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格式,有的一句一段,如古龙,如东野圭吾;有的恨不能两页是一段,如毕飞宇,如金宇澄。都是公认的好作家,原来格式上并无一定之规。我更喜欢长短结合该分就分的,如麦家的格式。
标点符号,差别也很大。比如频繁用句号的《推拿》,也没耽误毕飞宇获得茅盾文学奖。感觉著名作家们未必用对了,编辑们也没空给人改标点符号。
为什么都可以?是因为这些都是技巧,不是好作家评判标准里的决定性因素吧。
到底什么算是文学,最近常思考这个问题,总结便是——文以载道,技巧称学——就是说内容上得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文字与结构上最好是有设计而有美感的。网查“文学”定义,理解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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