美的像朵花儿。
我还算是比较相信缘分这件事儿的。也许那一天的同一时刻,她也在某一个地方的教室里上着无聊的政治课,无聊的她和我一样也睡着了。
她在梦里地梦到了我。而后我们在下午三点半左右,同一个时空中的梦里,约好了似得,相遇了。
那么,姑娘,你如今在哪里呢?上海?佛山?成都?还是,耳麦瑞克?
梦着梦着我便无意识的抓住了,正在吃豫竹方便面的我的同桌的海绵小手。
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被我吓了一跳后,智商直线下降。竟把倒在自己手上的美味儿方便面渣渣,灌进了她的白嫩脖子里。她的胸里。
梦醒时分。我看到自己抓着她的手,那一刻我俩都很尴尬。她猝不及防的尖叫了一声,导致讲台上的胖蜡烛(老师)刚刚说完:“看吧,又是一道送分题”之后,推了推眼镜架子,说:是谁在叫唤?!
蜡烛气愤的走下讲台,向我走来。我来不及把小说藏好。蜡烛一个箭步便扑到了我身上,加上她这些年在学生身上反复试验出的杀手锏-单手擒拿,一招将我降服。并漏出一排参差不齐的牙齿,得意地笑。
蜡烛夺走了我手里的《三重门》。她拿在手里看了一眼,数秒后毫不犹豫的把那本书撕了个稀巴烂。说实话那一刻我真的很心痛,我倒不是心痛书,而是我偷偷夹在书里面的五块钱。
那五块钱是我准备请同桌吃雪糕的钱,因为那天是她的生日。我的马尾同桌看到蜡烛撕了书以后,随即涨红了脸。因为她是好学生,我深知老师不会把她怎么样。
我像个英雄似得,对蜡烛说:“ 是我影响她学习的,和她没关系。” 蜡烛气不过,抬手给了我一正一反两个嘴巴子。
我整张脸麻麻的留下了火辣辣的十个指头印子,对我来说疼倒不算什么。
主要是。我看到我的同桌,她含着泪一脸无辜的站起来,对着蜡烛说:老师,我不该影响你上课,对不起,我也有责任,不能全怪他!
说实话,作为好学生的她就算是把教室烧光了,蜡烛也不会怪她。因为她是蜡烛的优秀老师评比,最好的筹码。我从别的高年级同学口中听说,只要评选上了,学校就会给蜡烛发一千块钱的奖金。
这当中最让我意外的是,她竟主动帮我解围。我那时候就在想,她像个小媳妇似得帮我打圆场,害怕蜡烛继续打我主动把责任揽在她自己身上。说实话,我那时候真的有那么一点喜欢上她了。
而我,却在她舍身救命曲线救国那一刻,傻了吧唧的笑了。我笑的原因是我的同桌很正义的帮了我,那是发自内心的笑。但是呢,我这一声笑却毁了她所有的努力。
尽管我笑的原因是她这所谓的学习机器,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冷血的只会学习。就她站起来那一刻,我就对自己说:关键时候,这丫头还真是暖暖的呢。暖心的哪一种。
不过,就像是所有剧本里写的那样。我又迎来了蜡烛新一轮的,一正一反俩嘴巴子。蜡烛很明显的比刚刚的下手重一些。她下不来台的大喊一声:你俩都给我滚出去,靠墙站着!
我俩并排走出教室,靠墙站着。她在小声的哭,我在发呆。
我看她哭的怪可怜,安慰她说,待会下课了我去给她新买一包辣条回来。她却哭的更猛烈了。她哭了一阵后猛地刹住,对我说:“ 曹凯你转过去!”
我收回发呆看远处猫咪的眸子,略微邪恶的问她:“ 咋?面渣渣撒胸上了?”
“ 你真讨厌!”
她是我们班里第一个带胸罩的姑娘。我很庆幸的与这位,整天举着俩肉球儿的姑娘坐了同桌。
之所以说庆幸,因为班里别的男生都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和她坐在一起。
那年的座位是按成绩自己挑的,她这个好学生选择了,坐在角落里,时年毫不起眼的我。
这头大奶牛给我的理由是,我看起来比较无害一些。她还说:她从我的眼神里判断出,我是一只潜力股,好好发展的话日后混的应该不会太差,所以她想和我这个未来的成功者做朋友。
一直以来我都坚信女孩子的心理年龄比男孩的大许多。我在后来的日子里,很骄傲的做起了她的专属,无害免检排骨版保镖。
我除了可以近距离观赏她的那两颗大桃子以外,还可以吃她的牛板筋辣条,看她的意见领袖韩寒。说实话,真的挺美。
也许我是真的无害吧。中学毕业那年填写同学录,我给她的留言是:奶牛妹妹!祝你永远漂亮越长越大!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
落款:你的护花使者,黑凯。
后来她如愿以偿的考上了,位于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大学。中学毕业多年后,我们再遇到时,只会远远地点个头,笑一笑。在我的眸子里,她的右手边也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护花使者。
她在他的身边丝毫没有所谓这个年纪该有的成熟的影子,笑的像个痴傻少女。好甜好甜。
我依稀记得。那年我们俩坐同桌时,她的罩杯是我后来经手过的所有姑娘中最大的一只。
我不会告诉你们,我曾无意间碰到过几次那两颗软绵绵的大桃子。质地绝对柔软,再好的硅胶也模仿不来。
我根据脑海里久远的回忆判断,那时的她至少也得是个E罩杯吧。最可怕的是,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她却从未停止奔跑过。如今的她,英语MET-4、某知名大学研究生、还怪牛皮的跆拳道黑带。
记忆里,此君前途无量。
政治课结束后,她被蜡烛叫去了办公室。我跑去校外的小卖部给她买来了两包辣条,一包是片片的,一包是条条的。两种选择,看她喜欢吃那个。挑剩下的我吃。
我跑回教室,气喘吁吁地坐在课桌上等她回来。她回来时低着头,手上拿着一颗一看就是蜡烛给的苹果。正所谓,扇一个嘴巴给一个糖吃,蜡烛这招真的是够狠的。
我招呼她坐下,从左边口袋里掏出两包辣条递给她。她接过那包条条的,对我说:这节是英语课,今天讲的内容很重要,好好听课吧你。
我左手给她比了一个OK。伴着蝉鸣,铃声响起。在下一位蜡烛进入教室以前,我趴在她的左耳根上小声说了句:“ 桃子,生日快乐 ”
“ 讨厌!”
“同学们好”“老师好”
正在上课时,忽而我尿意袭上心头。立刻夹紧双腿憋着泡尿,我青筋暴起冷汗直冒。
我极力忍受着痛苦的生理反应,还要故作坚定举起手并缓缓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对着讲台上的蜡烛说:“ 老师!我想上厕所!”
我在大坝将要绝提之际,还顾忌着蜡烛的面子。他看似生气的放下课本,其实内心却欢喜的讲道:“ 就你屁事多!” 他欢喜的原因是,我给了他一个很大的台阶。
我在脑海里暗自想象,反驳他的话:老师,我从不脱裤子放屁呢。
尽管我也曾在课堂上,匆匆跑去厕所硬拉宿便,大多确实是以几个屁了事。可此屁非彼屁。蜡烛口里的屁,很明显的是在戏弄我。
其一,我趁着英语课上厕所可以免去闻教室里的异味,因为班里常常有人不刷牙。英语课又少不了的要背书,那味道比楼下的露天厕所还要酸爽一些。
其二。念的是英语,我且不会念。为了在同学们面前给我自己留点面子,我选择走为上策。自以为还算明智的。
如果真像蜡烛说的那样。我专程跑去厕所脱下裤子放个屁,再急匆匆跑回来对他说:“ 老师我放回来了!” 我怕他会难以接受如此听话的乖宝宝吧?
虽然我因一泡尿水子,让他颜面尽失下不来台。可他转念一想,我如此的态度还是会多多少少驳回一些,他那逝去的面子。
二来。我迫切万分想解决个人问题,他却尽力扮演着蜡烛的角色,燃烧自己似得关怀有加般问我:“ 非去不可么,不是我不让你去,我怕影响你学习呀,再忍忍吧,还有半个小时就下课了呢”
如此一石二鸟、两全其美的事儿,蜡烛是不会轻易错过的。不仅驳回了他的面子。继而还在同学们面前,展示了他作为蜡烛的牺牲精神,感动的个别女生在睡梦中都是泪水汪汪的。
他只等我随后洋气儿的说一句:“ ido”
现在的我被称为半个成年人。但也未曾摆脱所谓“免检”。我的耳边眼前,总会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所谓生理名言亦或人生灯塔。
在我看,它们大多属于碎语闲言这一类,即改变不了传播者自己,更改变不了这个圆形世界。
当年的蜡烛,如今还在教导着一届又一届的花朵吧?我依然记得他对我说的那句:你除了作文还凑活能搞,剩下的都不太行!你看你这名词解释,胡写一气!你这样能不能考上大学可真是个问号!
当年我很想问他一句:“考完了呢?我上高中就为了临近毕业前那场试?”可我忍着没说,因为他夸了我作文写的好。这家伙还算有点眼光。
事实证明,考完了就真的没什么球用了。因为我自打出了社会,再也没有哪位面试官问起过我《兰亭序》是谁写的。
我在大学毕业后,去了汽修厂做学徒。这期间,有位工友与众人闲聊时说:“ 王羲之写的出师表你们谁看过?美滴很!” 他见我低头发笑,转头问我:“ 曹凯你笑啥?” 我说:“ 汉高祖刘邦带着夏侯惇拿下咸阳这一遭也美得很!”
几天后。我怀着无比的惆怅,离开了那间修理厂。走的时候修理厂老板给了我六百块钱,还说了一句:你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你不属于我这里。我拿着他给我的六百块钱提着自己的行李离开了城东皂河,没回头。
我在那天晚上跟我的那位老同桌聊了聊。那天的夜晚,我喝了很多酒,只记得她对我说:没什么好难过的,你不是作文写得还可以嘛?去写小说啊。那之后的第三天我睡醒后,乘坐公交车在外国语大学旁的师大路买了一本《人生》。
约莫一年前还在挥舞板手的我,如今我挥舞着笔杆子,此时此刻讲述着我自己的平凡故事。我尽量做到不出现错别字,每一篇都要修改不下三十遍。反复的更改中我又一次认识了自己。
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最陌生的并不是身旁左侧的匆忙行人,也许最陌生的那个人正是我们自己。说实话,你真的了解你自己么?
也许在某些人看来我这样的转型比春梦还不切实际。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我只是觉得自己喜欢而已。我喜欢指头蛋儿在键盘上飞舞的感觉。
每次看到老友们留言给我,我都很开心。我的阅读量并不是很高,也可以说是少得可怜。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自己喜欢就好。
前两天我刷微博时看到一句话,送给你们:2B的心态改变世界,SB的坚持实现梦想,NB的路上等你一起。
就像我曾第一次上手修理过的那台宝马五系一模样儿,摔倒了、摔伤了,不怕。人生路上多得是坡坡坎坎,坚持住就好。哪怕别人觉得你是在扯淡也要在所不惜。
养好了伤,爬起来继续飞驰,不回头。
我没有所谓鸡汤赠予他人,因为我把自己活得像颗黄莲。我在这里沿用一句韩寒先生在《三重门》里的结语。
我是一颗来自陕西渭南的大金子,迟早是要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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