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二二) 【原书卷十三·八〇】
南宋末年,士大夫簠簋不饬。有郑熏者,素作贼,以军功得主簿,众不礼焉。郑乃献诗云:“郑熏素行本非端,熏有狂言上众官。众官作官还作贼,郑熏作贼还作官。”
簠簋不饬,(音fǔ guǐ bù chì),汉语词汇,借指人贪污。簠、簋:都是古代食器,也用作放祭品;不饬:不整饬。先秦时期的古人非常重视礼制,对于祭祀时礼器的摆放有一套严格的规范制度,礼器诸如簋簠摆放得不整齐,或位置稍有偏离,次序不对,不仅是对天地的大不敬,更可能说明祭祀的主持者品行作为不良。于是,古人从祭祀礼器摆放的不整齐,借指官员的贪污受贿。旧时弹劾贪吏常用此语。东汉·班固《汉书·贾谊传》:“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饬’。”
主簿,古代官名,是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魏、晋以前主簿官职广泛存在于各级官署中;隋、唐以后,主簿是部分官署与地方政府的事务官,重要性减少。
不礼,汉语词汇。释义:1、不以礼相待。《左传·隐公六年》:“郑伯 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2、不施礼。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正旦做不礼科,云]‘兀那厮,靠后。’”
本人翻译:
(略)
真老实人言:
素来作贼的郑熏,虽以军功跻身官吏行列,却不为同僚尊重礼遇,激愤之下,写出此诗直斥那些所谓出身名门正途的官员,实际上与自己是一路货色,甚至不如自己。“作官还作贼”与“作贼还作官”似乎没有啥区别,都是一身二职。然而,细细琢磨一下,还是有不少差别的。“作官还作贼”,是以作官标榜自己,却做着贼的勾当,心口不一,言行相悖;“作贼还作官”,则表明自己不瞒不骗,坦坦荡荡,但作恶之余还想着做点好事。难怪袁枚录入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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