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绝不会将阅读和写作搁置数年。
工作是入世的第一步,起初还信誓旦旦认为对于极其喜欢的事情,自己绝不可能放弃,比如读书,比如写作,比如球场驰骋,比如登高望远。而在花花世界略走一遭,又马上不可阻挡地爱上灯红酒绿、华服美鞋,物质的魅力不可抗拒。
“对于欲求不满这件事,我永远记得孙瑞雪老师的教诲:尽量满足它,然后,终有一天你会放下它。”在并不知道这个生活哲理之前,我就已经将之付诸于行为。
对于物质的欲望,得从小时候的糖果说起。80年代,作为一个地道的农村小孩,只有过年才能积攒一些挨家挨户讨到的压岁糖果,每到一家,发3颗左右糖果,那个年代是没有所谓零食的。对糖果和零食的渴望一直到大学时代才得以大大满足。我用兼职做家教赚来的钱买来大堆零食,然后独自坐在寝室里,不到一个上午就能享用完毕。到现在我还记得室友看到我吃剩的一堆零食包装纸时的吃惊和取笑。但那四丝毫不重要,重要的是那种满足感,像多年夙愿如愿以偿。
事实是,人的物质欲得到满足到了一定程度,是会降低、甚至消失的。之后好多年,虽然也吃糖果和零食,但再没那么热爱和满足了。对其它东西也是如此:衣服、鞋子、口红……后来只觉得,够用就好。物质的满足,甚至过剩,让人不安,回忆过往即使身处贫乏依然快乐,总想找回精神的愉悦,于是想到了图书馆——不论何时出现在那里,即刻就能心安。内心深处,我视它为灵魂的归处。
不是书店,而是图书馆。没有交易,没有一丝嘈杂,只是一排排书籍、简单的桌椅,和一些安静的读书人。仅只是坐在那里,片刻就足以让心沉静。而我的浏览顺序总是固定的,从门口的壁挂展示架就开始寻找心目中的书籍,找够两本即止,绝不贪心。大多时候还没走到落地的大排书架就能找到理想的书籍;倘若不够两本,我还是乐意往大排书架继续走的,直到找到心中所期。
关于喜欢的书,只一个原则:最好不是名家名著,尤其是世界闻名的。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排斥那些文学名著,也许不是排斥,只是目前读不进去。其实过去也读简爱,读迟子建、梁晓声、南怀瑾,想来大概是现在重新来过,读好书的涵养尚不足够,目前只愿读一些简单通俗的。简单有简单的好,一眼入心。
眼前一本深蓝封面的书吸引了我。看一眼,甚是喜欢。开场一句:我的心还是当初的样子,还有远山,琥珀,平静的云朵。再随意翻动几页,又一些字映入眼帘:我跟外面的关系越来越少,朋友越来越少……我知道这是我的局限,我接受这局限。这样的文字,简直写进我的心里,又这样让我一眼看见,能说这不是缘分?叫我忍不住畅想一番,立马到自助借书处一番操作,好书要借入自己包包里方才踏实。
阅读如灯,照亮灵魂,每当读一本倾心的书时,我总会想:有一天,我一定也能写下如此让人倾心的文字,我的心还能回到当初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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