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就是有关农村社会问题的成果。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观察,剖析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特点。此书虽然篇幅很小但提炼的问题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视野宏大、见解精辟、颇有点睛之笔,令人耳目一新,很能见出学术气魄与学术识见,文字不以气势压人,反而平易晓畅,简洁明快。
乡土本色中说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对乡下人来说,“土”是他们的命根。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我们可以很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里,除了军队和学校这些特殊的团体外,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我想我们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在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
当然,文字下乡中也有它自己的内涵。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我们永远在削足适履,使感觉敏锐的人怨恨语言的束缚。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人的生活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是在于他富于学习的能力。同时,学习必须打破个人今昔之隔。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乡土社会在大体上是没有“文字”的社会。
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老最大的毛病是“私”。说起私,我们便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愚和病更普遍。网络像是一个蜘蛛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体系是抽象的格局,或是范畴性的有关概念,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机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是生活的前提,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形态上的差异也引起了性质上的变化,不论家的大小上差别到什么程度,结构原则上却是一致的。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之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
所谓任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现代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权力是冲突过程的持续,是一种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同样地,自己如果不尽其分,也会影响人家,受着人家的干涉。权力之所以引诱人,最主要的应当是经济利益。乡土社会里的权力结构,实际上来说是挂名的、无为的。
社会中的规律有些是社会冲突的结果,也有些是社会合作的结果。教化性的权利虽则在亲子关系里表现的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教化权力的扩大到成人之间的关系必须得假定个稳定的文化,稳定的文化传统是有效的保证。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容个人选择,血缘是稳定的力量。社会结构自身并没有要变动的需要。欲望如果要能通过意志对行为有所控制,它必须是行为者所自觉的。
社会学在社会学科中是最年轻的一门。社会现象会有其的基则是无从否认的。《乡土中国》是“社会结构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可以说,它仍是“读懂中国”的上佳读本,也是所谓学术普及读物的最佳范例。
以上是我对《乡土中国》一书的认识,可能不够太深刻,但是会用心理解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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