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网络(含信息系统、数据,下同)实施分等级保护、分等级监管,对网络中使用的网络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网络中发生的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网络运营者通过等级保护工作可以发现单位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进行安全整改之后,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降低系统被攻击的风险,维护单位良好的形象。
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国家标准(等保2.0)中,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分别是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第四级(强制保护级)和第五级(专控保护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虽然等保分为五个级别,但实现项目落地的都是二、三和四级,最低的一级单位作为建议,也是可以自行备案,但是作用不大。最高的等保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这类系统一般都涉及国家秘密,等级保护体系无法担此重任,所以也不会用。现阶段普遍需要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的是第二级和第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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