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作为过去存在着,我们既不能乘坐时光机器回到过去,也不能让时针倒转。但是赋予过去的事情什么样的价值,是“现在的我们”所面临的课题。
人是在捏造愤怒的情感,站在目的论的角度如何理解对社会的不满、对管理的愤怒之类的情况?
的确,有时候我们会对社会问题感到愤怒。但是这并不是突发性的感情,而是合乎逻辑的愤慨。
个人的愤怒(私愤)和对社会矛盾或不公平产生的愤怒(公愤)不属于同一类。个人的愤怒很快就会冷却,而公愤会比较长时间持续,因为私愤的流露的发怒不过是为了让别人屈服的一种工具而已。公愤和私愤不同在于公愤超越了自身利害。
对于私愤,如果是无缘无故地被他人破口大骂,是否要生气?怎么能做到不生气?
如果遭人当面辱骂,哲人会考虑一下那个人隐藏地“目的”。不仅仅是直接性的当面辱骂,当被对方地言行激怒的时候,也要认清对方是在挑起“权力之争”。
例如孩子有时候会通过恶作剧来捉弄大人。在很多情况下,其目的是为了吸引大人的注意力,他们往往会在大人真正发火之前停止恶作剧。但是,如果在大人真正生气的时候孩子依然不停止行为,那么其目的就是“斗争”本身了。
为什么要斗争?
因为想要获胜,通过获胜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比如假设你和朋友在谈论一件事情,谈着谈着你们之间的争论越来越激烈,彼此都各不相让,于是对方很快上升到人身攻击,骂你,“所以说你是个大傻瓜,真因为有你这种人社会才不进步。”
这样的情况会让人忍无可忍,可是对方的目的是什么呢?是纯粹想要讨论事情吗?不是,对方只是想要责难挑衅你,通过权力之争来达到让不顺眼的你屈服的目的。这个时候如果发怒的话,那就是正中下怀,关系会急剧转入权力之争。所以,我们不能上任何挑衅的当。
错在对方,就应该对挑衅回击回去吗?对那种无礼的混球就应该直接挫挫锐气、用语言的拳头!
但是假设压制了争论,而且彻底认输的对方爽快地退出,但是权力之争并没有就此结束,败下阵来地对方很快转入下一个阶段--“复仇”阶段。尽管暂时败下阵来,对方会在别的地方以别的形式策划者报复的行为。
比如遭受过父母虐待的孩子,有些会误入歧途、逃学,甚至出现割腕自杀的自残行为。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原因论,肯定会从简单的因果律角度归结为:“因为父母用这样的方法教育,所以孩子才这样。”就像不给植物浇水,所以它们会干枯一样。
但是阿德勒的目的论不会忽视孩子隐藏的目的--也就是报复父母。如果自己出现不良行为、逃学,甚至是割腕,那么父母就会烦恼不已,父母还会惊慌失措、痛不欲生。孩子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所以才会出现问题行为。孩子并不是受到过去原因(家庭环境)的影响,而是为了达到现在的目的(报复父母)。
看到割腕的孩子很多人会不可思议地想:“为什么要作那种事情呢?”但是,请想想孩子地割腕行为会对周围地人,比如父母带来什么影响,如此以来,行为背后的“目的”就不言而喻了。
人际关系一旦发展到复仇阶段,那么当事人之间就不可能调和了。为了避免这一点,在受到争权挑衅时绝对不可以上当。
那么,如果受到人格攻击的话该怎么办呢?要一味地忍耐吗?
不,“忍耐”这种想法本身就表明你依然拘泥于权力之争,而是要对对方的行为不做任何反应,具体的会在明天内容提到。
--内容出自《被讨厌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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