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座城市都有地标性建筑,在它的周围商场林立,店铺密集,那里是商业的中心,也是人气的中心,人们在其中穿梭往来,喜气洋洋。
我身处一座二线城市,我也喜欢逛街,我常常淹没在逛街的人群里,乐此不疲。
人群中有男女老少,也有高矮胖瘦,他们或行或坐,或说或笑,我对这些都不感兴趣,我在意的是他们的手机。
我可以清楚的说出每一款手机的型号以及售价,只需要看上一眼。
我通常在自己熟悉的路段活动。商业区的道路四通八达,那里遍布摄像头,每一个路段都难逃摄像头的监控,即便如此,监控的死角总是有的,对于这些区域我了如指掌。我每天在这些区域游荡,收获颇丰,三部安卓手机便可以使我衣食无忧,运气好的时候一天可以入手五六部苹果手机,这足够让我在酒吧、会所逍遥快活一些日子。
那天早上我又出门了。
我在人群中漫无目的地走着,不时东张西望,寻找猎物。通常来说,早上这段时间我的生意很差,这时行人们精力充沛,他们的手机或是握在手里,或是放在包里,给我下手的机会并不多,我此时出门纯粹是碰运气。
很快一个胖男人进入了我的视线。
他四十岁上下,有着中年男人所有的特质——身材走形、发际线后移、形象邋遢,一个公文包夹在他的腋下,走起路来两条腿一撇一撇,活像一只胖企鹅。他吃力地从一辆宝马525上挪了下来,径直地向路边的中国银行走去。一部华为Mate 10插在了他的牛仔裤后兜里,随着他硕大的屁股扭来扭去。
我紧走两步,穿过人群,很快靠近了他。
当他拉开银行大门的一瞬间,我贴住了他的身体,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住了手机,只轻轻一提,那部手机便到了我的手中。这样的场景我演示了千百遍,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毫无瑕疵,即便是银行里的监控也看不出半点破绽。
那个男人闪进了银行,我快速将手机插入右裤兜,转身离去。
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右手,那只手力气很大,抓得我生疼,我有些心虚,又有些恼怒,迅速转头寻找对方。
那个人站在我的身后,我对此居然毫无觉察,这是绝无仅有的事。他的年纪和我相仿,二十岁上下,脸上虽显年轻却透着与他年龄不相符的老成和世故,他盯着我,不说话,那只手像钳子一般用力地紧了紧。
我知道我遇到了对手,心里七上八下,顿时乱了章法,他必定是个便衣,或许他已经盯了我很久,只等我出手时将我擒获。
他的手劲很大,我疼得喊出了声,我知趣地将右手从裤兜里拔了出来,那部黑色手机在我手里仅仅停留了几秒钟。
他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的目光很快挪到了我的脸上,没等他开口,意外又发生了。
在我的身旁,一个黑影一晃而过,那是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小伙子,他的手里提着一个宽大的白色手提袋,我用左手接过手机,顺势将手机塞进了那个手提袋里,整个过程用时不到1秒钟,看着那个远去的身影,我长舒了一口气。
他愣在了那里,一时不知所措。
我将他钳在我手臂上的手甩了甩,他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乖乖地放开了我。
我冲着他笑了笑,扬长而去。
我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小五子正入神地玩着那部手机,我有些六神无主,刚才的经历让我心生胆怯,我试探性地问他:“小五子,我们是不是遇到了麻烦?”
“什么麻烦?你是说刚才那个家伙?”他头都没抬,漫不经心地反问我。
“嗯,来者不善,我感觉他并不是善茬,或许他已经盯上了我……”
“是你多心了,我们什么场面没见过,你不要大惊小怪了……”
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手机。
他说得没错,我们搭档两年了,类似的场景经历了不下十次,每当我遇到麻烦时他总会在第一时间出现,成功地将手机转移,因而我免受了十余次牢狱之灾。
可是这次,我的心里忐忑不安,那个坚毅的眼神让我印象深刻,它像鹰隼一样锐利,彻底击溃了我的防线,现在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
我燃起了一颗烟,慢慢地踱到了阳台,满腹心事地回想着刚才发生的那一幕,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接下来的几天我处处留心,我们不断地变换着作案地点,好在相安无事,我心中的疑虑在一点一点的消退。
中秋节那天晚上,中山路上张灯结彩,霓虹闪烁,大家出门购物、娱乐、庆祝、消遣,到处一派节日的盛景,这是做生意的好时机,我岂能错过?
华联超市向东是一条宽敞笔直的步行街,那里有一段二三十米的安全距离,我在这个区域前后走动,寻找目标。
正走着,忽然我的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向前扑去,在我的对面,一个姑娘“啊!”的一声喊出了声,她惊慌失措,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吓坏了。
当时,我的右手抓在了她的腰间,她的两只手出于保护,顺势托住了我的手,这使得我免受摔倒的危险,当我收拾起狼狈,抬头望向她的时候,她的脸涨得通红,很快她“噗呲”笑开了。她的笑很美,像是四月的桃花。
我说了句“谢谢”,她回了句“没事”,这时她的脸更红了。
我对自己的颜值很有信心,这样的把戏我玩得太多了。
我们没有再说话,就此作别。
我站在原地,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姑娘,她也回头看了看我,我们相视一笑。
这时,我的左手里多出了一部Iphone X。
正当我转身想要离开的时候,我的手又一次被钳住了,那种绝望的感觉再一次从我的心底升腾,很快蔓延到全身。
没错,又是他!
我感觉到我的全身都在发抖,这种情况是我从业以来没有出现过的。在十几次与便衣的交锋中我从来没有败下阵来,我的自信不是盲目的,可是偏偏在遇到他的时候我有一种莫名的胆怯,是因为他那魁梧的身材?他那锐利的眼神?还是他那敏捷的身手?我说不清楚。
他死死地盯着我,我们在人群中对视着,僵持着。
这时小五子飞快地从我身边一闪而过。
他是我的好兄弟,总能救我于水火,我们配合默契,他是我屡屡得手的最好保障,可是这次,我的这个保障很快也失去了。
那个人的注意力全在我身上,可是他像是长了第三只眼,一个不经意的飞脚,小五子应声倒地,那个白色的手提袋掉到了一旁,人们纷纷闪开了一片空当。
小五子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他一翻身,爬了起来,他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他的目光里有疑惑,有不安,更有恐惧,他不由分说,抓起手提袋,脚底抹油,消失在人群里。
我的左手还在他的掌控中,手里的Iphone X悬在半空,黑色的屏幕在霓虹灯的映照下泛着五颜六色的光。
我彻底没了指望,瘫坐到地上,心里思量着早已在电脑上查了上百次的一个问题:盗窃罪如何判刑?
答案有两个:三年和十年,视盗窃数额而定。
他像拎小鸡一样,把我架了起来,轻轻松松地将我推搡到一处偏僻的角落,然后放开了我。
此时我的腿上如同灌入了铅,即使有机会逃跑我注定也是跑不掉的。我心灰意冷,呆呆地站在那里,任凭他发落。
他燃起一支烟,乜着眼对我说:“我盯你很久了!”
这是我早已料到的,他对我了如指掌,而我对他一无所知,我静静地听着。
“你下手很快,动作麻利,是行业里不可多得的高手。”
我苦笑。
他回过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里不再是冷漠,反倒多出了一丝真诚,他问道:“建设路上新开了一家珠宝店,我已经踩好了点,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干一票?”
惊讶、意外、兴奋一起向我袭来,我愣了半天神,很快我们的手紧紧地握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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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厉害,这篇文章给读者非一般的阅读享受。
农夫跪伏在地,痛哭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臣宁死不反。陛下此后当保重,臣不能够再侍奉陛下了。”农夫将酒壶中的残酒倒进酒杯中,正要喝,银狐帝国打掉酒杯,扶起农夫,道:“酒中有毒,朕实不知,请爱卿平身,朕一定会为爱卿报仇的。”
银狐帝国将农夫的一仇敌指为下毒者,处斩。银狐帝国召见风行者小空和夏娃恋月,摒退左右,道:“朕此次设下计中计,目的不是除农夫,而是除小狐仙。朕设宴请农夫,小狐仙肯定会不放心跟来,朕让一狐狸在酒壶中下毒,却故意只让小狐仙看到。小狐仙没有时间去通告三军众将来保农夫,为救农夫就只有服毒。朕仔细想过了,朕需要的是象农夫那样的忠臣,而不需要象小狐仙那样诡计多端、激反三军众将的狐才,朕岂肯受制于臣?只要她有弱点,朕就可以利用她的弱点致她于死地。三军众将失去可以倚仗的小狐仙,自知不是朕的对手,怎么敢反?只要不杀农夫,众将自然安心。你们俩若敢象小狐仙那样跟朕玩心机,就会象她一样的下场。”风行者小空和夏娃恋月跪伏在地,变色道:“陛下圣明,微臣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