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高一同窗聚会记趣
@剑安(笑独行)[诗]
少年疏别白头归,
谈宴不知谁是谁。
异性乐观神气足,
同窗臆想大龙堆。
蹉跎十载曾嫌短,
奄忽三年欲恨迟。
除却宿缘无可解,
未闻夫妇若痴迷。
注释:
1.疏别,即阔别。
2.归,取回归“组织”之意。
3.乐观,喜见也。
4.同窗臆想大龙堆,猜想男女同学精神面貌普遍健旺或与属龙者居多有关。
5.十载、三年,俱言同窗聚会年期;欲恨迟,指初定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终定两年后以“毕业四十年”名义再度大聚(此番大聚为“相识四十年”)。
6.奄忽,同倏忽。
7.若,如此,作“如”解亦可。
(戊戌年小雪前夕成咏于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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