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演讲打卡练习第1124天感受变化,每天一分钟,成为最美好的自己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是给予犯罪嫌疑人一个选择的机会,如果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认罪认罚,法律上是可以减刑的。相反不认罪,法律也会根据相关证据,依法做出判决,并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不认罪态度,就认定他无罪,甚至因为认罪态度差,量刑上会加重惩罚力度。
今日在区法院“1,11”专案开庭审理了,我有幸担任了人民陪审员,一共有18名犯罪嫌疑人和21名辩护人,法院是7人合议庭,检察院是安排了5名员额检察官出庭公诉。人员众多,案情复杂,但今天庭前会议的流程还算顺利,18位犯罪嫌疑人中有9位是认罪认罚的,另外9位不是全部认可指定的犯罪事实,尤其这个案子的关键人物,他对自己的所有罪行都不认可。我想如果他无罪,那其他另外的17位今天也不会站在被告席上。
平均每一位犯罪嫌疑人都有一位辩护律师,有些律师的职业操守值得肯定,但有些律师就是帮助犯罪嫌疑人钻法律的漏洞,让本来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最后都狡辩自己无罪,不认可公诉机关指定的犯罪事实。我不知道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究竟是帮犯罪嫌疑人减刑?还是加重惩罚?即便有再多理由狡辩,最后法院还是会公正判决。与其不认罪认罚加重惩罚,不如认罪认罚获得减刑。而且人应该要有最起码的担当精神,对自己做过的事情,就要承担责任,不要避重就轻,用自己不懂法律知识来做为借口。法院是不会因为某人不懂法律就认定他无罪或者罪轻。认罪态度好一些,真诚悔罪才是减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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