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晓岚先生自述——
侄孙树森说:有个山西人,把家产托付给弟弟,自己出外经商。他在外面娶了妻,生了一个儿子。过了十多年,妻子病死了,他便带了儿子回乡。他的弟弟怕哥哥讨回产业,便造谣说这个儿子是养子,不能继承哥哥的产业。兄弟争吵不休,就告到官府去。县官是个糊涂官,也不去调查哥哥外出行商的事实,反而依照古时滴血验亲的方法试验。幸好血滴相合,就把弟弟杖责了一顿,赶出公堂。弟弟根本不相信滴血验亲的事,他自己也有一个儿子,便刺血试验,血滴果然不相合。于是,弟弟作为理由上诉,指控县令的判断证据不足。乡里人厌恶弟弟贪婪,没有人性,都说:“这个人的老婆和某某人有私情,儿子不是这个人生的,血滴当然不会相合了。”众口一词,又有证据,奸情确凿。官府把他老婆的情人抓来审问,那情人也低头认罪。弟弟羞愧得无地自容,把老婆、儿子赶了出去,自己也逃跑了,所有产业反而归到他哥哥名下。听到这件事的人,都感到快慰。
陈业滴血的事,出于《汝南先贤传》,从汉代就有这个说法了。不过,我听衙门一个老差役说:“骨肉之亲的血滴一定相互融合,是正常的讲法。如果在冬天,把盛血的器皿放在冰雪上,使血滴冰冷,或者在夏天,用盐、醋擦盛血的器皿,使血滴有酸咸的味道时,那么,滴出的血,碰到器皿就凝固了,即使是至亲,血滴也不会融合的。所以,滴血验亲不能够成为可靠的证据。”不过,如果这个县令不刺血试验的话,商人的弟弟不会上诉;商人的弟弟不上诉的话,他老婆与外人生孩子的事也不会败露。仿佛冥冥中有所操纵,也不能全责备这个县令食古不化了。
(故事来自《阅微草堂笔记》,配图为秦腔电影《三滴血》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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