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心的写作秘诀:读者观念

作者: 陈素封 | 来源:发表于2014-10-29 08:24 被阅读506次

    木心在《鱼丽之宴》中两次提到了读者观念,第一次是在《江楼夜谈》:

    我有一个「读者观念」,这个观念比我自身高明十倍,我画给它看。是赫胥黎吧,他在讲演之前,虔诚请教前辈大师:应该如何对待听众的水平?大师道:他们一无所知。我画到一半时,这个读者观念聚而明,明而显,百般挑剔,纠缠不去,直到这位梅菲斯特式的批评家悄然引退。只有「静,画,我」三者同在,才算是一个闪耀着的终点。福楼拜夫子自道,他是由几个可怜的观念构成的。与他相比,我更可怜,只此一个观念。”

    这样的「读者观念」,不知有几人能具有。

    第二次是在《海峡传声》:

    心目中有个「读者观念」,它比我高明十倍,我抱着敬畏之心来写给它看,唯恐失言失态失礼,它则百般挑剔,从来不表满意。

    因为木心有「读者观念」,他一天写七千字,到半夜就万字,没有用的都要反复修改,五稿六稿,还得冷处理,时效处理,过一周、十天,再看看,必定有错误发现。如果把某一文的改稿放在读者面前就可知道,我有多窝囊。

    何为「读者观念」?

    创造的时候要时刻将读者放在心中,读者可能对你一无所知,但也可能对你了如指掌,他可能心清如孩童,也可能安静如老者,他可能对你大度包容,既往不咎,也可能对你百般挑剔,诸多不满,读者就如身边的明镜台,你若留意他便一直都在,你若忽视,他便瞬间消失,犹如神灵。观念如照念,存心便坦然。

    为什么要用「读者观念」来创作?

    皆因木心是抱着殉道者的心态来创作,殉道未必得道,恐怕正是因为得不到道,只好一殉了之。木心之所以选择艺术作为终身大事,是因为这世界很不公平,白痴可以是亿万富翁,疯子可以是一国君主。艺术则是什么人做出什么艺术品来,这个一致性我认为是「公平」。文学是因为是字组成的 ,掺不得半点假。要掺尽管掺,反正不是文学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木心曾经经历了多次各种「置之死地而后生」,当一切崩溃殆尽的的时候,他对自己说:「在绝望中求永生。」

    我想,「读者观念」对于木心还有另一种的用途:指引方向。

    因为他曾发现很多人的失落,是忘却了违背了自己少年的立志,自认为练达,自以为精明,从前多幼稚,总算看透了,想穿了——就此变成自己少年时最憎恶的那种人。

    迷路,并无小路大路短路长路之区别。不能说在大路长路上迷路就不是迷路了。走在达不到目的的路上,就是迷路。

    「读者观念」除了心存读者,仍要心存自己,所谓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就是这个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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