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看余秋雨先生的书《霜冷长河》,其中有篇文章挺有意思,说的是一个八年未破得了的旧年悬案,无意中让一个破案专家给破了。
那篇文章叫《绑匪的纸条》。说有个刑侦专家有次随手翻阅旧案卷,偶然看到一宗案件中保留着一张绑匪的纸条,其文如下:
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登,其下有信。
这简短的十九个字,起初那专家没大在意,但细读一下他突然若有所思。因为这十九个字中不仅有四个动词来指路、“读起来既有节奏又有音韵”……文章中还介绍了不少有趣的发现。总之就是,那刑侦专家从这十九个字中立马判断:罪犯是个文化水平相当高的人!有了这样的依据,这宗案件的侦查范围就可大大缩小。不久,案件就告破了,罪犯果然是个高知——附近一所大学的教师!
……
我简简单单写了个过程,其实原文更有意思,因为余秋雨先生写得详细、且有分析,大家如有兴趣可以找来看看。
不管是哪朝哪代,人人都羡慕有文化的人!有文化的人,在言谈举止中、有时就不自觉地显露出来。这个绑匪就是写了这显示他文化水平高的纸条才最终落网的——当然他不是有意卖弄他的文化,而是按平时的习惯随手一写。这大概是他始料未及的事。不知他在得知他落网的原因后,会有何感想?
鲁迅先生写得《孔乙子》,大家都不陌生。孔乙子虽然落魄,但在他的言谈举止等、处处都显示着他不是一般般的、目不识丁的穷苦人,就连三岁小孩也要学他的之乎者也来打笑他……
所以,有文化是好事,可以得心应手的利用它在工作和生活中,使你的工作和生活都锦上添花。即使你穷,也可以像孔乙子一样,做个层次高的穷人——自娱自乐!
但有一点:我们不能利用文化来犯罪!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这句话不是没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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