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朋友小王向汤圆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小王去年买了一份终身重疾险,犹豫期早就已经过去,前几天突然想起来以前医生为小王下过严重子宫内膜异位症的诊断,但平时没什么症状也就没太在意。
现在一时想起,觉得很不稳当,赶紧来问问专业保险经纪人的建议,想知道如果向保险公司提交补充告知的话,这份保单会被取消保单吗?如果取消保单的话,已交的保费会退回吗?
不管是买保险,还是卖保险,作为专业的保险经纪人,我们都始终牢记一句话:如实告知是购买健康保险的最重要的前提。汤圆之前遇到过一个类似的真实的事情与大家分享一下。
去年6月,38岁的周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终身重疾险,保额为50万,投保的时候遇到健康告知问题全部都选择了否,顺利通过,标准体承保。
直到当年9月份,周姐整理房间的时候,无意间从抽屉翻到了1年前做的阑尾炎手术,并立刻想起了之前买的保险,为了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周姐立马致电给保险公司来进行补充告知。
保险公司接到周姐的健康状况补充告知后,让周姐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体检后,可能会出现这样四种情况。
01
标体承保、免责承保、加费承保、拒保
如果周姐只是做了阑尾炎手术,并且已经痊愈的,可以标准体承保。
如果在体检过程当中发现了别的情况,比如乳腺结节、甲状腺结节等问题,可能就会导致责任免出或者加费。
出现一些更严重的情况的话,可能就会直接拒保。
这里就会涉及到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假设周姐在投保前是没有甲状腺结节的,结果在在补充告知当中被检查出来有甲状腺结节,还是很可能就会被保险公司直接免责承保了。所以在投保时,关于健康告知的问题回答一定要认真、仔细。
补充健康告知的重要性:有的朋友或许不理解,我都已经承保成功了,补充告知又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补充告知也就是健康告知,都是坚持如实告知的原则进行的,主要就是为了避免后期与保险公司发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同时也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如果没有进行补充告知,万一后期发生风险,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将会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发现你在投保之前之前就有相关的疾病记录,那么保险公司会因为你没有遵循如实告知而拒绝理赔,并还有可能怀疑你存在故意骗保行为。
所以健康告知很重要,补充告知也是如此。
02
补充告知后被拒保了怎么办?
任何事情都有解决方法,静下来好好思考很重要。
为了防止理赔时发生纠纷,周姐选择了补充告知,结果得到了保险公司的拒保,该怎么办?
那我们就要看看这份保险有没有度过一个关键的时间限制 —— 犹豫期。
犹豫期内补充告知
重疾险的犹豫期一般为10-15天,各保险公司又有所不同。如果我们及时发现有些疾病没有告知,在犹豫期内进行补充告知,保险公司不管提出什么要求,我们按照要求执行,如果最后的结果不是我们想要的,都可以退保,全额退费。
犹豫期后补充告知
如果过了保险的犹豫期,再进行补充告知,保险公司首先会区分是你故意隐瞒,还是重大过失造成的。我们先看下《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吧。
★《保险法》第16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通俗语言:投保人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对健康状况如实告知给保险公司】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通俗语言: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通俗语言: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的话,在30天内没有解除合同,就不能解除合同了。合同生效满2年的,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发生风险的时候,保险公司要赔偿】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通俗语言: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告知健康状况,发生风险后,保险公司不赔偿也不退费,因为涉及恶意骗保】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费。【通俗语言:如果投保人不是故意不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发生风险后,保险公司不赔偿,但是退保险费】
所以,如果进行健康状况的补充告知后,保险公司给出的核保结果不满意,这时你可以选择退保,故意隐瞒会直接退现金价值,重大过失则可以申请全额退保费。
经纪人专业建议
如果你在未来有购买健康型保险的打算,从现在开始,把自己的病历放在一个专门的文件夹里面妥善保存,在投保前,拿给专业保险经纪人整理一下,梳理一下保障需求,匹配合适的保险产品,就可以避免类似的事情产生,少生好多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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