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点多钟,成都的夜色也渐渐模糊起来。
我跟凯儿从商场的旋转门一走出来,就看见他站在花坛前,身型微胖,穿着一件黑色夹棉外套,对着我们笑着打招呼。
十几年没见,他胖了很多,以前菱角分明的脸,现在变得圆鼓鼓的,那双细长的丹凤眼显得更小了,头发也稀疏了许多,前额虽然留了一层薄薄的刘海,也难掩饰他日益退缩的发际线,完全是一个中年油腻大叔形象了。
凯儿叫了声爸,他笑着答应,也跟我问好,他的笑容倒是还有昔日的模样,只是好像更多了一些温柔和谦和。
自从分开后,我们三个人已经很久没再同过框了,一起走在去往饭店的路上,我跟他都沉默着,空气里弥漫不知道是尴尬还是些什么,只有凯儿笑着说一些工作上的事,我或他随声附和一句半句。
终于找好了饭店坐下来,我特意自己坐在一面,把凯儿和他让在对面,这样我的对面是凯儿,聊天时眼神不至于太尴尬。
晚饭我一般吃得比较少,只让凯儿给我点了一份青菜,其他都是凯儿爱吃的菜,凯儿点了三碗米饭,他退掉了一碗,换成一瓶啤酒。
凯儿点了个四个主菜,两荤两素一个汤,等菜上齐,氛围似乎也融洽了许多,我们边吃边聊,我总觉得饭桌上是最好的沟通、交心的地方,口腹温暖了,内心也会变得柔软,每个人的胃离心脏的距离都应该大致相同。他自顾自喝着啤酒,也没问过我是否喝一杯,大约记忆里的我依旧是滴酒不沾吧。
他变得很健谈,大多时候是他在说,我们在听,主要谈及凯儿的工作前景和婚恋问题,(这也是我来成都的主要目的,所以才会有这一次的会面)偶尔我会发表一下我的看法和意见。
就那样边吃边谈,在和谐愉快的气氛中,我们协商着把事情谈好,达成共识。他的语速一直很和缓,态度也很温文尔雅,偶尔会偷着观察我,注视我,等我看回去时他又转开了眼光。十几年的时光,我们都变了,都已是人到中年,青春不再。
因为经常运动健身,也注重饮食保养,我比同龄人看上去要年轻许多,身材也没变化多少,只是也有些许沧桑爬上眼角、额头,岁月已迟,英雄白首、红颜迟暮,彼此早已不是各自的良人。
当年无论是在一起时爱得甜蜜幸福,还是分开时的撕心裂肺,都已经是太久远的事了。时间,打磨掉太多东西。
不知不觉间夜已深沉了,因为第二天我要赶飞机,所以我们适时结束谈话,一起走进夜色灯火中,走向地铁站。身高一米六的我穿了平底鞋,走在他跟凯儿身边,他一米七五,凯儿一米八几的个子,倒也很和谐,跟街上其他平常的三口之家没什么区别,其实只有我们知道这是假象。心里不觉莫名伤感,胸口仿佛有细细碎碎的小虫子啃咬,又痒又疼的感觉。
进了地铁站,因为他跟凯儿住的不是一个区,所以我们坐的地铁不是一趟线,他坐的一号线要还下一趟扶梯,我们互相道别,他挥了下手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去,我目送他的身影淹没在人群中,眼角不觉有些湿润。凯儿撇见揽了我的肩膀,引我走向另一个方向的地铁。
据说人的一生,会和2920万的人相遇,而有些人只是擦肩而过,有些人只是陪你同行一段路,有些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了,只有一个人会是那2920万分之一。我跟他只是同行了一段路,然后各奔西东,假如我们之间没有凯儿,也许就再也不会见了吧。
他有他的城市,我有我的方向。成都不是我的城市,却有我最牵挂的人凯儿在,也有他,曾经的沧海,终成一片汪洋。
当飞机飞上两万里的高空,我的思绪起起落落。此去经年 ,再见不知何时。陌路繁花 ,各安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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