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丢由
1)
从我第一次读论文时
从我大打辩论注重说话效率性时
从我用英文写论文被老师说用词不当时
从我对“废话连篇”包容度越来越低时
从我开始困倦地跳开大片华丽词藻、寻求三言两语就能解释清楚的故事内核时
从我开始觉得诗人愚蠢时
从我开始关注成功学时
从我开始看短视频时
从我开始懒得把早饭做漂亮时
从我一写情书就犯困时
从我忘记了那个以后买房养狗的梦想时
我觉得文笔啊,真的没意思了。
2)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久而久之,文学开始变得诡异多端起来。这玩意就像选美,千人千面,计较起来真是没个边。
之前呢,一直算是个二吊子文学爱好者,极少写点真东西。后来尝试写点自己的经历,最初用力过猛,颜料挤多了。后来反省了,就咕噜噜加了过量的水。再到最后干脆稀稀淡淡地随性而发。
什么叫文笔好呢?真是难以鉴定啊。
像东野圭吾那种情节为上的小说家,你说他文笔好是对他的侮辱。侮辱他情节不够紧凑。
像三毛那种淳朴风趣的口吻,你说她文笔好,是说她撒哈拉生活的枯燥无味。
像史铁生那样不得不说一声文笔好了,可是文笔好前还是要加一句“思想深邃”。
文笔应该是每一个作家的后缀,而非前提。文笔没那么有价值。
什么样的文笔能讨好地球上每一个人呢?畅销书吗?可是畅销书也分年龄层,也有超级差评,也有昙花一现的原创者。
有些书,分明是干涸的故事叙述,却让绝望中的人突然发现人生不值得。
有些书呢,又是浓墨重彩地描写着烂苹果啊枯树叶啊,也让喜形于色的人避免幸灾乐祸...总之真的是让人干着急。
3)
这些天看了不同作者的文章,因为彼此文笔各有各的残缺,才能分辨各自的文风。
说说两个被我心中神坛上的作家吧:约翰欧文和史铁生。
第一次看约翰欧文,是看他的《为欧文米尼祈祷》,瞬间迷恋上这种酷酷的性冷淡风:身边人该死该伤、好友的爸爸睡了我妈妈、我失手杀了好友的妈妈,大家还是能冷静地做朋友,而且和谐共处了一辈子?多么不可理喻,又是多么令人着迷的一生啊。
永远都忘不了那些或许干巴巴但精准得像是丢了遮羞布的少女那样直戳人心的形容:一个小而精准的奇迹。
多厉害。
自那之后就忘记文笔那回事了。把一件事情说妙了、说得恰到好处就好。相反,要是卡在形容词的选择上,就像浓妆艳抹一个青涩少女,好心办坏事。
第二个作家是史铁生: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你看看,这年过半百、身残志坚的大叔把自己的健忘描写得如此顺理成章!多会欲盖弥彰、掩人耳目、混搅试听?
开玩笑。
但是就好比在空旷旷的田野里凭空抓来一只小黄狗、戴着红色蝴蝶结,时不时地脆生生叫上两声。这就是人生啊,就是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来一场彩虹雨。
嗯,文笔,就是生活的润滑油。
可是我长大了,想要向前看,所以才放出文笔不值钱的厥词吧。
其实文笔就是人性、就是最佳伴侣、就是最合适的运动,没有高低,只有般配。
愿所有人找到自己最舒服的写作方式、也愿所有读者和作者找到读着最顺心的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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