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可能会颠覆很多父母关于尊重、自由的育儿观点,甚至会从侧面支持我们古人说的“棍棒底下出孝子”。
相信很多父母跟我 一样,阅读过很多育儿书籍,比如《正面管教》、《爱与自由》等,崇尚尊重、自由的育儿方式,反对惩罚、体罚等陈旧的育儿观念。所以在平常教育孩子时,我们尊重孩子,与孩子有关的事都征求他的意见,给孩子以最大限度的自由度。但是,在教育孩子中我们会发现,这些观念好像有问题,很多时候孩子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做,他们只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比如挑食不想吃饭、比如生病了不吃药打针、早上赖床不上学等,这时候我如果运用尊重、自由的教育方式,给孩子讲道理,费了半天口水,一点也不管用,最终抛弃了我们原来的尊重理念,甚至运用传统的棍棒教育,逼着孩子去做。
为什么很多时候,我们尊重孩子,讲道理的方式不起作用?难道说我们学的各种育儿方法都是错的?
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
并不是说这种教育方式没用,也不是我们学的育儿方法错误,而是因为我们忽视了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
说到儿童的认知发展,我们就不提到一位伟大的心理大师----皮亚杰。他对儿童的认知发展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1、儿童的道德认知
皮亚杰在上世纪30年代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大量的研究,他认为儿童道德的发展与儿童认知的发展是相平行的,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认识、转化发展过程。
所谓他律,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依赖于客观结果,而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依赖于自己的价值观做出的判断。一个受外界支配,一个是受自己支配,这是自律与他律的区别。
皮亚杰通过一个实验来证明他的理论---对偶故事法。
1、一个叫约翰的小男孩在他的房间时,家里人叫他去吃饭,他走进餐厅。但在门背后有一把椅子,椅子上有一个放着12个杯子的托盘。约翰并不知道门背后有这些东西。他推门进去,门撞倒了托盘,结果12个杯子都撞碎了。
2、从前有一个叫亨利的小男孩。一天,他母亲外出了,他想从碗橱里拿出一些果酱。他爬到一把椅子上,并伸手去拿。由于放果酱的地方太高,他的手臂够不着。在试图取果酱时,他碰倒了一个杯子,结果杯子倒下来打碎了。
讲完这个故事后,让被测儿童回答问题:这两个孩子哪一个更不好?为什么?
通过测试发现,7岁左右以前的儿童认为打碎12个杯子的约翰犯的错大,因为他打破的杯子多。而7岁以后的孩子会考认为打碎一个杯子的亨利犯的错大,因为他想偷吃,而约翰并不是故意的。
因为父母的教育,孩子知道摔坏的杯子越多,犯的错就越大。建立在这个权威基础上,幼龄儿童根据客观结果作出判断,认为打碎的多的犯的错误大;而年长儿童则在这个权威的基础上加上了自己的主观判断,根据犯错者的主观动机决定错误的大小。
所以,对于年幼的儿童,他们服从于权威,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的主观意识,因为孩子的这种意识还没有发展起来。非常明显的一个例子,幼龄儿童对于撒谎的掌握。很多父母教育孩子不能撒谎,但是有时候又让孩子撒一些善意的谎言,但是孩子不懂,他无法从主观上区分哪些是可以撒谎的,他们只看到撒谎这个结果是不对的,所以他们不撒谎,因而幼龄儿童通常是什么话都说,有时候让父母很尴尬。
2、儿童对规则的态度
为了研究儿童对规则认识,皮亚杰研究了当时儿童流行的弹子游戏。
皮亚杰发现,虽然不同年龄的儿童在玩游戏时仿佛都遵照游戏规则,但是对游戏规则的认知和执行并不一样。年幼的儿童在一起玩游戏时,他们虽然也按照“游戏规则”执行,但是这规则却是他们想象中的规则,而不是真实的游戏规则,他们玩着“各自”的游戏,一点也不理会别人。他们会各自不顾规则的规定,突然说自己赢了。
在孩子5岁时,为了锻炼孩子身体,我经常跟孩子赛跑
有时输有时赢。但很多时候,明明说好了,谁先跑到一个标记谁就赢。结果孩子输了不承认,非要说她跑的快,我要是跟她说理,她就撒泼打滚,就是说她快。你要不承认她快,她就不跟你玩了。
过去,我一直以为是孩子好胜,输不起,但是究其根本原因是孩子不在乎规则,只有规则为他们服务时,他们才会遵守规则,否则规则没有任何意义。
根据皮亚杰理论,这是因为年幼的儿童刚开始社交,还没有建立真正的社会交往规则和认知,他们还不能把自己的事和别人的事真正区别开,把自我与外界混为一谈,把外界的事物看作他们自身的延伸,因此他们还是按照自我的想法来理解外界事物。因此,他们表面上好像接受来游戏规则,但是规则只有他们认可时才叫规则,否则他们就可以随意更改。
正是因为儿童的这种心理认知,我们会发现跟孩子讲规则孩子不听,或者他们听了不做,因为对于幼龄儿童来说,只有当他们意识到有一种义务去遵从这些规则时,规则对儿童来说才能成为他的行动的准则,否则的话,它只是一种单纯的规则而已,跟孩子怎么玩游戏没有必然联系。
所以,对于幼龄儿童,不要试图靠孩子的自觉来遵守规则,否则只会自寻烦恼,他随时可以把答应你的事抛到脑后。要让孩子遵守规则,就必须要运用父母权力,用权威控制。
3.儿童的正确观念
皮亚杰对儿童的正确判断做了大量研究,他发现:儿童在7岁前,他们对正确的态度不是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而是服从的正确。
他们对正确的判断是以服从为标准的,他们相信父母、老师说的话就是真理,就是对的,所以他们的正确是服从成人。虽然儿童有时也遇到各种不公正的对待,但如果成人坚持自己的决定,那么成人决定的一切在儿童看来就都是正确的。当服从与平等相冲突时,儿童总是倾向于服从。
例如,对幼儿园的孩子,他们普遍都喜欢听从老师的话,如果问孩子:老师分给听话的孩子一块大蛋糕,给不听话的孩子一块小蛋糕,你赞成这种分法吗?结果会发现,大部分的幼儿园孩子都会认可这种分法,并认为这是正确的。显然,在他们看来,服从才是正确的。
正是因为儿童的这种服从正确性,皮亚杰认为,成人的言语对儿童的观念树立具有重大的影响,因为对孩子来说,没有对错,他们也没能力区分对错,因此只要父母、老师说的他们都会认为是对的,都要听从。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新闻报道,幼儿园孩子被虐待后,不敢告诉父母,因为他们认为老师是对对,打他们肯定是因为他们不好,所以他们会服从老师。
4.儿童心目中的惩罚
父母经常惩罚孩子,但父母是否思考过: 在儿童的心目中什么样的惩罚最公正?在儿童看来什么样的惩罚最有效?
为了探究这个问题,皮亚杰设计了一系列关于惩罚的故事,每个故事结束后都给出几种惩罚方法供孩子选择,让他们挑选出他们认为比较公正的惩罚。
例如,一个故事中,爸爸要孩子帮他准备午餐,但是这个孩子没有帮爸爸准备,结果爸爸中午没有饭吃。爸爸给出了三种惩罚方式:一是晚上不准看电视;二是中午不准孩子吃饭;三是在孩子要求帮忙时拒绝他,并表示等他肯帮助别人时再给予他帮助。
结果发现,年幼儿童几乎都选择前两种惩罚方法,而年龄越大,儿童的选择越倾向于第三种。
由此,皮亚杰认为存在两种类型的惩罚,或者说儿童的惩罚观有两类,一类是抵罪性惩罚(或“赎罪式惩罚”)。上例中的前两种惩罚方法即是。另一类是回报性惩罚(或 “互反性惩罚”、“报应性惩罚”)。上例中的第三种惩罚方法即是。
对于年龄幼小的儿童,他们认可的惩罚方式就是抵罪性测惩罚:谁犯过错谁就该接受惩罚,通过强制的方法使犯错者改正错误,让其感到痛苦才能使他明白自己是有罪的。这类惩罚的性质与所犯错误的内容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具有任意性。如儿童不完成作业就不许玩手机,不吃饭就不准出去玩等等,这里完成作业和玩手机、吃饭和出去玩没有必然联系。儿童支持此种惩罚的理由是:使人痛苦的惩罚能够阻止进一步违反规则。
换言之,年幼儿童认同的是抵罪性惩罚;同时他们还认为,惩罚要严厉,最严厉的惩罚将是最公正的。
所以,对于年幼的儿童惩罚不仅不应该拒绝,而且应该是必要的。因为孩子们本身就认可这种惩罚方式。
所以,我们古人所说的”棍棒底下出孝子“是有一定道理的,可以适当的体罚孩子。但是,这种体罚是建立在”适当“的基础上。很多时候,父母的体罚带有非常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为了教育孩子,而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因而容易体罚过度。这样的体罚就非常不合适了。
结语
我们尊重孩子,顺应孩子天性等育儿理念并没有错,但是这种教育方式更多的是建立在孩子自我意识更加完善的7岁以后。相对而言,7岁之前的教育方式还是以控制为主,可以跟孩子解释,但不要总试图用讲道理的方式来说服他们,在孩子还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就跟孩子讲道理,谈自由,这是对牛弹琴,不仅浪费了我们精力,而且违背了儿童的认知规律,达不到相应的教育效果。
但父母也应该谨记:惩罚有一定合理性,但不要矫枉过正,让惩罚沦为父母发泄情绪的工具。
父母最应该做的是谨慎言行,做好表率,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被孩子看在眼里,成为孩子认知发展的基石,这比任何惩罚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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