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半

作者: 柒柒_f808 | 来源:发表于2020-03-29 11:33 被阅读0次

    一、麦麦的48小时

    “相信你还在这里,从不曾离去,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原来,再悲伤的歌曲也可以编排得如此放纵。

    头上的霓彩剧烈转动,横七竖八的人们肆意招摇着纸醉金迷的欲望。酒吧里,凌晨两点一刻,我在这玲珑翠玉的杯子中看到微醺的自己,这样的麦麦,也不赖嘛!

    我叫麦麦,是这个城市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编辑,但那是两天以前的事了。那天,我把辞职信干脆利落地甩在主编面前,去他的狗血剧情,去他的心灵鸡汤,本姑娘从此仗剑走天涯!

    搭上当天中午的长途车,我回到了那个生我养我的小小村庄。走过整片整片的油菜地,看着嬉闹的孩子,依稀看见了多年前的自己。

    那时,天空很蓝,心很小,路很宽……村头的屋前,佝偻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格外落寞。

    我叹口气,这老头儿,每次都是这样,倔强地从清早等到落日。

    我遥遥地招着手,他只是颔首点头道:“回家吧。”看着那一身拂不去的沧桑,我始终还是不忍……

    “爸,我辞职了,”餐桌上,我故作轻松地说。

    “那你接下来打算干什么?”

    “我要和几个朋友去创业,去深圳。你知道的,刚开始的几年,会很忙,我可能很久都不会回来。”他抬起头看着我,半晌才说:“走之前,去看看她吧。”

    当天晚上,我们坐在屋前,看着这片远离喧嚣的点点星空,聊着过去和未来。

    第一次,我放下了做子女的固执,他放下了做父亲的身段,我只希望,一切不算太晚……

    我抱怨小时候和邻村小宇打架,回家还被爸爸打;坦诚那只大黄狗其实是我弄丢的,因为怕被骂所以不敢承认。到最后,我们都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从我的种种举动中爸爸猜到了多少,我希望,他还是我记忆中那个愚钝不堪的老头儿,而我,还是他心中那个不懂事、不挂家的坏孩子。

    翌日,伴着晨曦和朝露,我来到半山腰,看着那个矮矮的土堆,放下手中的向日葵。我坐在坟前,依旧是说不出的陌生。我可能爱过她,但那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打从我记事起,对于她,更多的是怨吧。

    “我要离开了,可能会走很远、很久,你知道吗,我现在,好像能够试着理解你了,你离开的时候,有没有那么一刻是后悔的,有没有舍不得我,像我现在一样?”

    那个上午,我一个人在那里絮絮叨叨地说了好久,好像要把这二十几年的心事都说给她听。我想,我原谅她了,也放过了自己。

    临上车的时候,我对爸爸说:“我做了选择就不会后悔,如果不成功,我想,我不会回来见你。”他点起一根烟,“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多久回来,我都在这,哪儿都不去。”

    他笑笑,亦如多年前我离家时一样。我却不敢有片刻停留,我怕我终究舍不得离开,但,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当熟悉的景色在车窗中倒退,泪水,已经干涸。

    傍晚,我还是返回了这个我打拼多年的城市,然后,赶在邮局关门前,将包裹寄出,邮寄的地址正是深圳,那个我要去“创业”的城市。然而,梦想,真的会在那里等我吗?我自嘲地笑笑。

    清冷的月色洞悉离人的悲辛,街景的倪虹惊醒游子的梦。有人说,每一扇窗后都有一个等待的身影,每一盏灯下都有一个温暖的怀抱。我摇头轻笑,说这话的人,一定是有妄想症吧。

    走无可走、逛无可逛,看看手表,晚上八点钟。忽然觉得有些遗憾,做了二十几年的乖乖女,都没来得及去好好打量这个镶了金边儿的花花世界,本姑娘决定叛逆一把,彪悍的人生,策马奔腾吧!

    推开这扇门,你才会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但愿长醉不复醒”,在这里,人类最原始的蛮性得到极大的宽容,你可以肆意狂欢甚至疯狂。

    有人脱下西装破口大骂,有人卸下腼腆猥琐搭讪。舞池中是或快或慢的扭动,空气里是或明或暗的欲望。我也透过这盛满烈酒的玲珑翠玉,恍惚地附和着海市蜃楼般的盛世繁华。

    有人对我笑,有人朝我招手,看着那些别有用意的眼睛,我生生作呕。“麦麦啊,你终究是做不到。”我无奈地耸耸肩。

    调酒的小伙子倒是个老实人,不过分推销,也不强装热络。“美女,第一次来吧,你好像不适合这个。”他指指我手中的酒。

    “谁说的,我只是今天心情不好。”我逞强地喝了一口,果然太烈。

    “你不适合这里的,我见得多了,你是有什么心事,赌气来的吧。”

    “不适合这里的是你吧,我都坐在这里一个钟头了,你才开口和我说话,你的酒还卖得出去吗?”我撇着嘴赌气地问。

    “是啊,即使不喜欢,我也是要在这工作,这赚钱多。”

    “你很缺钱?”

    “是的,我想给女朋友一场像样的婚礼。”他腼腆地笑笑。

    接下来,他给我讲了他和她的故事。

    阿Ben和女朋友认识七年了,五年前,因为不甘心在镇子里耗光自己的青春,阿Ben决定到省城来闯一闯,于是,女友辞去了镇上信用社的稳定工作,陪他过起了漂泊的日子。

    阿Ben说,出来才知道,外面的世界真无奈,他们租过两百元每月的床位,没钱的时候就吃白膜就榨菜。他说他永远都忘不了女友踩着劣质高跟鞋工作,被磨到起泡的双脚,也曾在深夜里偷听到她报喜不报忧后难以抑制的悲伤。

    他说,他也想过要放弃,认输回乡或是劝女友离开。但是,她不肯,她说,比起生活的苦,她更受不了没有他的绝望。

    “不就是还没成功,不就是再等几年,我怕的,只是你不再要我。”他说,她笑着说的,他却哭了。

    “好在,这几年,日子开始转好,我也有了一点积蓄,我们商量过了,先不急着买房。我会把钱拿去开家小店,这样,她就不必每天出去奔波了。我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给她更体面的生活,但我知道,只要我们在一起,哪一天不是像样的?”看来他真的很幸福,忽然间就变得话多起来。

    “是啊,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多简单的道理,我们都不懂。”我摇摇杯子里的酒,一口而尽。

    “这酒太烈,真的不适合你,听我啰嗦这么久,送你一杯Cinderella(灰姑娘)吧,希望你能够幸福。”说着,他把“午夜幽兰”递给我。

    甜美和酸楚交替上演,真实和虚幻不断转场,世人只看到灰姑娘的幻梦在金色南瓜车上实现,却没发现她也徘徊在本真和世俗的分界。是不是醉酒的人都特别脆弱,不然我怎么会想起他?

    我们有像啊Ben一样的开头,却失了最美的结局。六年前,站在人生的岔道口,他要南下,去那个更远、更繁华的都市,我却怕他无力给我更好的未来。

    我盘算着南下要付出的机会成本,他排斥着保守虚耗尽的青春。最后,我们都没能说服彼此,因为我们更爱自己,比起失去,我们更怕失败。分手的时候,我们都决绝地没有片刻回头,再见,就是再也不见。

    如今,不用再去强调什么“一辈子”,我们就真的再也不见了,忽然想知道,这些年,他过的好吗,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翻开通讯录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些年,我竟没有他的新的联系方式,躺在号码簿里的还是六年前的痕迹。鬼使神差地按起通话键,我想我真的喝多了。

    “喂。”电话接通,熟悉的男声响起。

    “你,你一直没有换号?”我想我真的是醉了。

    “你不是也一样吗?这个号码,我一直留着,我觉得总有一天,你会打来。”他的声音和好多年前一样,一样那么动听。

    “为什么,又为什么不是你打给我?”

    “因为,我还没有成功。我知道你害怕什么,你说过,男人从来不怕等,所以,我在等你。或者有一天你会告诉我你找到了更好的人,我也可以祝福你。”

    “我恨你。”

    “我知道。”

    “但我更恨自己。”

    长久的沉默后,我说道,“不要等了,我不会去,我们也再回不去了。我已经不是你要等的人,而你,已经给不了我要的希望。我只要知道,你会记得我,你只需知道,我一直很好。”

    “我们会再见面吗?”

    “我想,不会了吧,因为,我要结婚了,对了,将来,你的婚礼,也不必告知我,祝你幸福。”我笑着挂断电话,这次,是真的再也不见了吧……

    我觉得自己的意识不断地被抽离,看看手表,哦,原来是凌晨两点半了,最后的48小时,我该走了,在最后的时间里,我原谅了,也被原谅了,爱过,并被深爱着,再无遗憾……

    二、来自远方的包裹

    我是陆陆,是生活在深圳的一枚小白领,天生乐天派,命又特别好,爸妈为了我举家迁徙,男朋友又高又帅,当然,我还有从小玩到大的闺蜜,今天又给我寄了大大的包裹,羡慕我不,我咋这么招人恨捏?(呜哈哈!)

    打开包裹,首先看到的果然还是每年必送的C牌香水。然后,是一堆信件,所有的地址和收信人都是同一个,老家,她爸爸。

    当然,还有一封,是给我的。

    “亲爱的,在我人生只余48小时之时,我写下了这封信。你可能感到荒唐与可笑,但请听我严肃地讲完。

    “请不要怪我来不及跟你郑重道别,因为我知道,你不会怪我。我不想过多地去述说我们之间的深厚友谊,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讲述。其他的所有信件和物品,请你按照时间标注分批寄回老家。不用觉得遗憾或悲伤,每一个肉身的抽离不过是灵魂的涅槃,珍惜你拥有的,我会永远祝福你。”

    真是过分,这人,居然这样恶作剧捉弄我,我拨通她的电话,竟是空号。

    我想尽一切办法联系她,终未果,就这样消失了,如同从未出现过……

    三、最后的来信

    半年前,我收到了麦麦的最后一封来信,和信一起的,还有一条围巾。三年了,我收到了几十封来信,信里有开心、有委屈,唯一没有的,是她什么时候回来。

    直到半年前,她在信里说,“我最终还是失败了,我想,我没有勇气回去了,我想去流浪,有一天我累了,我可能会回去吧。照顾好自己,你知道的,你一向都指望不上我的。”

    读了好多遍,我觉得,她可能是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四、凌晨两点半

    我在睡梦中陡然惊醒,打开灯,凌晨两点半。我说嘛,怎么会有这么离奇的事,不过大梦一场。

    我是柒柒,一个生活在城市中的工薪阶层,常常因为白天睡太多,夜里睡不着,白天想太多,夜里做恶梦。

    这个“麦麦”是谁?熟悉又陌生。她好像是走了太久忘记回家的坏孩子,又像是得到很多祈求更多的贪心鬼,真可怜,最后什么都没了。

    “48小时”又是多久?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去提醒我们的孝心,开不来得及去厘清那些被我们误会了的过往。

    “麦麦”也许是曾经的我们,而我们,要成为更好的“麦麦”。

    我的梦还在继续,亦如我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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