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无趣是因为少了些仪式感。
我有一位领导,是我同乡人,巧的是他竟然与我是同一天生日。大概是从他三十多岁开始,他坚持锻炼,每年都参加马拉松,日日坚持一万步。他走了多次戈壁,这两天受邀去了雅典跑步。那叫我一个羡慕呀。
他是一个内敛的人,不过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却是,我觉得我现在还是三十多岁,越活越年轻!
有很多人觉得他无聊无趣,徒步跑步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事情算什么啊。他应该除了跑步什么都不会了。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这些人语带鄙夷,仿佛他们懂得更多些似的。
大家总有这样的心理暗示,越简单的东西越容易做到,也越不值得坚持。因为只有笨人才会选择那些机械的日复一日的事情。
跑步这件小事对于他而言就是一件富有仪式感的大事。哪怕加班到十二点,他也要步行回家,以完成日行一万步的目标,不然睡不着。
比赛开始和结束时,拍照发到群里,让大家一起分享运动带来的喜悦。他为自己的坚持而骄傲。我们在群里跟着讨论,竖起了大拇指,可还是没有人愿意下回一起跑。
跑步是一件多么孤独的事情啊,而这是大部分人拒绝的状态。我偶尔也会跑一跑,大学时如果是一个人跑步时我就故意和大部分人逆行,默念着已经擦肩而过几回了,有几人在跑,这成了我的乐趣。仿佛这件孤独的事情缺乏乐子就进行不下去。
毕业了之后就更少跑了,以下班晚没时间为借口,实则是懒惰,跑不动。去健身房时,我的乐趣就是看着镜对面的自己,滑落的汗水,耸动的肩膀,飞舞的头发。
“我的脚步轻盈无比,速度应该挺快,却好像慢动作回放,每一次腾空都停留一会儿,动作舒展而流畅。也就大约100米吧,我先后超越了两个人,也被一个人追上,管他哪。一直冲过终点的拱门,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在雅典跑过马拉松之后他真的描述自己在即将奔赴终点的感受。
这是真的美好,畅快,愉悦。
就像今天认识的女孩,因为热爱盗墓笔记,她便循着三叔的足迹,去了四姑娘山等等,她去爬雪山。据说过一段时间还早去穿越,正在攒钱登珠穆朗玛。
我以仰望的姿势看着这些人的经历,真好。
跑步,爬雪山是他们坚持的兴趣,因为有了坚持,他们一次次做成了这件事,既享受了过程,又在其间得到了种种成长。
多数人是平庸的,因为他们随风摇摆,贪图轻松。所以很多人到了老来发现一件事情也没有做成。
而在开始获得热爱而中途放弃的那些人呢,终究成了半吊子。喜欢一件事情就深入地了解它,实践它,然后越来越爱它。
我花了很久时间才明白这件事,才明白人最大的敌人是我们自己,我们懒惰,我们缺乏自制力,我们混淆了自由与努力。
所以,我打算从今天开始,开启我的文字旅程。一周至少三篇千字文。
我会更爱它并且能够做好它,我坚信。毕竟伟大的天才不过是比别人努力得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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