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卜橄欣写了两篇,好像甘心一些了,那就不用继续写了。写文,向来就是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本着上大号的原则,有了就去拉。能日更,因为有库存。我喜欢存钱,也喜欢存文。捉襟见肘的日子过过太多,早就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欲望。
求之不得,多难过,所以不求,这样即使不得,好像就没那么难过了。所以现在无欲无求的人特别多,谓之佛系。
不求有名,不求有利,不求有人喜欢,这样任何好东西不来拉倒,万一来了,都像馈赠,可以格外欢喜。
人根本不用怕僵尸,被咬一下又如何,变成僵尸就可以跟着别的僵尸一起去咬人了,不好玩吗?你看,人要是多想两步,就可以变得理智和勇敢。
人是最奇怪的动物,无法从物质中寻求优越感,就试图从道德中挖掘优越感。还爱说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有钱就去奢侈,没钱就去鄙视奢侈。万人齐呼,我和别人不一样,你看说的话都一样。
那些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保护不了的人,好像有着征服世界的勇气,那些连一万块钱都挣不了的人,却想着成为富翁。顺便还可以鄙视下挣两万块的。因为,他觉得他可以用他的梦想去打败你的现实。虽然不在一个维度,却也可以打击。
我的句子不是金色的,非要说是金,那也是乌金,紫外线早就把句子晒黑了。黑有好处,因为白的容易变黑,黑却只能更黑。我是墨,最爱黑。
我记忆的海洋里,鱼虾乱蹦,我感受的天空里,有火烧云,也有大雨滂沱,非要出来刷刷存在的,那就出来吧。不是有墨墨有闻吗。
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我也希望有一坛叫做醉生梦死的老酒,把自己的系统来个重装,把过去的一切统统原谅。
然而记性太差也不行,那些捅过你一刀的人你忘记了,他们要再来一刀怎么办?你有几条命够这样浪费呢?
记性不要太好,也不要太差,该记住的记住,该忘记的忘记。哪些该记住,哪些该忘记,却没有长出分辨它们的脑子来,说了也白说。
算了,算了,刻意去记住的东西记不住,刻意去忘却的东西也忘不了,非要对着干,还是听天由命顺其自然吧。
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放弃。皇天不负有心人,更拿无心人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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