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来多伤病,惟不忘矫情

作者: 子非鱼说 | 来源:发表于2017-07-07 15:14 被阅读31次

    清晰记得那天穿着一袭长裙,踩着恨天高,在去食堂早餐必经的台阶上,脚不自主地跳了个即兴舞蹈,七扭八拐虽没有摔倒在地上,但平地走时,只能以凌波微步的脚法平静地步入食堂。

    假装若无其事地去食堂吃完早餐,出来时,脚已不得不“掰”起了。同事吃完早餐后,立即驱车回家给我拿了冰袋和暖宝宝,嘱我先用冰袋冰敷痛处,24小时后再进行热敷。一看她时刻准备着的充足货源,就知她在家是24孝老妈,出门则是24孝老友。

    谨遵同事所嘱,马不停蹄地冰敷。叫另外的同事去药房帮我买了正骨水,给某人打电话,告知脚受伤了。立即叫我去他所在的医院拍个片子,我回没那么严重吧,别大惊小怪地啦,就是常见的脚扭伤,多大点事呀。

    一脸鄙夷。

    由于处理及时且方法得当,我的脚一点不见肿,表面上看和平常无异。只是,自此走路开始跳起了华尔兹,一步两停。痛,微微。痛,隐隐。

    这样过了五天,走路时脚仍然痛,甚至不走路时左脚内侧也有些轻微的疼痛。

    我觉得我有必要去医院拍个片子了,X光显示:我的左脚内侧骨撕裂。

    后悔没有第一时间拍片,初扭伤时的我并未把这脚伤放在心上,有几天步行步数轻易上了万步。

    医生说没有更好的方法,惟有好好休养。

    拍完片回来,沮丧地坐在办公室,老妈打来电话关心我的脚好点没。我如实说原来久不见好的原因是有骨撕裂。妈立即万般后悔悔不当初地说早听我话早该去找个骨科医生包扎一下。

    尽管有医生医嘱在耳,我还是随妈去到一个社区医院。没想到那个骨科医生居然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授牌。我甚少上医院,完全没找到与医生沟通的正确频道,第一句话就差点让正在密密缝工作服的女传人翻脸:

    ——医生,我这个脚包这个药有用没有哦?

    ——没用你来我这儿干嘛,既然找上门来,肯定是觉得我这个药有用才来是吧。

    面对医生强大的逻辑,我选择了无言以对。给患者解释下真的那么难么?

    安静地坐在长椅上欣赏女传人古法手工缝制衣服时,三五分钟等待的光景,小小的诊室里便来了三位脚、手受伤的老弱病残:

    第一位是出门买菜的老太太,不小心摔倒了,由老伴和女儿搀扶着来;

    第二位是一个跟她颇为熟识的大姐,以前应该找她看过,这次手又扭伤了;

    第三位是拄着双拐一身运动装扮的蓝球运动员来换药。

    按序,那位戴眼镜的女传人和她的助手先帮我三五下敷好了脚上的药膏,用纱布包扎得密实又厚实。

    又闻医嘱:包扎处不能碰水,7天后去换药。

    为这,我刻意练就了单腿站立,芭蕾曼妙舞姿洗澡的绝活。

    为这,我好好享受了几天呼来唤去眼前皆有人伺候的好时光:

    ——去,宝贝,给妈妈倒杯水去!

    ——亲爱的,帮我去书房找本书!

    ——亲爱的,帮我拿下数据线!

    ——我想吃水果了,谁帮我削个桃子呗!

    一个周末,闲着无聊,坐在沙发上,把手边书微给闺蜜《永远不放弃做一个有趣的人》《一辈子很长,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

    敢情她是秒懂,几分钟后闺蜜打来电话,说可怜我同情我,决定带我出去散散心。

    于是,她命令我,开车去接她我们去中央公园晒太阳。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一种死法是好朋友被强生闺蜜玩死。

    贱贱的我全然不顾自己的伤痛,掰着左脚,用完好无损的右脚辅以完美的开车技术,顺利抵达目的地。

    眼瞅着下面一大片空旷平坦的草地不选,不忍我多走路,亲生闺蜜选中了一个斜坡,她把地垫拉拉扯扯仔仔细细地铺平在银杏树下。一步不想多走,破不及待的我立即顺势往地垫上一趟,三五秒就滑拉下去,然后再掰着脚爬上来。不得不为我的亲生的强生的闺蜜点赞,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有趣的人,她为我设置了一个好玩的游戏,向下滑拉——向上攀爬的双向循环,我乐不可支地玩起来,俨然英勇无畏所向披靡的革命战士。

    三五次之后,闺蜜自觉羞愧,终于提议我们去到那片平坦的草地。

    这次,我是以无比壮丽的方式出征:

    我欢快地坐在垫子上,闺蜜嘻哈着拖着我往下滑草。

    这真是人生中最短暂最美好的时光,之一。

    银杏树下,草坪之上,阳光透过密密匝匝的银杏叶温柔地洒落进来。

    我们开始了“疯呀诵”。
    读诗,不必在远方。

    疯呀诵

    这么着又过了两周,开始外出短暂培训,我的脚痛依旧,甚至坐在那儿不动也痛。

    复上医院请骨科医生复诊,叫我又拍X光片,无法诊断,又叫我拍了一个CT.

    CT报告让医生犯难,报告显示:我的脚没有新伤,如果有,应该是旧伤复发。

    可怜我搜索记忆,好像有一二十年没有脚扭伤的历史。

    只是哪点路不平就被我以最快的速度检验出来,哎呀,左脚内侧又遭用力了,肌肉连同骨骼都被狠狠地拉扯了一次,又一次。

    我把片子传给朋友的专家朋友,居然建议上石膏,固定支具。

    这真是伤不起呀伤不起。

    我开始研究《讲真,“伤筋动骨”后真的要休养“一百天”吗?》,后知后觉地知道伤筋莫小视,指骨掌骨踝骨的愈合时间是4-8周。

    这样算来,至少还有月余。

    没有听从医生建议,没用石膏,没用支具。

    依然故我,算着愈合时间,以比平时温柔与优雅百倍的姿势款款行于大街小巷。

    老来不止多健忘,还多伤病,惟不忘的除了相思还有矫情,写在小暑之花,写在脚伤40天未好,写在要开启人生中第一次掰脚旅行出发前。

    祝福我有好脚力踏遍万水千山。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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