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慈善有自身的独特发展特点。首先,中国的“善举”是种德积福的行为,其动机源于积善余庆、为善必有善报的观念,难免带有利己主义的色彩;其次中国善堂善会大抵为施衣给食,大抵为消极的施舍,所谓“养”则有之而“教”不备,救助层次相对较低。
从“善举”到“慈善事业”的发展,实际上意味着善会善堂“近代化/现代化”的过程。
随着西方慈善思想的传播以及“慈善”、“慈善事业”新概念的引介、普及,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善堂善会)也在发生着改变,逐渐突破传统道德的限制,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误入歧途的失足者、吸食鸦片的瘾君子、妓女等人也被纳入救助之列,洗心局、迁善局、丐所、济良局、工艺局、习艺所、因利局、劝工场等各种新式的慈善机构纷纷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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