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说教育中的冷知识之一——如何惩戒孩子。为什么说这是教育中的冷知识呢?
因为这个在教育教学培训中一般不会出现,不会作为教师培训的内容之一,而且平时在台面上也不会拿出来说,但是教师在实际教育教学生活中还是会用到。最近《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出台,足见教师惩戒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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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要问,既然政策都已经出台了,而且也不乏相关的学术研究,为什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还是对如何惩戒孩子讳莫如深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来看看在台面上、在培训中主要的内容导向是什么。主要是什么呢?第一个主要是师德师风方面的,第二个主要是围绕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正向积极措施,用直白的话说,就是不要做一个坏老师,而要做一个好老师、优秀的老师。
这个大方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却让谈论教师惩戒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个从不要做坏老师来说,教师要具有崇高的师德,要尊重学生。而教师惩戒从形式上看多少有点和师德提倡的主流方法背道而驰,而且稍有不慎过度了就成变相体罚甚至更严重。所以一般不谈教师惩戒,而是教师如何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等。
第二个从好老师或者优秀老师来说,一直所进行的是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正向举措,比如如何关注到每一个学生,如何追随学生的兴趣,如何发挥他们的主体性,如何跟他们创造自由、民主、适学的环境等等。如此便能让他们愿意而且能够跟着教师一道学以成人。所以如果说要使用起教育惩戒的话,总感觉这个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艺有点差劲,是因为这个教师没有办法用正向积极的办法达成教育目的。这倒感觉是一种教师无能的表现,退而求其次才使用教育惩戒。于是从好老师、优秀教师的角度也是不耻于谈论教育惩戒的。
第三个也怕引起负面效应。学习如何惩戒怎么说也不好听,即使有再正当的理由,这跟我们当下的价值观好像是相悖的。文明社会要求我们禁用“武力”,平等、民主的观念更是让我们要“管好手”、“管好嘴”,再何况教师怎么也得代表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吧!所以我们需要身正示范地去践行平等、民主的观念,不然怎么教育孩子呢!所以还是不要谈论教育惩戒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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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惩戒必不可少。不管教师的教育技术技巧多么娴熟,总会有孩子不感兴趣;行为习惯的养成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在规则中约束行为;再说有些内容是必须学习并不是个人愿不愿意的问题,所以这时需要纪律的约束。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会遵守纪律的约束,所以一定的惩戒在所难免。尤其是在大班额、集体教学的现实面前,否则有时候难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一定的行为习惯,达成一定的教育目标等。
重回赫尔巴特。比较集中论述相关问题,并且作为教育基本问题的应该属于赫尔巴特了。赫尔巴特在其《普通教育学》和《教育学讲授纲要》中论述了为了实现其教育目的,其主要的三种手段中“管理”和“训育”两种手段都提及了惩罚甚至是体罚。“他强调严格的纪律,要求在一定的情况下采取威胁与惩罚手段,甚至主张体罚,认为儿童还没有形成道德意志,必须凭借惩罚乃至体罚来约束他们。”(普通教育学,前言)
这是其思想保守的一面(按现代教育观念来说),也是后来受到批评较多的地方,更是现代儿童观念和儿童教育摈弃的地方。包括他自己也认识到“不加节制地运用体罚不是好事情,认为威胁不过是管理的一种消极措施”(普通教育学,前言)。但是其对惩罚的重视,以及对惩罚作为实现教育目的的主要手段之一的正面认识仍然具有教育意义,体现了对教育的基本认识。当下《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出台就是对惩戒(从“惩罚”到“惩戒”一字的变化颇具深意,说到底“罚”还是有违我们当下的教育理念)认识的最好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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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政策落到实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小学有可能要明晰一些,幼儿园则可能会晦暗一些。想说的是,将教师惩戒置于阳光之下,反而可以让教师正当地教育个别学生,减少有违师德行为的发生。
虽然《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出台会让如何惩戒孩子热那么一点,基于上述理由也可能不止上述理由,如何惩戒孩子还是会遇冷,因为赫尔巴特的时代已经过去,也再无“赫尔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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