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明月

作者: 陆兮 | 来源:发表于2023-10-22 23:30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当我看见那片云,我确定,这里就是家了。应该说,以前的家。自从出嫁,我就成了这里的客人。

    这里的云长得像棉花,柔柔的,一大张一大张的,一层一层的,又像是承载了很多重量的。有时看去,云团像是要掉下来,可能思念太过沉重。

    看过了南方与北方,这是我最熟悉的云,带着我最了解的形态。我甚至以为,它还是我以前看见的那几朵,专程赶来接我。我们的友谊如此地深厚,足以让我忘却旅途的舟车劳顿。

    自小我就喜欢看云,有时候坐在东边的小山头上,最高处,屁股下面垫一个平坦的石板;有时躺在草地上,头枕在两只胳膊上。

    天上的云总是各种形状,有时像动物,有时像植物,有时又像建筑。它们总是被风拉扯,不停地变幻。我也喜欢风,甚至以为,云是风的实际形态。风是隐身的人,它派云来展示。一言不合就将云吹散,另成姿态。

    云追着车子,车子奔驰在曾经走过的路上,却怎么也看不到以前的尘土飞扬。柏油路平整又舒适,我始终看不到我的回忆,它已将往事切割。

    在一个急转弯处,终于貌似熟悉了一些,仿佛可以看见十几岁的自己,正像假小子一样随着一群男孩子疯狂地飙车。两只脚快速的蹬着脚蹬子,手指不停地拨着铃铛,为自己打开一条无阻的路。

    其实这些年,我始终看不清我的前路,总是迷茫又无措。有时假装是坦途,没心没肺般地前行。

    或许,某一时期的未来,只有云知道。它追光,追风,追月️。

    那朵云离我越来越近,我要伸手摘下它,将它带回家。

    离村子近了。眼前的路越来越窄,摆在台面上的都是光鲜的,哪里都是一样。路也越来越旧,看来柏油也禁不住大车粗鲁地碾压,以及动物粪便的腐蚀。

    一个恍神儿,车子已经驶过小时候上的小学一半的距离了。两排房子,一排瓦房,一排平房。以前觉得教室的房顶很高,不敢相信与眼前已被荒草淹没的是同样的建筑。对面的村部在校园里种了一大片玉米,还有日常的蔬菜。小学校成了菜园子。

    印象中进村是左转,但眼前的路只有一条左前方向的。司机问我左前方的路是否正确,说实话,我不确定,但方向是对的。司机大笑,说我家都找不到了。他小我两岁,却一直喊我大妹子。这么多年不见,他忘记了我俩谁大。

    这是小朋友第三次回来,门口下车时,他奔向了等候在村口正往回走的姥爷。他的热情出乎了我的意料,我一直以为,他对姥姥姥爷没有什么感情,毕竟沟通太少。

    姥姥姥爷都很瘦,这几年的时间都爬到了他们身上,化为褶皱。手臂下的脂肪蒸发了很多,一层柔软的皮耷拉着。或许,有些过往会随风而逝,但身体不会忘记。

    进屋后小朋友观察了一圈儿后说,还可以的嘛,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随即不用邀请就跳到了炕上。

    上一次来还小,印象模糊了。我打趣地问他想象中的姥姥家是什么样的,他只回答了三合字:脏,乱,差。那是他从别人口中认识的农村。对姥姥姥爷的印象分增加了很多。

    小朋友说,想看看乡村小卖部的模样。村西头那家在我上学时就已经开业了,将自己家房子匀出一间摆放商品,基本就是米面油啥的,好歹多一份收入。

    给我们开门的是一位中等身材、满头花白的老阿姨。如果不是仔细看,我都认不出她就是曾经被多位男人追捧的“村花”。平原里大片的玉米地是个好地方,有掩护,有遮丑。有人在那个天然的屏障中撞见她几次,和不同的男人,赤条条的。而今那些男人有的病了,有的瘫了,有的入土了。

    我看着眼前的村子,明显并不是只有我离开了,有些人,有些事,有些触摸不到的事物,终究是不会再现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花被面儿、花棉袄成了东北的代名词。曾经看到一句话说,一提起东北,很多人想到的一个字就是:土。

    即便是梁龙,也经常披着大花被面儿来表演,仿佛他就是“花”文化的传播者。可能因为地处偏远,见识有限,大家眼中的美只有花。特别是那种大花,满满的花,印在大红或者大绿的底色上,招摇地展示着自己。

    这几乎成了代表东北的一种特色。随意走在成都的大街上,只要是东北风格的饭馆儿,都有“花”元素,要么制成餐桌布,要么做成招牌。有一次听见两位美女看见后掩嘴笑道:好土呀!

    爸妈二人的审美形成于这种历史文化之下,他们的洗脸盆都印有盛开的牡丹,每天低头洗脸便能闻见花香。那朵盛开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花,侵入他们的心脾。

    前几年弟结婚时,按照婚礼习俗,爸妈给他准备两套喜庆的床上用品。不对,是炕上用品。虽然已经尽量改变自己的品味了,但爸妈选择的宗旨还是不离大花。用他们的话说,花大,表示大气,敞亮。

    我曾经想过我的嫁妆应该属于哪种风格,但事实证明,我是真的想多了,因为家里根本没有给我准备嫁妆。这样也好,免得经常睹物思人。

    爸妈是精干的,经常闲不住,自己盖起了小厢房,我们叫它仓房,当仓库用。小仓房里吸引我眼球的,就是遮盖杂物的布帘,是妈用旧被面儿、旧衣物拼接而成的。即便是打着补丁,他们也不愿将内部的杂乱呈现出来。

    其中最显眼的就是红色被面儿的部分,带有某个年代特有的风格。那大红灯笼,那花开不败,俨然编织出一个繁华盛世。

    这次回家并没有携带太多的换洗衣服,妈找来她的裤子给我穿。她比我高,比我瘦,她的九分裤被我穿成了长裤。花色上,依然是带花款。不过这条裤子的花稍微拘谨了一些,可能为了迎合我的眼光而选的。

    用外甥女的话说,极致的土,其实是一种时尚。

    小时候通过电视认识了一个叫做城市的地方,那里有高楼大厦,有闪烁的彩色霓虹灯。我总是觉得,城市里的夜晚应该很美。有光亮,就不会害怕黑暗。

    到了城市才知道,近处的光亮,遮盖了来自遥远星空的光辉。忙碌的脚步鲜有停歇,再加上西南盆地的厚厚云层,竟然忽视了这份天然的美。不知过了多久我才记起,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星星了。

    没有月亮的乡村之夜是安静的,漆黑的。入乡随俗的小朋友跟着姥姥姥爷早早躺在了炕上,仰面就能看到室外。夜空中的星星闪耀着,开始只有少量,渐渐越来越多。小朋友没见过世面般地兴奋了起来,趴在窗台边看星星。

    这也怪我,一直说去露营,带着他的天文望远镜。现在天文望远镜都被他拆得无法复原了,也未能成行。这下终于在无意之中看到了,虽然没有天文望远镜的出席。

    我忽然有点悲哀起来,躺在炕上看月亮数星星在我的童年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但对于小朋友来说,这还是第一次。现在的文明,到底是不是一种进步呢?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剥夺了一部分权利。

    隔着窗子哪里看得过瘾?我带他来到了室外。以前绘本上介绍的那些天文常识,其实我很多也不知道,但可以教他认最普通的,比如银河,比如北极星,比如北斗星,比如牛郎织女星,以及牛郎织女的传说。

    实践果然出真知,这位小伙子回屋后久久不能入睡,准备第二天晚上再熟悉一些星座。我有些心虚,可能要准备一些功课了。毕竟,星座我认识的实在有限。

    我很留恋在暗中看天空的感觉,特别是在银河之下。李雪琴说,看到了银河,她就感觉银河是她的。我也有类似的幻想,可能,是因为我们曾经属于同一个方位的星空之下吧。

    每当看见银河,我总感觉它像水,绵延不断地流淌。又觉得它像纱,薄纱,轻盈,缥缈,无边无际。特别是现在,我更想起了那句: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

    带着小小的满足,我们都睡去了。感谢来自N年前的光,让我们邂逅在今晚。

    农村是一个释放天性的地方,无拘无束,散漫自由。对于城市里长大的孩子来说,农村生活有着另一种魔力。

    夏日的小菜园可以满足两位老人的日常青菜需求,黄瓜,茄子,西红柿,豆角,辣椒,大葱,香菜,小白菜,韭菜,萝卜……每样种上那么两小垄,就已经足够。

    小朋友到来后流连最多的,就是这个小菜园,西红柿和黄瓜扭是他最喜欢吃的,没事儿就去摘几个下来,也不用清洗,擦几下就直接吃。这些都是没有打过农药和激素的。

    菜园里的西红柿品种也多,有圣女果一样的灯笼柿,还有大的西红柿。灯笼柿有红和黄两种颜色,大的有红、黄、绿三种颜色。那种成熟后也是绿色的,俗名叫“贼不偷”,就是看不出来是熟的,贼都偷不走。

    小朋友最喜欢吃小的,口感上要好一些。如果没有见到他的身影,就必然躲在菜园中尽情采摘。边摘边吃,小嘴巴不停地在动。回家才几天,脸上的肉肉就又厚实了一圈儿。

    我喜欢园子里的小茄包,皮嫩,肉甜,可以直接摘下来吃,也可以炸酱吃。小朋友尝了一下,觉得我的口味有些特别,这个不是他的菜。

    爸还养了七只小羊。北方的夏天五点钟就亮天了,早上光线太强无法安睡。小羊也起得早,天亮后就“咩”“咩”地叫。有一天小朋友被它们吵醒了,就跳进羊圈追着它们跑,非要宰一只来吃。谁知,被两只淘气的羊合起伙儿来撞了个屁蹲儿。

    不过有个现实的问题很头疼,就是自从我们回去以后,爸妈养的狗只要看见我们就不停地叫。它认为我们是生人,足以威胁到主人的生人。还好拴着链子,不然非得把我们咬掉一块肉不可。

    以前听说,狗不咬家里人。可它一直在咬我,就是觉得我不是家里人喽?那怎么行呢?我非要让它承认。

    而我的方式也简单、直接——拿个鞭子吓唬它。小朋友却反对,它觉得我是在欺负狗狗,而忽略了它的忠诚。我想想也对,怎么这个觉悟还不如小孩子啊!再说,以暴制暴千古以来都不是良方。惭愧惭愧。

    不能动武,那就来文的吧。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想要讨好对方,投其所好或许会事半功倍。

    我神秘地招呼小朋友过来,低声嘱咐他怎么做,他却不太情愿,怕狗咬到他。我答应他只要帮我拿到东西就好,剩下的我来做。

    中午妈包的韭菜馅饺子,我接过小朋友拿来的饺子就扔给了狗狗。刚开始,狗狗还边吃边哼唧,后来就直接叼进窝里去吃了。吃完出来又假惺惺地朝我哼哼了一声,就看向别处了,后来干脆就没有动静了。原来狗也好面子啊。

    小朋友看后觉得这办法可行,跑回屋里又拿了一个饺子出来,他自己扔给了狗狗。

    就这样,用两个饺子,搞定了这条狗。

    不过妈知道以后,直骂我们败家,因为平时狗只吃玉米面粉。

    小朋友的眼睛贼尖,我不曾留意的,他都会有新发现,那些老旧物。上个厕所,翻出了我初中时用来听英语听力的、已经布满灰尘的录音机。

    英语这门课程是小学五年级就进行了普及的,但学得很浅显。英语老师二十岁左右,是一位拥有初中学历的代课教师,有些单词的发音都不是很标准。这是我上了初中以后才知道的。

    那老师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长得漂亮,双眼剥皮儿的,人见人爱。班上有个同学的哥哥长得挺帅,一不小心入了她的法眼。所谓爱屋及乌,她对我那同学格外地照顾,也对我们班很照顾,她要维持她的良好形象。下了课,英语老师就去和同学哥哥约会,含情脉脉的。

    由此可以想象,我的英语属于什么水平,总感觉是老师在努力把自己嫁掉之余,顺便给我们上了几节课。

    于是,为了我和弟的英语不被落下,我上初中后爸在二十公里外的镇上买了这款录音机。当时的价格是一百三十元,算是家里的豪华装备了。这个账应该这么算,我用三年,弟用三年,我俩间隔两岁,一共是五年。一百三十元元用五年,也还算将就。

    录音机的外观挺漂亮的,我很喜欢。整体很小巧,中间放磁带,两边是音箱,还有跳动的彩灯。顶端还有收音机的调频。而且别看它小,音质很好,有一种干脆、雄厚之感。

    小朋友想尝试播放,爸也说收音机还能用,爷孙俩就开始鼓捣。等擦拭干净、拿来移动电源试了才发现,所有功能都无法启动了。看来,它是真的老了,早已自行退休了,不和我打声招呼。

    我忽然想起,应该还有随身听在家。初中毕业那会儿已经开始有复读机了,后来又有了随身听。但是爸已经记不起将我的东西放在哪里了。

    那天我和小朋友在仓房乘凉,他好奇翻翻这,看看那。当打开装旧书的箱子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叫了起来:里面有随身听,还有一些磁带。

    由于放置的时间太久,刚开始的磁带根本无法放出声音,可能是太潮了。随身听和磁带都拿到炕上炕了有半个小时的样子,再打开,竟然通了。

    小朋友很高兴,在这个年代根本看不见的旧器材,一时也成为了宝贝,新鲜啊。他整理出了几盘磁带,其中一盘有张学友的《吻别》。

    于是,两天后,我听到了他口中的旋律: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在小朋友翻出的旧物里,找到了上学时来往的信件。

    脑海中回响着木心的诗,打开了暗色的暖灯,读着二十年前的文字,有一种穿越时空之感。有的信是钢笔书写,很多字迹已经模糊了,只能联系上下文来猜测。这是在家的一个角落里翻出来的,高中时期的来往信件。

    当时的寝室还没有座机,信是与外界联系的主要途径。

    留存下来的信件,有旺仔的,我们在同一所高中,她送我的主要是贺卡;有君姐的,数量大;有初中时期结拜的弟弟,依赖我,我一度怀疑自己携带母性光环;还有一位高三的学姐,在回家的班车上认识的,小白姐。可惜我已经忘记她的全名了,她是第一个夸我可爱的人,让我高兴了好几天。

    初中时期关系最好的是旺仔,她陪了我三年,先我一年去了高中。接下来的复读年认识君姐,她接替了旺仔照顾我,无微不至。这也体现在了她写给我的信中。

    如果把亲属关系拉长再拉长,我们两个还是有亲戚关系的,所以我叫她姐,她叫我妹,小妹。

    君姐在家虽然是长女,但是在父母的溺爱之下长大,家庭和睦,家境优越,没有多少烦恼和忧愁。所以君姐很温柔,也很腻歪。

    她的信开头是有固定格式的:很抱歉这么久才给你回信;我很想你,你想我了没有;考试怎么样;小弟(我弟)是否给你写信。

    信的正文经常是矛盾的嘱咐:你有男朋友了没有,合适的话可以发展一下;**和你表白了没有,表白了也不能和他在一起,你要努力学习进加强班,不能分心。

    看的时候我忍不住想笑:姐,你到底是支持我找男朋友,还是不支持?

    复读时君姐很自卑,我们两个经常在一起,我走到哪都有光环,她就像个小透明。而她不知道的是,和她在一起我也很自卑,她的成长环境,她的家庭关系,都令我羡慕不已。

    她在其中一封信中说,她新学期的生活很不适应,希望一直和我在一起。我比她的成绩好上了高中,她却只能去读中专,她怕我会因此疏远她。哎!我有那么势利嘛。

    君姐经常教我省钱之道:把她给我寄信的邮票撕下来,用橡皮擦掉,然后给她回信用。

    开心的,不开心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一切问题都要我找她,包括缺钱。

    她说她曾经喜欢一个人,觉得自己不够好,没有勇气接受,只能心酸地一个人反复听《后来》。

    信的结尾她都会写:速回信。

    君姐很想我。正月初八在乡里国道上等我们村儿的班车,足足站了一个多小时,但没有等到。东北冬日里白天的气温也要零下十几度啊……

    看着看着,我忍不住由笑转哭了。

    君姐的信,每封都是满满的三页纸。幸运的是,我和君姐没有走散,依然会在这个时间问候。

    那个年月都很慢,慢得那份感情,一直绵延到了现在。他们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中,我们彼此渗透着。

    信是一种见证。

    其实,我还想找初恋的信。

    探亲之兴,总有归期。

    在我即将踏上归程之时,一时不知该如何向二位老人告别。虽然这已不是第一次离家,但这次和以往不一样。

    这几天,他们见到了外孙,享受了天伦之乐。离开,无异于将他们的这一权利再次剥夺。几天来与外孙建立的熟悉感又要复位了。

    不能否认隔代亲。以前那么硬气和暴躁的两个人,在面对外孙的时候,一点儿脾气都没有,还有求必应。

    人是会变的。就像我一样,以前我也没有这么沉稳,这次回来都可以看见皱纹和白发了。我看不清时间,抓不住飘散的云烟,它们总有自己的归处。

    我也是。

    摊平小朋友穿过的姥爷的背心,裂开的缝隙处已单薄得无法缝补。姥姥说,继续留着应急用。大不了,当抹布。

    小朋友不太习惯睡炕,总是喊热,穿了姥爷的背心更凉快一些。背心有些年代了,小朋友出了一点汗,浸湿了布料,脱下来时“嘶”的一声。姥姥却很高兴:这孩子不挑剔,给拿什么就穿什么,一点都不嫌弃。

    按照以前的惯例,在离家的前一天,我把能归拢的归拢了,把父母的衣物能清洗的都清洗了,一件一件搭在晾衣绳上,水滴顺着衣边垂直落下,在地面上留下一片清凉。

    还记得以前冬天在户外晒衣服的情景:出门前软趴趴的衣服,到了室外不出十秒钟就硬气起来了。水还没有来得及滴下就结成了冰溜子。

    再出现在这里,应该就是冬天了吧。

    院子里的格局与以前在家生活时完全变了样,但我还是那样的熟悉。大葱的叶子还是经常黄尖儿,貌似每年都这样。酸菜带着一股怪味儿,妈她老人家那技法这么多年也没啥长进。西侧炕边的砖头有一块裂了,没断,是我当年发脾气砸的。靠井边的烟囱歪了一点,就连排出的烟都是扭着的,特别艺术……

    当身后二位老人的身影变得越来越小,收到了弟发来的视频,一段儿是我回家进入家门时,一段儿是我离家走出家门时。

    那一天,我走进了监控画面。

    那一天,我走出了监控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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