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焦虑,左右着自己的情绪,感到不开心,感到压抑,却说不出道不明具体哪件事情不舒服,破坏了此时此刻的闲情雅致。
今天简单聊一聊奥地利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提到的“罪感”。
所谓的“罪感”就是判定自己有罪。注意啊,法律没有判定,法官没有判定,警察没有判定,自己却给自己下了一个套,挖了一个坑,制定了一套针对自己的法律法规;也就成了自寻烦恼,作茧自缚,自己给自己绑上了枷锁,关进了笼子里面,实在是拧巴;在日常生活中,稍有触犯,就猛烈地对自己展开攻击,直到遍体鳞伤,直到精疲力竭,而又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患有抑郁症的人,往往“道德感”过于高尚,明明已经受到挫折,却会选择自我压抑;其本质是不敢对外攻击,甚至不敢忤逆对方不合理的要求,将原本正常的情绪发泄出去。
那么怎么办?怎么将自我统一起来?怎么化解这些愤怒情绪?
只有向内攻击,将糟糕的事情合理化;都是我的错,被他打压,被他辱骂,被迫做事,其实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好,只要我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以此来达到观念上的统一,以此来证明自己是好人,君子不记小人过,聊以自慰;然而潜意识又非常真实的感觉不舒服,不自在;于是自我麻痹,自我欺骗,长期生活在抑郁之中,长久处于矛盾状态;所有的挫折,最终都成了对内的猛烈的无情的攻击,搞得自己体无完肤,所有的伤痕全都深深地积压在心底。
显然,被对方攻击,被对方压迫,被对方贬低已经是一种严重的精神创伤了;然而自我在归因的时候,在应当寻找积极正向的解决方案的时候,在应该得到社会支持的时候,在理应保护自己的时候;却又荒唐地下意识地开始为对方着想,判定自己有错,判定自己有罪,结果又是一次来自自己的攻击,这简直是毁灭性的。
久而久之,这种对事件的错误的解释,愚蠢地对内攻击行为模式,也就成为了一种恶习;任何事情只要受阻,只要受挫,就用隐形的刀扎向自己,扎得自己满身伤痕,长期处于这种恶劣心境之中,不断的循环,怎么可能不抑郁?不焦虑?不自卑?
其实质是抑郁症患者“超我”太强,也就是“道德感”太强了,并且深深内化成自身的一部分,成了一种自我惩罚的模式;碰到恶人恶事,甚至不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敢对他人说No,不敢不顺从;对恶人的宽容,对恶人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换来的是对自己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自我折磨,永无宁日。
要想从黑暗之中脱离出来,务必断除这种迷信思想,立刻停止自我攻击,停止成为一个对内攻击的,总是为对方着想的老好人;只有先自利,先站住脚,乃至于先活着;才有资本,才有资格,才有能量再去帮助他人。
下面具体聊一聊几种束缚形式:
首先是“违禁性罪感”,不知不觉中设立了各种条条框框,又与恐怖的令人毛骨悚然而又完全不存在的惩罚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结果成了精神折磨;做事谨小慎微,步步为营,任何小小的过失都会激发强烈的“罪感”,对自己进行良心上的谴责。内心实在有太多太多的清规戒律,导致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干。不得不逼得自己品德高尚,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乃至于用完美主义包装自我形象,任何失误都会引来烦恼;碰到不合理的事情,有愤怒,有委屈,却又不敢向往发泄,最终只好自认坚持做“道德楷模”,做“三好学生”,将自我神圣化,佛化。然而却失去了各种快乐的真实的体验,将道德的重担永久的压在自己身上,艰难的挪步,这其实完全是不必要的。
其次讲讲“禁忌的象征化”,常常将幻想的东西变成现实,与道德无关的事情变成严重的道德问题 ,其根源在于强烈的“罪感”,导致了道德评价的“泛化”。
可能刚开始的时候,只是一种自我约束;然而,时间一长就内化了,在思想中内化成一条一条类似于法律的规则;这些规则显然是荒唐可笑的,是不好意思拿出来与他人分享的;因为自己也知道只要说出来,人家一定当自己神经病,一定会笑话自己,只好深埋在心里,自己独享这份无须有的“罪感”。
“罪感”一旦触发,就无时无刻地怀疑将会受到隐形的制裁,于是越来越迷信于这种荒唐的思想上的束缚。对于正常人来说,任何事情愿意做就做,不愿意做干脆就算了;而有此“禁忌病”的人,往往左右为难,内心充满了强烈的矛盾冲突,搞得自己难受的要命;明明知道这些所谓的“道德思想”很荒谬,很滑稽,很可笑,却又摆脱不了这魔咒。
最后是“混沌罪感”,就是不分青红皂白的“罪感”,把哀悼心情升级成了“罪感”,动不动就自责,自罪,内疚;似乎周围人倒霉的事情,乃至于亲人生病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不断地抱怨自己,憎恨自己;光是自责,就足矣毁灭正常的生活;这个时候,再碰到过分的人,将错误归咎于“软柿子”,也就是这位有强烈罪感的人;那就完蛋了,就更加无法面对自己了,思维濒临崩溃的境地。
我们要谨防这几种“罪感”,限制自己的生活,破坏个人情绪;谨防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一个迷信,固步自封的愚痴之人;这样势必会破坏我们的幸福感觉,最终将生活变得毫无乐趣,刻板乏味,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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