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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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时期的雅典曾经有过一段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的历史。这应该是人类民主政治最早的实践了。但它并不成功,因为雅典很快就被旁边的斯巴达攻陷了。雅典民主由全体公民去做决策,但我们知道,民众的集体智慧是低下的。当他们遇到外敌的时候,就会完全不堪一击了,因为当他们还在争论不休的时候,敌人已经攻过来了。所以雅典民主,因为其效率的低下,很快便消亡了。
雅典民主并不是现代的民主形式。现代的民主,民主只限制在选举这个领域,民主只是用来决定谁当选。但决策,仍然由专业人员进行,仍然由当选的被选举人负责。这样就保证了决策的集中和专业。选举是需要民主的,但决策是需要集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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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继续仔细审视雅典民主,它和现代民主宪政的社会仍然有很大差别。最重要的就是,它并不是基于真正的保障自由平等人权的核心价值基础之上的。在雅典,仍然有奴隶的存在。而奴隶并不能成为公民。所以它仍然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
而公民也不是具有真正的自由和人权。例如苏格拉底之死,就是多数人的民主对苏格拉底言论自由和生命权的践踏。苏格拉底仅仅因为教导青年人,与当时的主流社会价值不符,就被判处死刑。在今天看来,这完全是暴政的,也就是多数人的民主的暴政。处死苏格拉底的,除了上层的人物,还有下层的人民。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处处流露出对雅典民主制的不满和厌恶,导致了他后来哲人王政治理念的形成,但柏拉图的这一政治理念,仍然会导致极权。因为他承认一个非民选的统治阶级的存在,尽管这个统治阶级起初是由良好的意愿和高尚的人们来建立的。
[人民]这个术语,总是和统治阶级相对应的。人民总是处于被统治的地位。这就面临两个结果:成为被压迫者和反抗者,他们革命并重新带来暴政,或者成为顺民。
人民为何要将自己置于被统治的地位?当人民要摆脱这种处境时候,当人民中的少数人成为统治者的时候,大众又构成了人民--人民,这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结。
所以真正合理的社会,不应该停留在谈论人民,而是应该谈论真正的公民。却不是雅典式的公民,而是现代的公民。所谓现代的公民,就是没有人民和统治阶级对立的自由的人。人民消失了,统治阶级也消失了。只有宪政和公民。国家的机构,无论立法、司法还是行政机构,都必须在宪政和宪法的约束之下。而政府的行政首脑和行政人员也并不是统治阶级,只是一个国家的一个职能和职位罢了。他们从为[人民]服务,转变成为他们自己的职责服务,为全体公民服务,而他们自己也是公民的一员。社会也没有了所谓的“官员”,只有公务员和职员、企业家和职工。他们每个人只是一名公民而已。
这才是真正的公民社会,才能真正架设起自由平等人权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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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要摧毁的正是统治阶级。但不是用暴力的方式,而是用思想和观念革新的方式。当政府和国家机构是由公民选举的时候,是需要真正为公民服务的,是没有任何人和组织能够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但如果仍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对立,仍然有一些当选者想变成统治者,想要拥有更大权力,想要以国家之名代表人民,就会出现公权践踏私权,就会出现贪污腐败;而人民中的一部份人,甘愿置自己为被统治的地位,那么当生活不如意时,他们又会把自己的命运寄托于政府。这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这对矛盾又如魅影般出现了,又开始要求对立统一了,可这是徒劳的。所以,真正法治的公民社会,要摧毁的,除了统治者,还要摧毁被统治者,要摧毁[人民]本身-一种不是由自己决定自己的幸福而是由他人来决定自己幸福的人。要彻底摧毁[人民]这个概念和观念,让人民变成真正的公民--变成自己的命运由自己掌握的公民,自己的命运由自己负责的公民。他们不再依赖于政府,只是要求政府不再统治和干扰他们。被统治者就被瓦解了,统治者也崩塌了。没有所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矛盾的对立统一。它们不过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本来并不成立。这样,一个基于自由平等人权原则的真正的公民法治社会,才有可能形成。这样的自由的公民法治社会,就是人类理想的社会形式。
人民,只有通过教育和启蒙,只有把他们自己提升为真正的公民,让[人民]的观念消失,才能造就真正的公民和公民社会,否则,终有一天,他们仍会变成暴民或顺民。
2019/12/11,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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