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前要热身,写作也是一样。
毕竟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能每时每刻保持着敏捷的才思和充沛的写作热情。有可能想落笔,却不知从何写起,都说万事开头难,这句话我并不全认同,可就写作这件事来说,的确是的。就我而言,写东西总是需要一个热身阶段,需要通过几段话或者几句诗来寻找感觉,往往感觉到了,便可沉浸其中,不在乎句读,因为跟着感觉走总是没错的。
就类似长跑,发令枪响起时,你的腿总会先软一下,可你总归是要跑,跑,跑到了极点,便沉浸其中,任由着身体向前奔,你只管看着,享受着。
可热身的前提是落笔。不下笔也就什么都空谈了。如果因为害怕开头,就先否决了一篇好文的诞生,空空的把灵感扼杀在摇篮之中,实在是自私了。
尤其是像我这种,时常感到失落和自卑的。如果不能时时保持灵感,也就只有时时下笔,“处处留情”了。
由此可以推出,落笔的重要性。王小波说,文学就是先把文章写好,剩下的管他妈的。我觉得,写好的前提是写,本事到了,热身完毕便可以才思飞驰,也不用管什么了。
当然,如果真是天才降临,不需要什么热身,从头到尾的灵感铺张,那也确实不必在乎什么了。
只是勒布朗詹姆斯这等顶尖的球员,也抽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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