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知乎上有个问题说,为什么有的人愿意在家做饭而不愿意出去吃?
有个高票回答说:因为穷。
真是刺伤了我这个穷人+饭桶的心。
我有个同事A(对的,A只是个代号),厌恶极了做饭。
未婚那阵子,宣称结婚对象必须会做饭,一定肯定不能让她下厨房。
后来嫁给了她老公,也并不会做饭。
好在两个人对吃也并没有挑剔。婚后要么下馆子、叫外卖,就是楼下麻辣烫吃一吃。KFC的外卖小哥和他俩打起招呼来熟得像认识了多年的好朋友。
对于我热爱做饭,经常研究菜谱,A表示嗤之以鼻。
A的名言:做饭太浪费人生了,吃饭也浪费。我的人生不会浪费在饭上。
还有一个同事,D(是的,这个不是代号而是罩杯)。D也不会做饭。
然而D是个吃货,D的老公也是。
为了吃,D把烧得一手好菜的婆婆不远万里地接到家里来。
D的婆婆迅速和D楼下菜场的摊贩们熟络起来,知道哪家的菜新鲜便宜,哪家能买到市场独一份的鱼,哪家的饺子皮包起饺子来特别好用……
老人家本来擅长做的算是鲁菜系,去买菜的时候难免会和摊贩聊天,对方说这个菜这样烧啊那样烧啊特别好吃,老人家暗自记在心里,回家做做试试,还颇有几分本帮菜的样子。
D特别开心。
可是有一天,她婆婆突然回老家去了,小儿子家媳妇生宝宝,要回去照顾。
D也是要疯。
吃了几天外卖,觉得不好吃又贵,怀念着婆婆手艺的D,干脆尝试自己做起了饭。
晚上,发条朋友圈,各种蔬菜肉类原料堆了一桌,说:要做饭啦,一会儿给你们看大餐,哈哈哈。
然后就没有动静了。
我私信问之:大餐呢?
她发了几张图过来,焦黑的不明物体,焦黑的不明物体,焦黑的不明物体。
我说:这是啥?
她说:糖醋排骨,地三鲜,还有一道是鱼。
我(⊙o⊙)
但是D并没有被黑暗料理吓到,停止追求没事。
现在,她做的饭已经有模有样了
我在二十岁之前没有摸过锅铲。
因为我妈不让。
我妈对厨房有一种她不肯承认的占有欲。她爱研究新菜式,喜欢和食材们坐在一起聊聊天,把五颜六色的蔬菜烹出回味无穷的味道。
然而她不让别人进厨房。
我老爸偶尔下厨做饭,我妈就在一边噘着嘴皱着眉盯着,一直盯,一旦有看不下去的,立刻抢过锅铲,把我爸丢出去。
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机会进厨房,也一直以为自己不爱做饭。
二十多岁,离家出去住,和Pomelo两人住在一个不到8平米的出租单间里。
那时候好穷,一个月的工资几乎全部用在吃饭上。
有一天凌晨两点,我们俩在彤德莱吃火锅,相顾无言。
Pomelo说:我们得省点钱了。
买了一只小电锅,我们跑去家乐福,买了面条、鸡翅根(鸡翅根比鸡翅中便宜)还有一点蔬菜,回去两个人蹲在小电锅前,看它咕嘟咕嘟。
差不多一年,小电锅煮了好多东西,丸子,蔬菜,面。
不难吃也不好吃,就是食材的味道。
2010年底,我们拖着好多行李到了上海。
新的出租房比原先略大,有可以公用的厨房。
Pomelo说:做饭给你吃。
那一年,吃到了好多好多好吃的东西。
2012年初,搬家到现在住的房子。
房东把家打理得不错,空间比以前大了很多。
最关键的是,有了真正的厨房。
可以炒菜、煮饭、熬粥、炸丸子、蒸包子、剁馅、开烤箱的地方。
不久Pomelo工作繁忙,下班时间越来越晚。我下班早,回去之后坐在家里也无聊。不如……就做饭吧。
刚开始连土豆丝都切不好,横七竖八长短不一的土豆丝端上去,Pomelo说好吃。
第一次做的红烧肉,并不是红烧肉,只能说是酱油炖肉。Pomelo眼睛都不眨,全部吃了下去。
做虾也不知道要剪去虾须、去掉虾线。Pomelo说,不用去,一样好吃。
包包子味道总也调不好,永远太淡。Pomelo君捣了蒜加酱油端来,说这个味道正合口味。
终于知道鸡翅要先放在煎锅里微微煎一下更好吃。
也知道红烧肉要在锅里煸一会儿,把肉里的油逼出来。
Pomelo会很敏锐地察觉出,哪道菜我进步了。
现在各种菜都可以试着上手。
菜谱上的“少许”“一会儿”也可以心里大致猜度。
尝试新菜式时不至于煮出黑暗料理。
同事好像都觉得我满会做菜的。
Pomelo还是会夸我说,你做饭真好吃。
对于爱吃的人来说,做饭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能给喜欢的人做好吃的,是一件更加愉快的事情。
南来或北往,愿为一人下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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