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深夜,和朋友坐在北京后海的酒吧,他猛灌了自己N杯酒后,听着台上飘出的那首应景的《滴答》,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他说,他过几天要去参加一个期盼了很久的婚礼,可惜新郎不是他。
我没说话,低头晃了两下杯子中的酒,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有时候操蛋的让人心发慌。
旁边伶仃大醉的朋友要参加的婚礼,是关于他的前任,那个曾经陪他在冬天住过无暖气的地下室,在夏天的凌晨陪他摆过地毯以及为了省几块钱的公交而选择徒步的女人。
他们从大学一路牵手走到社会,恋爱六年的光影里都映刻着两人彼此的欣赏与爱意。
他喜欢她一头乌黑的长发,喜欢她说话时的温文尔雅,甚至连她的无理取闹在他看来都是世界上最美的情话。
因为爱她,所以他巴不得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拿给她,所以后来,他拼了命的工作,拼了命的攒钱,拼了命的想要给她一个家。
可是拼到后来,他的命还在,她却成为了别人口中的亲爱的。
离开的时候,他站在机场,问她何时才能再见面,她说再见时她一定身披婚纱。
一晃五年过去了,朋友交了新女友,却迟迟不肯谈婚论嫁。
他说,他曾经承诺过要先看着她穿上婚纱。
末了,朋友又说:“我深爱过的人,一定不能过的比我差。”
也许,当你真正的深爱过一个人,才能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做恋爱使人智商下降这一说法。
02
某个知名作家曾说,如果你深爱过,就应该知道能让你掏心掏肺的爱情这辈子,只有一次。
那时候,我们不去计较谁挣的更多,不去比较什么是门当户对,不去小心翼翼、按部就班的策划未来与生活。
无知懵懂的时代,爱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有车有房,不是因为他工作好,潜力大,而只是因为:你刚好长成了我喜欢的样子。
正因如此,我才心甘情愿的想要跑几条街为你买喜欢吃的豆浆油条,愿意陪你看一场又一场无聊的电影,愿意放下手中的王者荣耀被你拉着去逛街,还满口称赞的说好好好。
因为喜欢你,所有曾经在我眼中讨厌的事情都开始变得十分有意义。
也许你不知道,她也曾幻想过和你的婚礼,幻想过为你围上围裙,洗手作羹汤的样子,也曾暗暗的在心中发誓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又有可能,她都悄悄想好了你们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可是后来,你们还是因为种种因素,各自散落在天涯的某一端,活成了彼此记忆中的那个人。
后来的后来,你所有牵手的人都成了将就,而她也嫁给了差不多先生。
生活的绝妙之处就在于,让我们体会过第一次心动,第一次掏心掏肺,第一次同甘共苦,第一次产生结婚念头的是一个人,而和我们沉浸在柴米油盐,共享平凡生活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你安慰自己说,婚姻大抵都是如此,但还是会在某个瞬间,低头沉默又或者突然泪流满面。
因为,怀念深爱过的一个人,才知道什么叫做无力回天。
某个静止的瞬间,你想知道,那个曾经让你躲在被窝里悄悄说我爱你的人,那个曾经占据了大半个手机内存的人,那个曾经让你漂洋过海满心欢喜看她的人,她如今过的好吗?
03
《那些年》中,沈佳宜最终嫁给了一个相貌平平的适婚男;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中,坐在出租车上被猪头追着跑了很久的燕子还是越走越远;
《致青春》中,敢爱敢恨的郑微还是成为了陈孝正发展事业的炮灰。
他们都曾在彼此的青春中占有异常重要的一席之地,也都曾满心期待着牵手勾画一个属于彼此的未来。但是后来,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成为了彼此生命中那个擦肩而过的路人。
之后的之后,他不再知道你到底是长发及腰还是短发可俏,不再知道你住在哪个地方,不再知道你现在从事什么行业,而你也不再知道他常常穿的是西服还是休闲装。
我们都会慢慢长大,也会慢慢成长。那些曾陪我们走过最美好韶华的人们,可能静静躺在你的黑名单中,可能早已经成为了别人的新郎。
有缘有分固然可喜,但有缘无分也不必可惜。
也许有一天,再次遇见,我们都可以面带微笑,谈吐优雅的说那么一句:感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曾带给我关于未来盛大的典礼,以及埋藏在心里的那句:傻逼,你现在过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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