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所见》
清 袁枚
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
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
白马闲暇时间喜欢逗小孩子玩。很多在大人怀中的小孩见到白马,不管认不认得我,总是不自主的对我呀呀几声打招呼,而我稍加逗弄,甚至不逗他们多看他们几眼,他们都会露出笑脸。我也很喜欢看他们笑。大概白马长相比较滑稽可笑吧,亦或者说自己的心长不大,浮浅吧。但这并不妨白马乐呵呵地生存在这个曼妙多姿的世界里,尽管身上带些不识世故的天真。
小孩子们是天真可爱的,好奇心也重,因为这个世界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认知,包括大人们也需要。你看上面那首诗里的小孩骑着黄牛,想捉蝉的那种专心致致的神态,被诗人仅用了了数字就活灵活现的描绘了出来,就好比现代人立马掏出手机给拍了个照片一般呈现在读者面前。
人嘛,各有各的性情与追求。你比方说上面这首小诗的作者,清朝时老家是浙江钱塘的随园主人袁枚十二岁就当了秀才,二十四岁就中了进士,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在江苏的几个地方当了六七年县令,虽然颇有声望,政绩不俗,还是决定不干了,三十三四岁便辞职隐居山林了。这可称不上激流勇退呀,因为他没有担任过重要职务,仕途堪称不顺。这么一个有才的人,擅写诗,能作文,精美食,又出书印书卖,又任教开学堂,妥妥的一个有为的斜杠青年。闲话不说了,今天我们就专门读读上面那首他的小诗《所见》。
二
在前面我们已经读过袁枚的《苔》两首。其中的第一首在前年的春晚上火爆了一场,让许多人记住了袁枚的名字。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读一遍,让人心着实震撼!再反复揣摩读,它给我们的生活感悟带来的冲击力真的惊人。还有第二首:各有心情在,随渠爱暖凉。青苔问红叶,何物是斜阳。勘破了尘世和人生,以宽怀包容非我类者。诗中的问话更是让人忍俊不禁,诙谐自得。
当我们安静下来,再读袁枚的诗,就会发觉他的这些小诗实际上是对人生积极的意义,生命之间的情趣与和偕的哲学辨证思考。这随园先生的诗,讲穷性灵,就是要求诗人用真情、个性、诗才来创作。他推崇杨万里,公安三袁等人的诗道。诗风自然清新,语言浅白如俗语,活泼生动,自带童真和风趣。比如《所见》,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所见》这是一首五言古风绝句。感觉诗中的风景应该不是在诗人的随园里发生的。虽然精致的随园没有围墙,对周围的民众免费开放,也应该不会任由牧童和黄牛自由进出的。他那随园的大门槛每年都要换新一两次——去那里玩的人太多了,以至于门槛年年被踏破。
有人说这是诗人旅途中的所见所闻,这是非常有可能的。随园主人袁枚经常保养锻炼,身体很棒的。曾经在黄山游玩时,这个六七十的老头还管和一个年轻人比赛爬黄山,这老头还能捷足先达!不得不令人佩服。无官一身轻,终老游遍江南江北,所见所知自然广博。而对于田园风光的喜爱之情,田园生活的真心雅趣,从他远远地观察到这诗中骑牛小孩的神态,他的童心未泯就表现了岀来。
三
牧童骑黄牛。现在谁还能见到这种风景?可以说太少了。紧张的都市生活,快节奏的时间节拍,即使身家不菲,恐怕也不如这个放牛的小孩,悠悠地走在山野间的林荫小路上。无扰无虑的样子,想像一下这小孩的可爱你的紧张便可以被放松一点点。
小时侯俺的家里也喂了两三头黄牛呢,所以还知道黄牛的性情基本上是很温顺的,走路总是慢吞吞的,总喜欢伸舌头卷路边的青青嫩草。学校放假的时间我每天都去地里河边割草回家喂它,不像这牧童的牛,赶着让它吃草就行了。我家乡那里到处是庄稼地,放牛一不留神牛就会吃庄稼苗了,所不能放它的。哪怕对于生活在大清朝的随园主人袁枚来说,在田野上能见到牧童骑牛是一件令他很欣欣然于田园生活的事。
所以这一句看似平平淡淡的以五言小诗句形式的写出,实则蕴含了诗人心中向望一种恬静生活的返璞归真性情。牧童代表着闲适无忧,黄牛代表了归宿大自然间的无拘无束感。这种放养的黄牛一般不扎牛鼻圈,没有撇绳,养肥长大了用来换钱的。
和我小时候我家的牛是用来干活而喂养的不同,我家的牛扎有牛鼻圈,系的有撇绳,以便于让它们干活时听号令。黄牛和水牛的相比较来说黄牛的背部要窄陡些,水牛的背躯宽大些,所以水牛背更容易上去,坐得也稳当些。这个小牧童能骑在黄牛背上,可以判定这小孩的手脚是比较灵活麻利的。或者诗人在旅途里远远地目睹了牧童骑从地上跨到牛背上的过程,因而注意到了他。
歌声振林樾。更引起诗人注意的是这个小孩还唱起了歌,歌声在山路边的树林里回响激荡。诗友们有没有试过在一片空旷的树林里大喊一声有回声的体验呢?白马有过,声音确实有点像扩大了一样的回声。再者,黄昏或早晨的林子里一群鸟的叽叽喳喳声也是很嘹亮的。本来小孩说话的声音不会很大的,但是他们一旦玩疯时,兴奋时,声音就不由自主提高了,比方说诗中的这个小孩子的歌声,仿佛让浓荫的树林都感到振颤了。
当诗人注意观察这个牧童时,诗人应该在离牧童有一段距离的林荫下笑咪咪地看着他。这是诗的第二句,以树林的静谧和牧童欢快歌声的动感互相映衬,从而构成一派和谐的自然闲适的风光。虽然写到了牧童的歌声高扬,但白马觉得,这一句塑造出一种平和愉悦的意境,并不是高昂突起的调子。
再者,白马有一种想法,那就是诗人写的这歌声或者并非是牧童唱的,而是树林里枝稍间的蝉在阳光刺眼的时侯响成一片,越叫越起劲。而离牧童最近的一只蝉的鸣叫引起了小牧童的注意,于是拍拍牛耳朵牛头示意老牛站好不动,他轻轻跳下牛背来。他的耳朵循着蝉声,两只眼睛锁定蝉的位置,蹑手蹑脚再靠近鸣叫的那只蝉,稍微紧张的闭紧嘴巴以防止气息声惊飞那小东西,在认为不能再靠前的地方站定不动,紧紧盯着它。
这一切的机灵劲被诗人袁枚看在眼里,于是就顺意成了诗句“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而诗人也没有再写下去:这牧童是怎样捕捉鸣蝉的?有没有捕捉到这小可爱呢?在这里诗人就用留白的艺术手法带给读者们无限的遐想。
四
随园老人说过,诗人应该拥有一颗赤子之心。《所见》里的小牧童刚好有一颗天真烂漫,活泼机智的赤子心。《所见》,正好是见到了一颗儿童的赤子心,让诗人一心欢喜的看到这令他神往的一幕。因而这首诗是见证诗人袁枚性灵说的代表作。
性灵说主张通过直抒胸臆来表达诗人的性格和真实情感。而袁枚的性灵说主张又包括诗人的性情,性格,诗才。在《所见》这首小诗里,诗人采用了白描的手法,通过了了二十个字,就已经栩栩如生的把一个机智灵敏的小牧童形象勾勒出来。诗句是诗人的心声,心中想什么,向往什么,就会见到并联想到与之相关的什么。诗人内心清明澄澈,早就看透官场那种上行下效,尔虞我诈的官奴风气和世态,因而能早早退出官场,实现了梦想中的自由之身。
他是痛恨儒教理学对人性的束缚的,热烈倡导女子读书写文,因此他亲自招收了大批女学生。这可是随园先生对妇女人权解放作出的最大贡献。试想面对着根深蒂固的封建诗教礼教,他总是逆旅而订,最终被人贯以“色魔”,“变态”的骂名。可袁枚不在乎,仍然乐呵呵地活够八十二岁才与世长辞。试想,一个性情不是崇爰自然,性情随和的才子,能写出像《所见》这样清灵动感十足的作品吗?
随园老人实际上真是一个理念开放,厌恶做官的富贵闲人。六七十岁了还是喜欢四方游山玩水。白马估计这首《所见》应该是他晚年的作品。正是年愈老心愈真,给人返老还童的感觉,不然怎么会获得“通天老狐”的称号呢?他就是一个爱吃爱玩的乐活族,不然不会在半路上看一个小孩捕捉鸣蝉就看得如痴如醉。要是和这孩子熟络,保不准会上前帮他捉蝉呢。
白马印象里能传神写小孩的有贺知章,“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有胡令能,“蓬头幼子学垂纶,莓台侧坐草映身。路人借问遥招手,怕得鱼惊不应人。”有杨万里,“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有高鼎,“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上面诸位诗人皆以七言述著童趣童心,而袁枚则用五言的《所见》已足矣。
五
白马读这首诗好多遍了,对诗人袁枚的才情真心佩服,对这首小诗的精彩也同样叹服不一。但白马至今有尚有一大问题不明白,就是这首诗押韵的问题。
这首诗的第一,第三句是平声尾,分别是“牛”和“蝉”字;第二,第四句是仄声韵,分别是“樾”,“立”。按照绝句押韵的规律,平起和仄起首句入韵的格式为第一句,第二句,第四句的尾字为韵脚。平起和仄起首句不入韵的格式只有第二句和第四句的尾字为韵脚。这首诗押的是与平声韵相对的仄声韵,白马管这叫仄韵诗。
拙文前面已经说了这是一首五言古风绝句,并非格律诗,因而这首诗是不大讲究格平仄规律的。袁枚的诗文讲究的是性灵,他常跳出格律的框架,自由的发挥自己的才情与真性情。然而这首诗的两个韵脚并不相同,就算按二,四句尾的两个入声字“樾”和“立”来作韵脚吧,这两个字又不在同一个韵部。按平水韵讲,“樾”属于入声字部的六“月”;“立”属于入声字部的十四“缉”。亲爱的诗友们,你们感到奇怪吗?
白马刚才在网上查了一下,网上有人说,月韵和缉,在平水韵里和词林正韵里是不能通用的,但是在汉晋时代的古诗里就有通用的先例,比如说《黄庭经》里的琼室章一节。有人说随园老人用了吴地的方言入韵,但清朝离当今也就两三百年,估计方言差别不大,怎么没人读通这两个韵脚呢?
关于这一点,袁枚在他的《随园诗话.卷一》第六篇里引用庄子的话说“履者,足之适也。”后又自个说“忘韵,诗之适也。”就是说随园主人是不愿意被诗的韵束缚住,而丧失了最佳的真性格和真感情。与韵脚相比,他更在意诗的意境。白马对这一点不太赞同,毕竟失韵的诗不上口呀。但这例子在古代已有之,比如唐朝的王维在《杂诗》里写的那四句: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时绮窗前,寒梅著花未?
关于袁枚的这首《所见》,亲爱的诗友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和白马一起在评论区讨论一下。欢迎诗友们关注白马侃诗词!诗友们的关注,是白马写作的力量源泉!更多精彩,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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