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个周日。
清早起来,甄一凡睁开眼看向窗户的方向,只见天光大好,夏日的阳光金粉一样洒满对面的楼墙,她隔着薄薄的纱帘,还有阳台的玻璃看过去,依然能看到亮晃晃一片。天儿可真好!此时此刻的甄一凡,她的心情犹如外边的天光,也是挺不错。是的,她的心还氤氲在昨晚的温情中。
不知道袁佳什么时候起的床,什么时候出的门,居然已经锻炼回来,正把钥匙插在锁眼儿,一阵窸窸窣窣声,门“吱呀”一声开了。甄一凡听见袁佳进屋的声音。她忽地想起,今天又是周日,袁佳这不是去锻炼,而是从早市刚回来。因为,雷打不动地,每个周末袁佳都会去早市买菜,储备一周的伙食。
袁佳的确是个好同志,从来没有谁指定过他每周必须去买菜,但是他主动承担了。也许两个人过日子就是这样,时间长了就会自然形成一些分工默契,你该干什么我该干什么,不需要彼此提醒,到点儿就去做了。
比如甄一凡家,基本上的分工是,袁佳买菜,甄一凡负责拖地卫生。袁佳还负责做饭,但是袁佳不在家的时候,甄一凡自然也不会含糊,会认真把饭给菲菲做好。至于衣服,菲菲的甄一凡给洗,她和袁佳的各洗各的。做这些的时候,谁也不会说你该干什么,我该干什么,当然也不会想谁干的多了谁干的少了。每一天的每一天,不用说不用讲,各人负责自己那点儿事儿,干完拉到。
就这样,一天天一月月,他们各自重复着那点儿家务,象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甚至比规定执行的还好。但是很显然,与大多数男人相比,袁佳在家务上承担了更多。想起来,甄一凡确实没地可挑。
买菜,其实是件很爽的事情。以前,无论甄一凡多想赖床,袁佳都会从床上把她扯起来去早市,寒来暑往春夏秋冬。同样喜欢散步的袁佳和甄一凡不限于仅仅买菜。
有时候象探险,她们把小区周边的早市买了个遍,工农路的菜市场最大,永新街的菜最新鲜,明光路早市离家最近,东站路的菜市场在一个胡同里,最老最旧,但是里边有一个卖小鏊煎饼的却让甄一凡心心念念,这种吃食,现在很少有做的,居然还能在这儿看见️还有卖,甄一凡第一次看见时,高兴地不得了,她扯着还要往前走的袁佳,指着那摞摊好了的高高的煎饼说,我要吃,小时候妈妈老给做这个,我一吃就是好几个。
甄一凡喜欢这一口总也吃不够,所以,每次到那儿逛早市,甄一凡都非吃不可。他们俩在旁边的地摊上坐下,一人一碗豆腐脑,袁佳不喜欢甜食,他吃油条,甄一凡就着豆腐脑吃煎饼,软软的甜甜的,好吃极了。甄一凡吃的很陶醉,每次都想再买两个回了家再吃一顿,却都被袁佳阻止。袁佳了解甄一凡,眼大肚子小,买回去一放不新鲜了,她又未必会吃,不过是放坏了扔掉拉倒,因此扔掉的东西还少吗?不买就不买吧。抹抹嘴儿,两人继续逛早市。
有时候纯粹为了溜达。俩人不是爱散步吗,说是逛早市,其实是为了多走会儿。两个人溜溜达达,经常不知不觉远离早市。有一次,袁佳带着甄一凡来到早市边一个小小的街心花园。神秘地冲一个假山山洞说,从里边穿过去,就是另一条马路,那条马路和咱们站的这条马路平行。有一次我穿过这个假山山洞,顺着对面那条路走啊走啊,居然迷路了,找了半天才找到回家的路。不信,你试试。
甄一凡听同这么说,又是兴奋又是好奇。心想,至于吗?她便跟在袁佳屁股后边钻进山洞,果然象袁佳说的,过了假山洞,顺着对面马路走了一段,感觉方向不对,两个人想原路返回都没能做到。幸好,有袁佳领路。否则的话,甄一凡更是找不着北了。甄一凡心里纳闷迫不及待问,袁佳,为什么会这样,明明就是平行的两条路,走着走着就叉开了,没有感觉啊。袁佳笑而不答,说,下次,下次我再告诉你怎么回事儿。
甄一凡喜欢上了去早市,星期天的早上,她总会准时睁开眼睛等着袁佳叫她。袁佳进来,挠挠她的脚心说,懒猪,起床啦,逛早市。甄一凡便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迅速穿衣服找鞋子,跟着袁佳屁颠儿屁颠儿逛早市,她喜欢呼吸早晨清新的空气,看早市的热闹喧嚣与各色人等,甚至与小贩儿讨价还价也是乐在其中。渐渐,和袁佳一起逛早市已经成了甄一凡生活的一部分,就像自己的一条胳膊一条腿,哪怕一个小手指头,要是没了你试试看,什么感觉。
然而,甄一凡却真的弄丢了一个小手指头。刚丢的时候,血流不止疼痛难忍。现在不流血了,伤口也愈合了。只是每当摸那只剩骨节的小手指根儿的时候,心里还是怅然若失。
因为,后来,甄一凡和袁佳时不时闹别扭。本来愉快的早市也变成了一种要挟。每当袁佳叫甄一凡去早市时,甄一凡就赖在被窝冷冷甩给他两个字儿:不去!很多次,郁闷的袁佳都是一个人出门去逛早市。再后来,等菲菲长大一点时,袁佳就发动菲菲。
现在,袁佳终于又有伴儿了,每一个周日,他都叫菲菲一起去早市。
事实是,每一个甄一凡说不去的早上,她的心是想着要去的。事实是,只要袁佳走过来,像从前那样,挠挠她的脚心,说上一句话,宝贝儿,别闹了,快起床。甄一凡就会破涕为笑,跟着袁佳屁颠儿屁颠儿逛早市。可是,袁佳从来没有这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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