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外婆打来电话询问我在广州的近况,不出意料地又提到“谈恋爱”的事情。“在广州有没有遇到合适的嘛?也该谈了,遇到不错的就试试。”“没有呢外婆,不着急,你是担心我嫁不出去吗?”“哈哈,我就是担心你嫁不出去啊。YY啊,还是不要太挑了哈!”我笑笑应付了过去。
受到一万点伤害,于是打电话向我妈吐槽。“你外婆说得对啊,你啊,眼光也别太高,你看得上人家人家可不见得看得上你。我想了一下,我对你没什么要求了,嫁远点都没事,反正坐飞机一两个小时就到了。”......
亲妈,不,绝对是后妈!
外婆如此也就罢了,毕竟来自那个遥远的年代,想当年妈妈的婚姻也是她一手包办的。妈妈年轻的时候苗条漂亮,加上读过几年书,队上有不少人追她。那个时候妈妈对一当兵的小伙子芳心暗许,不出意外两人或许能开花结果。可外婆看不上,硬是托媒人介绍了一老实男人(也就是我爸)给我妈,也不让我妈再与那人来往。外婆性格倔强,就这样耗着我妈,几年后,直到那小伙子另娶他人,我妈也老大不小,便顺从了外婆嫁给了我爸。
我一直以为经历过这些的妈妈会更懂得爱情对婚姻的重要性,的确,前几年她的三观还是很正的。“谈恋爱还是随缘,不要着急。我只有三个要求:要比你高,不能染发烫发(她指的是当时很流行的非主流、杀马特),不能离得太远。”
世事难料,这才几年,她不仅推翻了所有要求,还在精神上蹂躏我。“你看得上人家人家可不见得看得上你 ”,这句话简直像幽灵一样在我脑里游走。
我才23岁呀,她们就劝我别挑了。
我不禁想,那些对食物百般挑剔的人,坚决不吃胡萝卜、不吃香菜,怎么就能容得下一个不爱的人呢?
爱情和婚姻,或许就应该发挥这样的“挑食”主义精神,不勉强,不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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