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触摸,到底是亵渎还是救赎?

作者: 洛洛莉ya | 来源:发表于2017-11-07 18:31 被阅读173次
    《芳华》剧照

    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历或者即将经历青春,而青春年华的另一个词语,叫作芳华。

    《楚辞·九章·思美人》中写道:“芳与泽其杂糅兮,羌芳华自中出。”明代文徵明的《和答石田先生落花》中也写道:“无情刚恨通宵雨,断送芳华又一年。”

    芳华,象征美好年华,但在严歌苓笔下,却透出一股淡淡的忧伤、深深的无奈。

    严歌苓1957年出生于上海,从小生长于书香世家,当过部队文工团舞蹈演员,在文工团生活了10年,跳舞跳了8年。但最后却发现“我喜欢舞蹈,舞蹈却不喜欢我”,弃舞执笔,当了5年创作员,八十年代末漂洋过海,拿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最高写作学位MFA,之后专职写作,才有了今天的小说家。

    她说,我能永远吃苦,却不能永远年轻。如此不留余力地用力生活,是一种倔强,也是一种决绝。凭着这份努力,三十年来,严歌苓收获了58卷文学作品,被尊为华人第一女编剧。

    可以说《芳华》是最贴近严歌苓自己以及最贴近她亲身经历的一部小说。“这是我最诚实的一本书,有很多我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采访中,严歌苓强调了好几次。

    她讲述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严歌苓化身为书中的女兵萧穗子,以她的视角记述、回忆、想像。

    《芳华》,可以说是一代人的青春记忆,也是一群人对时代的深刻反思。

    特殊时代,英雄不该有人性爱欲,荷尔蒙是青春的罪恶。

    《芳华》剧照

    “没有情书的年代,我对爱情的想像力非常苍白。”严歌苓说。

    书中,让萧穗子最难忘的,恐怕是少俊举报她写情书——“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同志加战友”——的日子。

    因为萧穗子是诗人、电影编剧的女儿,她便成为了当时的文工团里的小怪胎。她当时正值青春少艾,恋上了长相漂亮的的少俊,给他写了上百封情书。她怀揣着对爱情的渴望和对未来的憧憬,将满腔柔情融进了字里行间。而这一切,却被部队领导的女儿、丰满妖娆的郝淑雯发现,利用自己的美貌和身体,怂恿少俊上交了这上百封的情书,让萧穗子成为千夫所指、具有资产阶级思想的阶级敌人,大家嘲笑、孤立甚至嫌恶的眼神让她一度想要自杀。

    但她却被英雄人物刘峰救了下来。他救了别人,却没办法救自己。刘峰一步步从吃不饱饭的穷困人家,凭借翻跟斗翻得好,来到文工团,又因为乐于助人而成为文工团里最不可或缺的好人,在那个革命斗志昂扬,阶级感情胜过一切的年代,他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全军学习的标兵。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高高在上的英雄标兵,最后却遭遇了人生的大逆转。他是英雄,但他首先是一个人,是人就有人性,是人就有七情六欲,他在青春洋溢的年华里,恋上了一个女孩儿,在现代看来本事无可厚非,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却充满狭隘的嘲讽。

    他恋上了萧穗子的室友林丁丁,他带着林丁丁去看他为战友打的沙发,在舞美车间里,氤氲的空气煽动了他压抑太久的欲望,他以为时机成熟了,大胆地向林丁丁表白了。他的手不由自主地触碰到林丁丁的后背,那一声决定了刘峰下半辈子命运的“救命啊”,响彻云霄。

    林丁丁哭着跑出去,她在宿舍喃喃自语:“他怎么敢爱我?”郝淑雯跳下来问她:“他怎么不可以爱你?”

    林丁丁答:“他就不该动这种脏脑筋。”

    多年以后,萧穗子试着诠释:那是一种幻灭,你一直以为他是圣人,原来圣人一直惦记着你!所有人看着高高在上的英雄呈现出令人发臭的人性,他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英雄的位置。

    英雄的爱情幻灭了,生活也幻灭了。他被下放到前线打仗,再也没有往日的光彩,不久之后右臂中弹,他拖着残缺的身体,复员后在人间苟延残喘。

    那个时代,青春不该有浪漫的资产阶级思想,英雄不该有充满爱欲的人性特质。大家是盲目的、偏激的、自私的,自诩为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充满了非理性优越感。与其说林丁丁毁了刘峰的一生,不如说是这个时代的集体主义英雄价值观毁了他的一生。

    特殊时代,背叛不觉得可耻,反而觉得满腔正义

    《芳华》剧照  

    “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多年以后,郝淑雯在小酒馆里,伴着啤酒下肚后的微醺,问萧穗子。

    然而,她不需要萧穗子回答,她已经有了答案。

    正义,就是她把萧穗子写给少俊的情书交给领导,感觉像是少先队员活捉了偷公社庄家的地主。正义,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抓住何小曼往内衣里塞棉花时的志得意满;正义,就是所有人都可以对着跌入尘埃里的英雄投以最冷漠的嘲笑和最恶毒的批评。

    特殊时代的正义感,穿越了时光,再看时,除了深深的无奈再也生不出其他情绪。郝淑雯说:“那时候做王八蛋,觉得比正经人还正经。”

    那个时代的状态是双重的,既在一种压抑和苦闷之中,但又包含着青春的奔放,一代青少年就在这夹缝里长大,人人都有一个严酷而充满活力的青春。但人人也都小心翼翼地捧着一颗自私、浅薄的灵魂。

    时代号召下的人性不正是如此吗?人群里充满了大家对一个弱者的迫害欲,没有人站出来说,这样是不对的,因为那样显得不合群,所以大家都将自私包裹成正义,义正言辞地指责、不留情面的唾弃。

    特殊时代,贫穷将人逼上绝路,努力却仍是边缘人

    《芳华》剧照 

    特殊年代里,大家自私的面貌背后都是为了摆脱贫穷苦难的童年和家境而拼命努力的身影。

    刘峰从小苦练翻跟头,期望能够走出大山,因为童子功好被县级梆子剧团选中了,后来又因这项特殊的技能被选入文工团。出生在山东的穷县,有了这样一次摆脱身份印记的机会,又能够站在舞台上表演,他异常珍惜,甚至珍惜的过了头。

    在文工团里,大家什么忙都可以找他帮,什么事都可以找他商量,因为他不会拒绝。他帮别人都离得远远的残疾括弧挑水,每天一担,从不耽误;他帮部队维修老旧的地板,别人在一旁熙熙攘攘,他专注于眼前的榔头,一声一声敲在好事者的心头;他帮战友做一对沙发结婚用,舞美教室里到处都是他扬起的木屑,那一刻,他觉得他是有用的。

    他就是好得缺乏人性。甚至在他心中,没有比做一个好人更重要的事情了。他只想好好表现,身正腰挺地走下去,走完这条光明的政治道路。可是后来因为触摸事件,刘峰一夕之间被大家抛弃,成为最肮脏、最不堪的底层人,没有人为他辩护,没有人为他不值。

    好人有好报吗?在这里却显得如此虚浮。贫穷有错吗?为什么争做好人,却成为当时所有人站在暗处看笑话的对象?

    与其说是人性阴暗,不如说是特殊时代的群体狂欢。最终牺牲的只是好人罢了。

    部队里,比刘峰更加小心翼翼、沉默寡言的是何小曼。母亲改嫁,她改姓,住进了机关领导的家里,母亲陪着小心,她也很快效仿过来,颤颤巍巍、如履薄冰。弟弟妹妹的出生,让原本给她温暖的母亲彻底地远离了她。沉默寡言、行事怪异的她成了这个家庭多余的一份子,随时随地都想要逃离。

    终于,机会来了。一九七三年的上海,到处都是部队文艺团体的招生点,何小嫚的名字出现在每一个考生登记簿上。但在文工团里,她并没有因此而活的更加洒脱自由,反而因为行为怪异,再一次成为边缘人物。她始终带着一个帽子,连洗澡都不脱下,大家怀疑她癞痢头,一次巧合之下,大家看到了她如热带雨林般茂密的头发,竟对她有了微微的嫌恶。

    后来,郝淑雯带着大家抓住了在内衣里塞棉花的何小嫚,她彻底成为了大家明目张胆嘲笑的对象,就连排舞时,没有男生愿意将她托举,借口说她身上有味道。

    尴尬弥漫全场,没有人站出来为她说话。突然,有一个人站了出来,刘峰说,我来跟她搭档。她不知道,就是在这一刻决定了她对他一生的追逐。

    有的人觉得“触摸”是一种亵渎,比如林丁丁,而有的人觉得认为触摸是一种救赎,比如何小嫚。对于刘峰来说,两次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动作,却造成了自己截然不同的人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那个时代,爱情是禁欲的,友情是脆弱的,亲情是嫌恶的,人是懵懂又压抑的。

    《芳华》,我听到严歌苓的一声叹息……叹逝去韶华,叹命运造化,叹好人不长命,叹岁月多弄人。

    芳华,她在告诉我们,珍惜这般如水的时光,即便这段时光带来多少不堪、丑陋、压抑,也要努力做个好人,做一个不被时代抛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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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梅庐_黄碧琴:从电视上看过这电影,特殊的年代,萌生特殊的青春,感人至深!👏👏
      • 墨烟离儿:电影更多讲的是青春的回忆,对懵懂爱情的追忆。我可能更喜欢严歌苓的原著,更能挖掘人性。当然,我觉得冯导拍的同名电影也很不错,我是从头感动到尾。尤其是何小萍脑部受损,在文工团慰问伤病患者的演出上,她一个人在漫无边际的,她一个人梦想的草原里,独自回忆着,舞动着过去。这一段如今也是历历在目,她那种纯朴,善良,唯有同病相怜的刘峰懂得。只是当他们真正拥有对方的时候,时光都已经老了。
      • 一颗麦穗:文采很好
      • 风起南龥:电影被禁播了
      • 老猫5522:没看过这本书,感觉书评已经足够精彩😀
        洛洛莉ya:@关树 :relaxed: 谢谢你,超开心的~
      • 后知后觉的人:不知电影何时上映?
        洛洛莉ya:@后知后觉的人 我也不知道呢,所以忍不住把小说先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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