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强迫症经常发作,可能跟我曾经有过几年审稿的经历有关吧。所以整理了这个《浅谈日常写作注意事项》。从引用、结构层次安排的标注和标点符号的运用、数字的使用要求和日期的表述、外文字母的使用和简化等四个方面简单谈谈个人看法,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关于引用
我们在写作中,尝尝会引用名人名言、典故、谚语、格言等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
引用有很多种方法,在这里,我要提醒的是,如果用明引或者直接引用原文,应当用双引号“”,并注明作者和出处。
二、关于结构层次安排的标注和标点符号的运用
正文如果分条标注,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一)和(1)后面无顿号或者点号。
“1.”是点号而非顿号。
标点符号的运用比较复杂,我在这里简单提示以下三点:
(一)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二)段落标题如单独成行,一般不在末尾加句号、分号或者其它符号;
(三)同一结构层次段落末尾统一用句号或者分号,不可在结构层次中间不使用标点符号或者既用句号又用分号。
三、关于数字的使用和日期的表述
除了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中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它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不能写“去年”、“今年”、“昨天”,也不能只写月、日,不写年。年份要完整表述,如“2020”不能写成“20”。
四、关于外文字母的使用和简化
如果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国际技术标准符号、国际外文组织名称或其缩写和非规范化简称时,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文章中如果反复使用某一地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的名称,可以进行简化。简化内容需用“()”进行括注,比如“007不写就出局写作成长社群”(以下简称“007不出局”)。
写作注意事项很多,在此不可能一一列举,谨借此机会略作友情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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