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宣中兴”,是自汉朝立国以来最为繁荣的时代,这主要得益于汉宣帝在吏治、刑罚、宽政三方面的改革。
1、吏治改革
汉宣帝刘询早年一直生活在民间,也时常受到吏治腐化的官员的欺压,因此在其登基后,改革吏治便成了他心中最迫切的愿望。
宣帝认为: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他亲政后,省去了尚书这个环节,恢复了汉初丞相既有职位又有实权的体制。
重视地方长吏的选拔和考核,并下大力气整饬[chì]吏治。
为此,他建立了一套官员考核和奖惩机制:
- 对二千石(郡守级官吏)实行五日一听事制度;
- 不定期派使者巡行郡国,对二千石官员的工作进行视察;
- 根据考察结果,给予相应的奖赏或惩罚。
这一改革,为汉朝筛选了一大批符合汉宣帝价值观的“良吏”,服务于大汉朝的各项职能部门当中。
这一改革,最突出的特点:官吏“久任”。
一方面,官员“久任”的实施范围从原本的朝廷大臣扩大到地方高级官员。
宣帝认为,汉代的郡国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起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作用,郡国守相的好坏关系到一方的安宁与否,也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
因此,对这些地方高级官员的考核尤其严谨:一方面必须由朝中大臣推荐,其次皇帝会亲自召见考核,,考察其治国安邦之术。
另一方面,不轻易提升调动上述重要官员,不管他们有多大功劳。
宣帝认为,郡守是“吏民之本”,如果时常调动变易,就不会被其下属尊重,上下难以相安;如果实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将长期任职,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会“服从教化”。
对于有功的郡守,他会向其颁布玺书嘉奖勉励;在原有的薪俸基础上增加 俸禄;赏赐金钱若干,甚至拜爵关内侯,使之得以享受政治名誉和经济利益。
如胶东相王、被贬的一代名臣黄霸,在地方上业绩优异,都被赐爵关内侯。
这些政策刺激了政风吏治的改善,其意义长远,“所居民富,所去被恩”,受到世人一致好评。
2、刑罚改革
霍家被诛,宣帝当政,在收到廷尉史路温舒暴露司法的黑暗、要求废除酷刑的奏章后,便开始在刑罚上进行铁血改革。
他强调严刑峻法,着手惩治不法官吏和豪强,一些地位很高的、腐朽贪污的官员都相继被诛杀。比如当时受刘询重用的重臣田延年,在宣帝改革刑罚之际,被人告发贪污,在多人为其求情,宣帝还是断然依法处置,最后田延年畏罪自杀。
3、对平民宽政
虽然刘询对官员的贪腐执法严明,但对于平民的治理,则是使用一些善于明断同时又有宽大胸怀的官员,让其在量刑的时候,可以在怀着同情心的情况下,让百姓得到切实的利益。
宣帝在任用地方官吏时,除了启用一些精明强干的能力去严厉镇压不法豪强外,大多则是任用一批循吏去治理地方,从而改变了吏治苛严和破坏的现象,社会矛盾得到了极大的缓和,政局得以稳定。
刘询还曾十次下令,大赦天下,天下人都对刘询感恩戴德。
经过宣帝的大力整顿,官吏徇私枉法和贪污腐败等问题,在一定时期得到了有效遏制,这有利于百姓的“休养生息”以及国力的逐渐恢复和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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