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
晋侯使郤犫来聘。
己丑,及郤犫盟。
夏,季孙行父如晋。
秋,叔孙侨如如齐。
冬十月。
【传】
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郤犫来聘,且涖盟。
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生声伯而出之,嫁于齐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归声伯。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而嫁其外妹于施孝叔。郤犫来聘,求妇于声伯。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妇人曰:“鸟兽犹不失俪,子将若何?”曰:“吾不能死亡。”妇人遂行,生二子于郤氏。郤氏亡,晋人归之施氏。施氏逆诸河,沈其二子。妇人怒曰:“已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遂誓施氏。
夏,季文子如晋报聘,且涖盟也。
周公楚恶惠、襄之偪也,且与伯与争政,不胜,怒而出。及阳樊,王使刘子复之,盟于鄄而入。三日,复出奔晋。
秋,宣伯聘于齐,以修前好。
晋郤至与周争鄇田,王命刘康公、单襄公讼诸晋。郤至曰:“温,吾故也,故不敢失。”刘子、单子曰:“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于河。苏氏即狄,又不能于狄而奔卫。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狐氏、阳氏先处之,而后及子。若治其故,则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晋侯使郤至勿敢争。
宋华元善于令尹子重,又善于栾武子。闻楚人既许晋籴茷成,而使归复命矣。
冬,华元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
秦、晋为成,将会于令狐,晋侯先至焉。秦伯不肯涉河,次于王城,使史颗盟晋侯于河东。晋郤犫盟秦伯于河西。范文子曰:“是盟也何益?斋戒,所以质信也。会所,信之始也。始之不从,其可质乎?”秦伯归而背晋成。
译文
【经】
十一年春季,周历三月,成公从晋国回到鲁国。
晋侯派遣郤犫来鲁国聘问。
己丑日,与郤犫结盟。
夏季,季孙行父去到晋国。
秋季,叔孙侨如去到齐国。
冬季十月,无事。
【传】
十一年,春季,周王朝历法的三月,鲁成公从晋国回来。晋国人认为成公倾向楚国,所以扣留了他。成公请求接受盟约,然后让他回国。郤犫来鲁国聘问,而且参加结盟。
声伯的母亲没有举行媒聘之礼就和叔肸同居,穆姜说:“我不能把姘妇当成嫂嫂。”声伯的母亲生了声伯,就被遗弃了,嫁给齐国的管于奚,生了两个孩子以后又守寡,就把两个孩子给了声伯。声伯让他的异父兄弟做了大夫,又把异父妹妹嫁给施孝叔。郤犫前来聘问,向声伯求取妻子。声伯把施氏的妻子夺过来给了郤犫。这个女人对丈夫说:“鸟兽还不肯失掉配偶,您打算怎么办?”她的丈夫说:“我不能够因此死去或者逃亡。”这个女人就随郤犫走了。在郤氏那里生了两个孩子,郤氏被灭,晋国人又把她还给施氏。施氏在黄河边迎接她,把她的两个孩子沉进黄河里。这个妇女发怒说:“自己不能保护自己的配偶而让她离开,又不能爱护别人的孤儿而杀死他们,这怎么能有好结果?”就发誓不再做施氏的妻子。
夏季,季文子去到晋国,回报聘问,同时也参加结盟。
周公楚讨厌周惠王、周襄王族人的逼迫,同时又和伯舆争夺政权,没有得胜,就生气而离开。到达阳樊,周简王派刘子让周公楚回来,在鄄地结盟然后进入国内。三天后,周公楚再次离去,逃亡到晋国。
秋季,宣伯到齐国聘问,重修过去的友好。
晋国的郤至和周室争夺鄇地的土地,周简王命令刘康公、单襄公到晋国争讼。郤至说:“温地,过去就是我的封邑,所以不敢丢失。”刘康公、单襄公说:“以前周朝战胜商朝,让诸侯据有封地。苏忿生据有温地,做了司寇,和檀伯达封在黄河边上。苏氏投奔狄人,又和狄人不合式而逃到卫国。襄王为了慰劳文公,将温地赐给了他,狐氏、阳氏先住在这里,然后才轮到您。如果要追查过去的原因,那么它是周天子属官的封邑,您怎么能得到它?”晋厉公下令要郤至不要争夺。
宋国大夫华元和楚令尹子重友好,又和晋大夫栾武子友好,听到楚人已经允许晋国的籴茷求和,而让他回国复命了。
冬季,华元到楚国,又到晋国,促成晋、楚的和好。
秦、晋两国和好,准备在令狐会见。晋厉公先到达。秦桓公不肯渡过黄河,住在王城,派遣史颗和晋厉公在河东会盟。晋国的郤犫和秦桓公在河西结盟。范文子说:“这样的结盟有什么好处?斋戒盟誓,是用来表示信用的。约定会见地点,这是信用的开始。开始都不顺从,难道可以相信吗?”秦桓公回去就背弃了和晋国的友好盟约。
晋国扣押鲁成公逼迫鲁成公答应和晋国结盟,这样的同盟有意义吗?晋国这样的作为,更让小国离心吧!
施孝叔和声伯的行为不是君子所为,一心只为了个人利益,声伯外妹更有气节,可惜这样一个奇女子没有姓名流传,她的事迹也没有人发掘。
周王室实在衰弱,和晋国的一个卿大夫争夺土地,还必须看晋国脸色。晋楚之间的和谈还在推进中。
晋国的号召力大降,让秦国对结盟之事完全不上心。秦国的地缘环境让她天然与晋国是敌人,因为秦国的西北方向不是高原就是沙漠,以古代的生产力条件完全不适合发展,南方巴蜀也是崇山峻岭阻碍,晋国横亘东方是秦国发展的绊脚石,任何一位有野心的秦王,都要打晋国的主意。我常在想,如果不是三家分晋,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可能没有秦始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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