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传播和监督的力量,我想我们已经充分见识过了。且不说这种传播和监督是否应该影响司法,司法能否被其真正影响,总之发生过的一些事情一旦成为了社会热点,就会迅速被所有人关注随后的处理结果也基本与舆论的潮流别无二致,譬如最近发生的某派出所副所长擅自关押教师,再譬如早一些的昆山龙哥事件,同样还有一件发生在哈尔滨南岗区的摩托车主与司机吵架引发的一场命案。
今年6月28日,滕某驾驶出租车在路边刚停下与在此等候的妻子交接一些文件,时间不足4分钟,随后吴某驾驶摩托车横在出租车前,双方发生了争吵,确切的说,场面完全是由摩托车主控制,不断的对出租车主进行谩骂和约架,摩托车主吴某的妻子不断进行劝解,同时,出租车主滕某的妻子因为担心是碰瓷事件而拿出手机进行了拍摄。
这段拍摄救了滕某的命。
争吵到最后阶段,摩托车主一头栽在出租车前,其妻子不断呼喊并表示他有心脏病,出租车司机随即下车帮助抢救,但吴某仍不幸去世。次日凌晨,出租车司机被带走羁押,9月,被“过失致人死亡”而起诉,10月15日左右,出租车司机的妻子将她当时拍摄的一条视频发布在网上,引起舆论关注。10月19日,哈尔滨检察院做出了不予起诉并建议派出所将出租车司机释放的决定,同日,南岗分局执行了此决定。
这绝非个案,在普天之下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此类的案件。只是滕某的案件有了一段完整的视频作为证据链条,然后引发了全国的关注才会有此判决,而更多的民事纠纷完全处在无证据的状态下,那么对于全国的司法系统来说,一 味的同情弱者,天平向伤者以及死者倾斜,是否真的就能彰显法律的公正精神,一些派出机构如何在化解基层矛盾,更为公正的处理此类矛盾和民事纠纷,我看还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框架。
哈尔滨的哥,舆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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