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是一个人别无选择或者有意为之的极端举动。
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流浪过。尽管,曾经在流浪的边缘徘徊过,可最终还是回到父母身边。
流浪是一种难得的经历,比如沈巍。因为流浪是对自身最大的考验,也是对人性最大的考验。
终究无法亲自体验流浪的感觉,因为工作、因为家庭,因为已被舒适的生活同化。
可我依然可以旁观别人的流浪,或者一只狗的流浪,去间接思考流浪斯事斯人。
露天烧烤摊是服务业中的重工业,夏日消暑的必备,孤独者寻找自我的首选。
一只毛发肮脏、其貌不扬的小型犬,在一桌桌食客中穿行流连,尤其青睐有少儿参与的食桌,种种迹象表明,那应该是一条“流浪狗”。
小朋友们不知肉糜之昂贵,金钱之来之不易,慷而慨之将羊肉串从钎子上拆解下来,送到狗狗长嘴之前。可它竟连闻一下的意愿都没有,甚至嗤之以鼻,仿佛羊肉是对它无上品味的侮辱。
鸡翅骨余、心管残留、鸡心红腰才是它的最爱,骨头对它来说似乎比羊肉还要美味。
它在各桌之间穿梭不停,从黄昏一直到深夜,从月上梢头一直到月隐人息,没有人斥责驱赶,也没有人流露厌恶之色,难道如今的人们都开始变得善良?又似乎这已是大同世界?
即便流浪,它依然酒足饭饱,甚至过得比恁多人类还要滋润,简直成就了狗生的巅峰。
同理,那些人类的流浪汉,往往也会在餐馆、酒店周围驻点,残羹冷炙终究是不缺的,实在不济,哪一个垃圾桶经常会有高品质的剩饭,或者可以捡到各种饮料瓶,他们也是门清滴。
于是,流浪似乎就成为了一桩美事,有酒有菜,无需劳动,夫复何求?即使拾人牙慧又如何?
可是,蘸着别人的唾液吞下的那一根根骨头,味道究竟如何呢?
今日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看起来有名士风采,格局远大,态度超脱。可是烧烤摊随时会被城管清理,垃圾桶里不会总有骨头和过期的汉堡。
假如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就像女人来了姨妈,一切不顺,垃圾桶里空空如也,即使勉强有所收获,也不过是病人丢弃的大便,那又如何是好?
假如冬天来了,低温让街头的睡眠不再沉稳,阳物也不再每日清晨如约升起,生命变得凄惶而瘦弱,那又如何是好?
军情紧急,那就拔营移寨,循着阳光往南流浪吧,像冬天的候鸟一样仓惶而逃?或者就找一处水泥管或者废弃的人防工事暂时栖身如何?
城市管理的巡逻车无处不在,洒水车随时会把流浪者浇成一只落汤鸡。而那些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亦会拿流浪者练手,把他们按住,用铅笔刀把他(她)的私部切掉,然后扔给流浪狗作为早餐。
而流浪狗,无一例外,流浪多年之后,假如能幸免不被其他流浪狗吃掉,也会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在某一个熟悉的垃圾桶前挣扎着寻找却一无所获,然后精疲力竭地颓然倒下,变成一摊腐肉,成为成千上万只苍蝇和蛆虫的午餐。
烧烤摊上,扎啤碰杯声依旧不绝于耳,猜拳声仍然此起彼伏,这个世界从来不会因为流浪者的悲伤而停下脚步或者有所改变。
烧烤店女老板坐在店门口,双腿叉开,黑色蕾丝的底裤朝着食客和大街上的行人,用尖利的声音对着所有的食客咆哮:“豆豆!”
那只饱餐无数鸡翅骨头的“流浪狗”竟然是她的宠物,只见它顺从地回撤,扑到女老板两腿之间,仰望着主人不可一世的嘴脸,等待着下一个指令。
月色皎洁,烧烤摊地面如积水空明,水中竹签交横,酒瓶歪斜。
啤酒杯空了,食客也已走了大半,是时候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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