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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哆,烈阳般的存在。

大哆,烈阳般的存在。

作者: 荒唐了半生 | 来源:发表于2015-09-07 23:32 被阅读0次

    大哆是她的外号,我曾经嘲笑她身上唯一和哆啦A梦的相似的只有身体x轴的伸张程度,而随后我就度过了狂风骤雨的洗礼,自从那次以后我甚至以为她就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天才,我觉得能被冠上这种称号的在我激昂的生命中出现的次数是寥寥无几的,而大哆的自身的存在就像烈阳一样,她的光无处不在的照在身上。

    至少,在那段懵懂的岁月里,是这样。

    我叫宋天明,据说家里人是因为我在清晨出身的,所以有了这一个于我本人八辈子打不着一杆的名字,之所以说跟我不符合,大概是我这美好的青春中所有的清晨中我都在与能想到的所有的床做斗争,也包括各种凳子。因为这样,每次上学的路上令我最惶恐的事情大概就是碰上那个武林高手,在马路上倒是不怕她对我动粗,而我对于清晨的她来说也是一种无法泯灭的噩梦。

    我们一起追逐在去学校的路上,结果每次都是截然相反的两种,这就令我不得不承认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象征,当我在面对能把迟到反反复复说一个学期并且还乐此不疲的老师的时候,大哆还在教室里读圣贤书。

    现在看来,我俩能够把迟到这种伟大的事业发展到了一个学期从不间断也是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到最后真正苦逼的也只有我一个,5000字检讨,对,5000字,甚至有连续一个多礼拜我的板凳就被恶毒的班主任请到办公室做客。我记得,那是个冬天,冷的锥心刺骨。


    对于我们俩来说,真正的交集在于一封令我自己都感动的情书,大哆后来跟我说其实那封信她看都没看就被她遗弃在垃圾桶了,我气愤又窃喜的告诉她,我特么的鼓起勇气给一个武林高手送封破信你还给我扔了!窃喜的是那封信跟我的唯一关系就是我做了一回快递员,还是不收费的。至于为什么感动了自己,大概是因为当时脑袋被十万伏特电的不知所以然后自告奋勇的帮人家送信。

    信是头出奇的大的大头哥写的,大哆说让她跟大头哥在一起还不如跟我这个屌丝在一起。其实我也是个不可雕的朽木,只是大哆不知道罢了。

    到头来我还是很欣赏大头哥的,因为他从来不会因为追不上妹子丧失对异性的求爱过程,即使那会我和大头哥连真正的初吻都没有,所以我有充足理由断定男人不是下半身动物,至少在那个时候纯洁如白纸一般的我,不是。

    大哆谈男朋友的事我毫不知情,可以这么说,我跟大哆认识这么多年,她谈的神龙不见尾的男朋友我特么居然就见过一个,就是接下来这个,而唯一的这一个我居然也不记得名字,可见大哆的城府跟我老家鱼塘那样深。(鱼塘是淹死过人的)

    我是在烟雾缭绕的厕所里听说的,那会人八卦的程度不亚于记者以及狗仔队,而男生厕所也是整个学校的情报点,听到消息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烟灰也落在了旁边憋红了脸拉翔的大头哥头上,而我对面拉翔的壮士就是大哆的男友,他也正冷冰冰的看着我。

    我不太喜欢这个文静瘦弱的男孩,因为我本身的瘦弱是比他更严重的,而最重要的原因是有人说他比我帅,这是让我无论如何都忍不了的。

    有时候对我来讲是最好的修辞就是逆来顺受,没到几天我就能欣然的接受了这个事实,因为最帅的不是他,所以我就安心。而对于大哆谈恋爱这件事情上来说,我送了一句话给她,好好珍惜,但心理上的挣扎不言而喻。

    这种挣扎还是一直存在的,而且出现的时间要早了很多,最开始就是我的母亲将我生下来的第16年的当天夜晚,16岁的花季少男在自己酩酊大醉的时候吐出了自己想要表达爱意的话语,我如果没记错,吐出来的应该不仅仅只有泛着酒味的话,还有泛着酒味的食物!后来大哆跟我说,她觉得我说的话里面有酒的存在,所以不当真的。对此,我也怨恨了自己一段时间。当然,时间不长,大哆说完第二天我就对自己进行了宽恕。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人应该就是宽恕的对象永远从自己开始的人。


    对于我这种去学校只为睡觉的人来说,课间的十分钟是整个清晨最值得珍惜的,我要见缝插针的让自己在只有6个坑位的厕所中找到一个,点上一根烟,排完毒素。而这一切的时间只有五分钟,因为另外的五分钟我需要自由散漫的在课桌上嗜睡。而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以至于在厕所中经常会遇到没有烟的好汉占着茅坑,却一头愁眉苦脸,进厕所的第一件事就得挨个挨个跟各个坑位的哥们打招呼,嗨,你也拉啊?  对,我快拉完了,要不你接我的位置?   太感谢了!而一天的时光流逝这样循环下去。大哆的存在打破了我清晨的规律,为什么是清晨?因为中午下午她也不管我,这让我以为她是不是每天清晨都是带着兴奋剂上学的,而其中令我感动的至今仍有感触。而大哆给我这些感人肺腑的回忆只有两个字,还钱!!!  真庸俗!

    其实在感动之外还有着一些无奈的情绪,因为大哆所以每天宝贵的十分钟我都需要分五分钟出来解决她提供的早餐,所以我的自由散漫的性格也因此少了五分钟。这种状况维持了一个学期,我真正感动的并非是早餐,而是在人山人海中将早餐买出来,虽然有很多次也是我被逼着去采购,虽然每次都得看着她吃,有无数个虽然。。。。没有但是,仅此而已。


    大头哥晃着他的脑袋问我,你们是不是在一起了,我说不是。他不依不饶,以前你们在一起过吧,我说没有。他说,放屁。我不想理他,但是还是很客套的回了一句,管你屁事。对于我这种品德高尚的人来说没有说出脏话已经是很仁至义尽了,至少在我看来是非常尊重大头哥的。因为在见过大头哥捧着女朋友的脸就直直的亲过去的时候我已经彻底被他折服了,我整整看了五分钟,大头哥居然连头都没扭动一下,最令我敬佩的是他居然就像亲书本上的美女一样的姿势维持了五分钟,连头都不带转,在此之后我就比较佩服大头哥了。大哆说她不喜欢大头哥,我沉默。对我而言,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问题,我不认为在大哆的世界里她会将大头哥铭记于心。所以这不是重点。

    除了每天清晨的噩梦以外,大哆在我们离开了一个班级后仿佛就没怎么出现过,以至于让我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自己每天清晨是在做梦一样,这种状态一直维持了整整一年半的时常。那会我认为,或许大多与我而言也只是个过客罢了。

    高中其实无非就是学渣与学渣,学霸与学霸之间的较量,很少会出现学霸挑战学渣,也很少出现学渣侵犯学霸,因为对于这两种生物来说,他们应该不会有什么交集,但是偶尔会出现几个奇葩。我呢,也和大多数人一样,自己的圈子在哪,就在那。大哆也就在这个时间慢慢的疏远。那个时候,我也时常会想起吃早餐时每次都会有一个人在面前盯着,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等我们各奔东西时,大哆没跟我说话,我甚至不知道她要去哪里,我没问,她没说。她不问,我也没说,就仅仅是这样。


    从那之后第一次见大哆是在医院,她走进充满消毒水胃的病房提着水果来看我,大哆说,感觉怎么样?我皱了皱眉,你带上口罩,我这有。她摆了摆手笑了,没死就好。

    你来看我就好!我微笑的看着她。

    她说,我是有钱人,医院这玩意一般人住不起。我把我国产手机当即拍了出来,这玩意一般人还真用不起。

    她笑了,然后我也笑了。


    再见大哆是在端午节,她说她弟弟游戏上瘾,让我这个过来人提点建议。而对于浑身上下都充满网气的人来说,这点建议只能说是自身的感受了。可是我还是厚颜无耻的说出了我都不怎么玩游戏的话语。其实我是有资格说这句话的,因为我当时迷恋上了一款cf的游戏,而就那晚,我痛心疾首的将电脑的所有游戏全部删除,包括扫雷。而原因就因为大哆说她不喜欢男的沉迷游戏。

    一向多愁善感的我那晚却没有多说一句话,大哆说,陪我走走。我说,好。撑着伞,我们出奇的安静,这一走,就是三年。

    大哆问我,你为什么不说?我反问她,那你呢?为什么不说?

    那晚大哆哭了,哭的内容我不知道是什么,我笑着跟她说,走吧,我送你回去。她不说话,只是低头。我静静的看着她,雨下的不大,而大雨却在心里下着。

    送走大哆后,我的脸上也是泪水中掺杂着雨水,就像大哆问的,你为什么不说?这一说,这一走,就是三年。


    大头哥结婚了,生了一个头大的孩子,这也很正常,如果说头不大我甚至怀疑这孩子的直系亲属的源头在哪!他的婚礼我没去,只是听说日子过得还不错。偶尔他也会犯贱的问我,你跟大哆以前到底有没有一腿。我只是让他把自己的孩子抱紧,再无他话。

    而至于大哆,看着我写的这苦不堪言的回忆,越还要催着我像网络小说一样的更新,确实是糟糕透了。她说她在加班,我呢?就在这写着回忆,我们都在一个城市,仅此而已!

    至于我为什么想写这些东西,我想,这些故事我得记录下来。

    因为我和大哆用了七年时间来证实了一件事,上学,就得好好学习。

    而大哆,依然就像一个烈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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