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至绝情,不至浓情,一点都不好

作者: 温执空 | 来源:发表于2018-08-13 22:29 被阅读9次
    不至绝情,不至浓情,一点都不好

    你有没有对一样东西投以强烈的感情?喜欢也好,厌恶也罢。

    有一个相交多年的好友,以我对他的观察来看,他特别特别喜欢《盗墓笔记》,《天官赐福》,还有一部小说我忘记名字了。我曾经也喜欢《盗墓笔记》,整天叫着“小哥”,空间不时转载关于《盗墓笔记》的句子,还特意去加了相关的QQ群。我迷他那会正好赶上稻米(盗墓笔记粉)们的“十年起灵归”日,看到那么多粉丝跑到吉林长白山去迎接张起灵,我也动过心思,终究屈服于现实而没有去。

    我也以为自己那会算是特别喜欢《盗墓笔记》,可是现在想想,我当时大概是在人云亦云。我是喜欢那部小说,喜欢那个由三叔构架的奇特世界,但也仅仅局限于小说带给我的一时刺激。

    但是,这只有三分热度。时隔多年,我对《盗墓笔记》的内容已经很模糊了,喜爱之情也几乎殆尽。但我那位朋友对它仍然热爱如初。这两天他还特地跑到了杭州,那个与《盗墓笔记》有关的地方。我在他朋友圈的杭州图片下留言:哇,还真去了呀!他很快就回我了:对啊!心心念念的地方!他还是那么喜欢盗笔。

    关于《天官赐福》也是如此。偶然之下,我们发现彼此是同好,于是他向我推荐了这部小说。因为当时在学校,所以我计划回家之后再看,于是他就起了向我讲述的念头。那晚他讲到凌晨两点!因为怕吵到室友和害怕一个人在走廊,我在厕所蹲到两点(笑哭)。如果不是因为第二天有课,估计还要继续讲下去。

    对一部书热情到如此,实在让我佩服。反观我,似乎从未对一物投入太多感情。我看一本书,看的过程中和看后一两天里我对它可能特别称赞,甚至会向好多人说起。但两天之后,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只记得当初认为它写的特别好的感觉。

    暗自定义自己是一个薄情之人,说无情有点过,毕竟起码我还会有三分热度。我不追星这点让我在生活圈里有点另类,不过没办法,我真的不喜欢任何一个明星。对他人我也没有特别强烈的感情,总是淡淡的,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的朋友比较少吧。我没有信仰,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

    虽然我总是安慰自己,做一个薄情的人多好,不至无情,不至浓情,刚刚好。但说实话,这样让我感觉没有归属。就像缺失了一种感官一样,心里总感觉空落落的。

    想做一个能对一人,一物,一书等有强烈的感情的人,足够热爱,让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完整的人。就像拥有了信仰,从而拥有了归属感。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不至绝情,不至浓情,一点都不好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cuupb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